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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实践与志愿服务,二者目标存在统一性,志愿服务对《基础》课内容全覆盖,并且使得《基础》课实践更加深入、便捷,可以成为《基础》课的一种实践途径。当然,要通过志愿服务实现《基础》课教学目标,还要走很长的路,需要将二者有机结合,制定实施方案,对志愿服务进行动员、指导、管理、评价和追踪,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 志愿服务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思政课虽然是理论课,但是也有很强的实践性,学生只有结合相应的实践活动,才能达到对理论的理解以及在生活中的运用。这点已然达成思政课教师的共识,寻求《基础》课的实践方式和途径成为近年来思政课教师和学术界不懈努力的方向。如何能通过形式简单、内容科学、内涵深刻、容易操作、结果有效的实践方式,促进学生对《基础》课内容的吸收,真正达到《基础》课的教学目标,就成为研究和探索的焦点。
近年来,思政课的实践教学模式研究很热,各式各样,丰富多彩,高等学校都在研究适合自身的、紧扣思政教育内容的、能收到实效的实践教学模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可谓百花齐放,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深化了学生的认识,但基本处于自成一家的摸索状态,不少学校存在看上去丰富多彩,但缺乏融合度和渗透性,学生负担重,收效不一定高的问题,急需思政課内容向实践内容的转化,需要研究思政课内容与实践方式的匹配性、适当性,达到二者深度融合、有机统一,以此选择合适的实践途径。
本人结合在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改革经验,以及目前多种《基础》课实践方式,通过提取其对《基础》课的匹配性和内在融合性,从中发现社会志愿活动恰恰能覆盖这些匹配点。志愿活动历史悠久,内容丰富,与《基础》课目标存在统一性,能对《基础》课内容全覆盖,而且实践起来可选性强,容易操作,内容真实,体验深刻。二者内在具有统一性,志愿活动可以成为《基础》课的一种实践途径。
1、二者目标存在统一性
《基础》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的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情操,坚定理想信念,做忠诚爱国者;树立正确三观,促进心智发展;塑造高尚的道德品质,树立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增强道德素质,提升文明修养;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精神,尊重法律权威;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不断完善自我,塑造健全人格,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总之,《基础》课从国家、社会、时代出发,围绕“做人”和“人的发展”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的培养,培养人格完善、积极进取、为社会和国家做贡献的人。
人的发展无外乎通过与社会的相处促进自身的发展和完善,在提高自身能力和素养的同时,也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进步。所以,志愿服务正是提供人与社会相处的极好途径,“可以调动学生课外自我教育的积极性”。[1]
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2]《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二条规定: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可见,志愿服务是指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所做的服务工作。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能提高自身的各项能力,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志愿服务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培养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极好途径。通过志愿服务,可以直接为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保障分忧,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进步,也可以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还可以起到动员社会的作用。同时自身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志愿服务既是“助人”,也是“自助”,既是“乐人”,也是“乐己”。
志愿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这也正是《基础》课要培养的人才目标。
从上述可见,《基础》课与志愿服务,二者都是为了让个人一方面适应社会,提升自身素养,另一方面服务社会,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成就有意义的人生。所以,二者的目标内在一致。
二、志愿活动对《基础》课内容全覆盖
《基础》课以新时代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为主线,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旨在通过教学,使得学生能够很好适应大学生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内容涵盖人与社会、人生意义、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及其要求、中国精神、道德、中华优良传统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法律制度、法治理念等。这些方面的实践在志愿服务中皆可进行。
志愿服务本身就是个人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对祖国的热爱、对同胞的手足情、对自身价值的实现而做出的行动。所以志愿服务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穿和体现,每一项志愿服务都在一定程度体现一个人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
而且志愿服务项目不论从地域、领域还是途径上都能满足学生多方面的需要,学生希望在哪方面、哪个领域成长和服务,志愿服务都能满足。从地域和范围上看,志愿服务各地皆可,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不论是落后地区还是发达城市,都始终有志愿服务的需求,甚至还有国际援助;从领域上看,志愿服务有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等,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途径上,志愿服务门槛层次很多,有的要求较高,也有要求很低的,只要愿意,总有一款适合自己的。志愿服务都是自觉自愿不计报酬,所以可以选择适合自身的、力所能及的服务项目。
三、志愿服务能使得《基础》课实践更加深入、便捷 (一)志愿服务能使得《基础》课实践更加深入
1、志愿服务促进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
志愿服务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走出学生群体、走出学业,直面社会、深入社会,而且志愿服务是直接的、实实在在的实践,而不是间接的或者模拟实践,这是对校内实践和课堂实践的重大弥补。利于学生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将所学知识有效运用,加深理解,促进知识的内化和吸收,提升自我效能感,激发学习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和闭环学习。在服务过程中,因为领域和活动内容不同,会吸收不一样的知识,接触不一样的人,可以了解社会