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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理解福柯的权力思想、自由思想都离不开其著作《规训与惩罚》。他通过对现代社会的监狱、惩罚、规训与纪律的深刻分析,揭示了其中运行的权力关系及其所形成的权力网络,也展示了其中自由的空间图景。本文从描述“监狱”开篇,通过分析福柯阐述的监狱类型及其提出的规训手段,试图寻找福柯的“自由判断”。
关键词:自由 规训 惩罚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据记载,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就有了监狱。尽管监狱遍布各国,但它一开始并不是作为执行自由刑的场所,因为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刑罚是死刑、身体刑和财产刑,在原始意义的监狱诞生的时候,自由刑并不是监狱的任务。
但是约束自由确实是真正意义上监狱的最高作用,也是对犯罪之人的最高惩罚。因为,就社会发展到现在的情况来看,自由是人们追求的最高价值。这需要经历一个过程,这也的确经历了一个过程—— 一个对人的最高价值的逐渐认知的过程。从人类的刑罚史中,即从原始社会的同态报复,奴隶社会及封建社会的威慑刑,到资本主义时期的等价行、矫正刑以及折衷刑,我们依稀可以看到对人们约束形式的变化轨道,即从野蛮到文明、从低俗到高雅。就处于现代文明中的人而言,身体的疼痛远不如自由的缺失来的震撼。
一 边沁式监狱对自由的“规训”
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描述了一种监狱——边沁式监狱。边沁在1971年首次倡导的圆形监狱,即全景式监狱,它的基本结构是:监狱的四周是一个环形建筑,监狱中心是一座眺望塔。眺望塔的塔墙上安有一圈对着环形建筑的大窗户,环形建筑则被分成许多小囚室,每个囚室都贯穿建筑物的横切面。每个囚室都有两个窗户,一个对着中心眺望塔,与狱墙上的窗户;另一个对着外面,能使光亮从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这样在圆形监狱中,中心控制塔只需安排极少数的监督人,甚至可以只安排一个人。因为通过逆光效果,这个监视者可以从眺望塔内与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观察四周囚室里被囚禁者的小人影。在圆形监狱的环形边缘,被监视者是彻底地被观看的,但他不能观看到监视者;同理,在中心眺望塔,监视者能观看一切,但是不会被观看到。按照边沁的想法,每一个囚室里的犯人在透明光线中恰好处于可被监视状态,没了白天与黑夜的更替,全天24小时囚犯在囚室里接受光线的考验,监视者可以观看到被监视者的全部表现。囚犯在失去黑夜保护的情况下,无论是愤怒、狂躁、狡诈、懦弱、龌龊还是悔改等,都无一能够逃过监视者的眼睛。罪犯因此而惶惶不可终日,不敢造次。这样的监狱结构,毋庸置疑,是对人的自由的最大约束,而监视是约束自由的主要手段。在这里,人的各种自由都被剥夺。边沁监狱并不是将人关在里面那么简单,而是将人的各种自由约束到了巅峰。
那么,边沁为什么会设置这样一种监狱呢?
福柯认为,边沁身处的时代是启蒙运动蓬勃兴起的时代,在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中,人们提出了人权、平等、自由、博爱等口号,他们认识到自由是人至高无上的价值。边沁认为一种新的法律科学和制度改革将为现代的有序的社会创造条件。这样,他认为通过监狱建筑的精心设计使犯人感到道德的约束和秩序的要求,以及对自由的限制,人们便能自然而然地将窃贼或其他的罪犯改造成为诚实、有益的人。而这种改造是一种“铁腕”的改造,意在给他们创造一种强烈的控制性环境,使其在这种环境中实现“罪恶”到“善良”品行的跨越。
在福柯眼中,这种圆形监狱是一所“皇家动物园”。之所以将其视为“皇家动物园”,原因就在于它将监视的功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了。他认为监狱是权力实施的工具,而边沁所设计的圆形监狱就是他所想表达的规训机制的萎缩模型。当然,这家“动物园”关的不是如真的动物园里一样的动物,而是人。但是,关在动物园里的动物也好、人也好,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开始被规训或者正在被规训。规训是监狱的目的和手段。换句话说,通过被监视和惩罚而剥夺的自由是实现规训手段的前提和推动动力。规训在某种程度上被称之为“纪律”,这里涉及到自由与纪律之间的关系。而圈形监狱的出现正是为了更好地处理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即不珍惜自由、违反纪律,就会被剥夺自由、规训违反纪律的思想与行为,最终达到珍惜自由、遵守纪律的目的。因此,纪律与自由之间既是相互包含的关系,又有其先后循序(就不同的阶段而言)。
福柯仍然认为,这种圆形的监狱更大的作用在于监视,而不是惩罚。但是由于惩罚有存在的可能性,才使得监狱的犯人被动地接受或者“认可”这种监视,他们无非就是不想被进行皮肉的体罚或剥夺更深层次的自由。福柯认为,这样的监狱是现代约束技术的典型,它体现了权力与知识的结合,并形成一种新的监狱机制。那么,这又是怎样的权力体现呢?从圆形监狱的设计中我们可以得出不但是犯人的肉体乃至他们的灵魂都在这种权力里生存。如电影《一九八四》中的监视者无处不监视着你,他那坚毅的目光逼得大家不敢想太多的东西,个人的思想早被监视者洗掉了。
在圆形监狱中,监视是对犯人自由的最佳控制手段和途径。据说边沁设计圆形监狱的目的是:1、尽量减少监管人员,提高监管效能,使被监督者持续不断地处于监督者的目光之下,以减弱犯人做坏事的力量,甚至摆脱做坏事的想法;2、尽量减少监管人员与犯罪的接触,以抑制体罚与酷刑。简而言之,就是我们所熟知的“经济”与“人道”的目的。从监狱设计的“经济”与“人道”目的中我们也可以得出该模式的自信对犯人自由控制到恰到好处。尽管看似都是犯人在受控制,但实际上,监狱的看守们以及可以暗中监视所有下属雇员的总管也同时被监视和观察。他们的自由也部分得到了限制。多方对个体自由的控制在这其中体现得尽善尽美,也能够从侧面衬托出那个时代人们对于自由的珍视和渴望。
福柯通过对刑罚历史的解剖,以及对边沁式监狱的介绍,阐释了权力的存在方式及实现途径,即从“消灭生命”到“规训”方式的转变及实现,反映的是社会的经济、知识发展带来的转变,与此同时增长的是控制社会的微观权力的无所不在;又即从一种“表象的、戏剧性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转变为一种“弥散的、细致的、微观的、无微不至的方式”。这种从公开到隐蔽,从直接毁灭到间接控制人类灵魂的转变,实际上昭示着现在知识型的规训时代已经来临。在人人都被规训的年代里,自由永远都脱不开纪律、规范的“眷顾”,“犯人”的范围无形的在扩大,“监狱”的样貌逐渐“隐形”了起来,监视者的目光也技术化甚至无处不在。 二 规训手段与自由的空间“对峙”
防止离开纪律、规范的“自由”,福柯提出了三种规训的手段,即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检查。
在福柯看来,纪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种借助监视而实行强制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中,监视的技术能够诱发出权力的效应,而强制手段也能够使对象历历在目。层级监视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规训的物理结构和组织结构的双重要求,它可以表现为对规训场所的设计,也可以表现为对监视组织的设计。它不仅在规训者与规训对象之间建立监视关系,而且在监视者内部建立监视关系,如此,任何人都逃脱不了监视。规训过程没有任何的晦暗不明的地方。自上而下,层层把关,形成网络。这反映在现代社会的组织主体运行中,我们会看到或者想象得到哪些观察人群的“监视站”的位置。这是一个中心,一个“既是照亮一切的光源,又是一切需要被了解的事情的护具点”。这个中心也是一双眼睛,它吸引所有的目光都转向这里。这是层级监视的最高层,不过,它仍需要“中继站”。这也是为什么现代社会的组织结构中会含有复杂的组织网络,监视的目光自上而下,信息的收集自下而上,这一“金字塔”式的隐形构造使该组织单位合理的存在。
福柯所谓的“规范化裁决”实际上是根据已有的规章制度、规范等,对违规或不达标者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在任何一个组织单位中,都有宏观和微观的纪律和规定,有的的是用文字明确规定下来的,有的是约定俗成的,但这都符合社会权利的约束和规训的目的,并且与相配套的惩罚措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过惩罚并不是纪律、规范的惟一途径,奖励也是重要的元素。福柯也说,“在纪律中,惩罚仅仅是奖——罚二元体制的一个因素”。奖励的目的仍然是赢得被奖励者的心,进而实施其他方面的规训,其目的仍是施加对人的精神的控制。这一规训的运行机制体现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与企业中尤为明显,具体表现在对被惩罚者或被奖励者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的情感投资程度。
规训的第三手段——检查是将层级监视的技术与规范化裁决的技术结合起来。它追求的是规范化的目光和能够导致定性、分类和惩罚的监视。福柯认为,在检查这种支配的空间中,规训权利主要是整理与编排对象来现实自己的权威,而考试、阅兵就可以称得上是检查的不同形式。在现代社会中,检查是一种常见的社会行为,它意在筛选。对处于标准之上的层面,处置于“奖励”的规范化裁决;对处于标准之下的层面,处置于“惩罚”的规范化裁决。这个时候,需要的是无限接近已设定的标准和规则,而不是彰显什么个性和创新精神。
以上三种规训手段将社会个体置于社会的“大牢笼”之下,自己是监视者,同时也是被监视者。自由的空间很难把握到。
不过,在福柯看来,这种规训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高举着社会权利的罗网,每天都在教你如何在这张网里陷得更深,但却让个体毫无知觉。此种“润物无声”的渗透式的操控,在福柯看来是极其恐怖的事情。规训的弊端就是在于,通过对精神层面的渗透,使个体的肉体和灵魂走向驯服,使个体成为某组织结构的恭顺的一名良民。而个体付出的代价就是丧失作为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丧失为自己的生活做出选择的权利,进而成为社会“大牢笼”中的“犯人”或者是社会“大牢笼”上的一个“零部件”。如果是如此的话,那么人类几百年来所想要追求的自由的目标,将会是一场奢望的梦。因为这个人类自己不断建构的“牢笼”的存在将会是“自由”的最大劲敌。
三 福柯的“规训”自由观
于是,在福柯的规训时代里,人们是无自由可言的。因为每个人都处于有形的或无形的监视性网络中,而纷繁复杂的网络似乎找不到起点和终点,所以无一人能幸免于“被规训”的范围。这种规训,有可能是明文的规定,以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形式存在,又有可能是一种“氛围”的规定,以约定俗成的“习惯”形式存在,又或可能是一种心理的“操纵”,以情感的倾向为助力推动被规训的程度。社会有有形的监狱,也有无形的“监狱”,人们就在这有形的或无形的监狱中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被规训。福柯认为这就是规训的时代。不过,结合我们的现代社会的状况,我们不得不说,福柯关于人类自由的预想是悲观的,甚至有一种把社会权力“神化”的倾向。人类虽然生活在一个大系统中,人类的行为方式也受众多因素的影响,但却不至于处于无个性、无创新思维欲望的境地中。因为,生活在现代社会当中的大部分人都有选择实现自己梦想和追求的权利,都有认可自我、突破自我的机会,也都有放弃的机会。尽管有时也会不由自主,但我们一直却处在追求“自主”的道路上。
所以,与其福柯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处处被禁锢的时代里,不如说,福柯身上一直有挣脱不了的“枷锁”。与其说,福柯在“解剖”既定的社会,不如说,福柯的“社会”在“规训”福柯。福柯的自由,去哪儿了呢?
参考文献:
[1] 薛方:《惩罚的艺术——读〈规训与惩罚〉有感》,北大法律信息网,2002年。
[2] [法]福柯:《规训与惩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
[3] 吕振合、王德胜:《知识与权力:从福柯的观点看学科场域中的权力运作》,《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年第9期。
[4] 徐久生、顾勇:《论监狱执行刑罚的向度——以福柯的主体思想和权力学说为视角》,《中国监狱学刊》,2010年第1期。
作者简介:
高瑾,女,1982—,山东潍坊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学前儿童游戏及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工作单位:山东英才学院学前教育研究院。
宋占美,女,1976—,山东东营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学前儿童课程,工作单位:山东英才学院学前教育研究院。
关键词:自由 规训 惩罚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据记载,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就有了监狱。尽管监狱遍布各国,但它一开始并不是作为执行自由刑的场所,因为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刑罚是死刑、身体刑和财产刑,在原始意义的监狱诞生的时候,自由刑并不是监狱的任务。
但是约束自由确实是真正意义上监狱的最高作用,也是对犯罪之人的最高惩罚。因为,就社会发展到现在的情况来看,自由是人们追求的最高价值。这需要经历一个过程,这也的确经历了一个过程—— 一个对人的最高价值的逐渐认知的过程。从人类的刑罚史中,即从原始社会的同态报复,奴隶社会及封建社会的威慑刑,到资本主义时期的等价行、矫正刑以及折衷刑,我们依稀可以看到对人们约束形式的变化轨道,即从野蛮到文明、从低俗到高雅。就处于现代文明中的人而言,身体的疼痛远不如自由的缺失来的震撼。
一 边沁式监狱对自由的“规训”
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描述了一种监狱——边沁式监狱。边沁在1971年首次倡导的圆形监狱,即全景式监狱,它的基本结构是:监狱的四周是一个环形建筑,监狱中心是一座眺望塔。眺望塔的塔墙上安有一圈对着环形建筑的大窗户,环形建筑则被分成许多小囚室,每个囚室都贯穿建筑物的横切面。每个囚室都有两个窗户,一个对着中心眺望塔,与狱墙上的窗户;另一个对着外面,能使光亮从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这样在圆形监狱中,中心控制塔只需安排极少数的监督人,甚至可以只安排一个人。因为通过逆光效果,这个监视者可以从眺望塔内与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观察四周囚室里被囚禁者的小人影。在圆形监狱的环形边缘,被监视者是彻底地被观看的,但他不能观看到监视者;同理,在中心眺望塔,监视者能观看一切,但是不会被观看到。按照边沁的想法,每一个囚室里的犯人在透明光线中恰好处于可被监视状态,没了白天与黑夜的更替,全天24小时囚犯在囚室里接受光线的考验,监视者可以观看到被监视者的全部表现。囚犯在失去黑夜保护的情况下,无论是愤怒、狂躁、狡诈、懦弱、龌龊还是悔改等,都无一能够逃过监视者的眼睛。罪犯因此而惶惶不可终日,不敢造次。这样的监狱结构,毋庸置疑,是对人的自由的最大约束,而监视是约束自由的主要手段。在这里,人的各种自由都被剥夺。边沁监狱并不是将人关在里面那么简单,而是将人的各种自由约束到了巅峰。
那么,边沁为什么会设置这样一种监狱呢?
福柯认为,边沁身处的时代是启蒙运动蓬勃兴起的时代,在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中,人们提出了人权、平等、自由、博爱等口号,他们认识到自由是人至高无上的价值。边沁认为一种新的法律科学和制度改革将为现代的有序的社会创造条件。这样,他认为通过监狱建筑的精心设计使犯人感到道德的约束和秩序的要求,以及对自由的限制,人们便能自然而然地将窃贼或其他的罪犯改造成为诚实、有益的人。而这种改造是一种“铁腕”的改造,意在给他们创造一种强烈的控制性环境,使其在这种环境中实现“罪恶”到“善良”品行的跨越。
在福柯眼中,这种圆形监狱是一所“皇家动物园”。之所以将其视为“皇家动物园”,原因就在于它将监视的功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了。他认为监狱是权力实施的工具,而边沁所设计的圆形监狱就是他所想表达的规训机制的萎缩模型。当然,这家“动物园”关的不是如真的动物园里一样的动物,而是人。但是,关在动物园里的动物也好、人也好,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开始被规训或者正在被规训。规训是监狱的目的和手段。换句话说,通过被监视和惩罚而剥夺的自由是实现规训手段的前提和推动动力。规训在某种程度上被称之为“纪律”,这里涉及到自由与纪律之间的关系。而圈形监狱的出现正是为了更好地处理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即不珍惜自由、违反纪律,就会被剥夺自由、规训违反纪律的思想与行为,最终达到珍惜自由、遵守纪律的目的。因此,纪律与自由之间既是相互包含的关系,又有其先后循序(就不同的阶段而言)。
福柯仍然认为,这种圆形的监狱更大的作用在于监视,而不是惩罚。但是由于惩罚有存在的可能性,才使得监狱的犯人被动地接受或者“认可”这种监视,他们无非就是不想被进行皮肉的体罚或剥夺更深层次的自由。福柯认为,这样的监狱是现代约束技术的典型,它体现了权力与知识的结合,并形成一种新的监狱机制。那么,这又是怎样的权力体现呢?从圆形监狱的设计中我们可以得出不但是犯人的肉体乃至他们的灵魂都在这种权力里生存。如电影《一九八四》中的监视者无处不监视着你,他那坚毅的目光逼得大家不敢想太多的东西,个人的思想早被监视者洗掉了。
在圆形监狱中,监视是对犯人自由的最佳控制手段和途径。据说边沁设计圆形监狱的目的是:1、尽量减少监管人员,提高监管效能,使被监督者持续不断地处于监督者的目光之下,以减弱犯人做坏事的力量,甚至摆脱做坏事的想法;2、尽量减少监管人员与犯罪的接触,以抑制体罚与酷刑。简而言之,就是我们所熟知的“经济”与“人道”的目的。从监狱设计的“经济”与“人道”目的中我们也可以得出该模式的自信对犯人自由控制到恰到好处。尽管看似都是犯人在受控制,但实际上,监狱的看守们以及可以暗中监视所有下属雇员的总管也同时被监视和观察。他们的自由也部分得到了限制。多方对个体自由的控制在这其中体现得尽善尽美,也能够从侧面衬托出那个时代人们对于自由的珍视和渴望。
福柯通过对刑罚历史的解剖,以及对边沁式监狱的介绍,阐释了权力的存在方式及实现途径,即从“消灭生命”到“规训”方式的转变及实现,反映的是社会的经济、知识发展带来的转变,与此同时增长的是控制社会的微观权力的无所不在;又即从一种“表象的、戏剧性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转变为一种“弥散的、细致的、微观的、无微不至的方式”。这种从公开到隐蔽,从直接毁灭到间接控制人类灵魂的转变,实际上昭示着现在知识型的规训时代已经来临。在人人都被规训的年代里,自由永远都脱不开纪律、规范的“眷顾”,“犯人”的范围无形的在扩大,“监狱”的样貌逐渐“隐形”了起来,监视者的目光也技术化甚至无处不在。 二 规训手段与自由的空间“对峙”
防止离开纪律、规范的“自由”,福柯提出了三种规训的手段,即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检查。
在福柯看来,纪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种借助监视而实行强制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中,监视的技术能够诱发出权力的效应,而强制手段也能够使对象历历在目。层级监视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规训的物理结构和组织结构的双重要求,它可以表现为对规训场所的设计,也可以表现为对监视组织的设计。它不仅在规训者与规训对象之间建立监视关系,而且在监视者内部建立监视关系,如此,任何人都逃脱不了监视。规训过程没有任何的晦暗不明的地方。自上而下,层层把关,形成网络。这反映在现代社会的组织主体运行中,我们会看到或者想象得到哪些观察人群的“监视站”的位置。这是一个中心,一个“既是照亮一切的光源,又是一切需要被了解的事情的护具点”。这个中心也是一双眼睛,它吸引所有的目光都转向这里。这是层级监视的最高层,不过,它仍需要“中继站”。这也是为什么现代社会的组织结构中会含有复杂的组织网络,监视的目光自上而下,信息的收集自下而上,这一“金字塔”式的隐形构造使该组织单位合理的存在。
福柯所谓的“规范化裁决”实际上是根据已有的规章制度、规范等,对违规或不达标者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在任何一个组织单位中,都有宏观和微观的纪律和规定,有的的是用文字明确规定下来的,有的是约定俗成的,但这都符合社会权利的约束和规训的目的,并且与相配套的惩罚措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过惩罚并不是纪律、规范的惟一途径,奖励也是重要的元素。福柯也说,“在纪律中,惩罚仅仅是奖——罚二元体制的一个因素”。奖励的目的仍然是赢得被奖励者的心,进而实施其他方面的规训,其目的仍是施加对人的精神的控制。这一规训的运行机制体现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与企业中尤为明显,具体表现在对被惩罚者或被奖励者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的情感投资程度。
规训的第三手段——检查是将层级监视的技术与规范化裁决的技术结合起来。它追求的是规范化的目光和能够导致定性、分类和惩罚的监视。福柯认为,在检查这种支配的空间中,规训权利主要是整理与编排对象来现实自己的权威,而考试、阅兵就可以称得上是检查的不同形式。在现代社会中,检查是一种常见的社会行为,它意在筛选。对处于标准之上的层面,处置于“奖励”的规范化裁决;对处于标准之下的层面,处置于“惩罚”的规范化裁决。这个时候,需要的是无限接近已设定的标准和规则,而不是彰显什么个性和创新精神。
以上三种规训手段将社会个体置于社会的“大牢笼”之下,自己是监视者,同时也是被监视者。自由的空间很难把握到。
不过,在福柯看来,这种规训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高举着社会权利的罗网,每天都在教你如何在这张网里陷得更深,但却让个体毫无知觉。此种“润物无声”的渗透式的操控,在福柯看来是极其恐怖的事情。规训的弊端就是在于,通过对精神层面的渗透,使个体的肉体和灵魂走向驯服,使个体成为某组织结构的恭顺的一名良民。而个体付出的代价就是丧失作为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丧失为自己的生活做出选择的权利,进而成为社会“大牢笼”中的“犯人”或者是社会“大牢笼”上的一个“零部件”。如果是如此的话,那么人类几百年来所想要追求的自由的目标,将会是一场奢望的梦。因为这个人类自己不断建构的“牢笼”的存在将会是“自由”的最大劲敌。
三 福柯的“规训”自由观
于是,在福柯的规训时代里,人们是无自由可言的。因为每个人都处于有形的或无形的监视性网络中,而纷繁复杂的网络似乎找不到起点和终点,所以无一人能幸免于“被规训”的范围。这种规训,有可能是明文的规定,以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形式存在,又有可能是一种“氛围”的规定,以约定俗成的“习惯”形式存在,又或可能是一种心理的“操纵”,以情感的倾向为助力推动被规训的程度。社会有有形的监狱,也有无形的“监狱”,人们就在这有形的或无形的监狱中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被规训。福柯认为这就是规训的时代。不过,结合我们的现代社会的状况,我们不得不说,福柯关于人类自由的预想是悲观的,甚至有一种把社会权力“神化”的倾向。人类虽然生活在一个大系统中,人类的行为方式也受众多因素的影响,但却不至于处于无个性、无创新思维欲望的境地中。因为,生活在现代社会当中的大部分人都有选择实现自己梦想和追求的权利,都有认可自我、突破自我的机会,也都有放弃的机会。尽管有时也会不由自主,但我们一直却处在追求“自主”的道路上。
所以,与其福柯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处处被禁锢的时代里,不如说,福柯身上一直有挣脱不了的“枷锁”。与其说,福柯在“解剖”既定的社会,不如说,福柯的“社会”在“规训”福柯。福柯的自由,去哪儿了呢?
参考文献:
[1] 薛方:《惩罚的艺术——读〈规训与惩罚〉有感》,北大法律信息网,2002年。
[2] [法]福柯:《规训与惩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
[3] 吕振合、王德胜:《知识与权力:从福柯的观点看学科场域中的权力运作》,《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年第9期。
[4] 徐久生、顾勇:《论监狱执行刑罚的向度——以福柯的主体思想和权力学说为视角》,《中国监狱学刊》,2010年第1期。
作者简介:
高瑾,女,1982—,山东潍坊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学前儿童游戏及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工作单位:山东英才学院学前教育研究院。
宋占美,女,1976—,山东东营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学前儿童课程,工作单位:山东英才学院学前教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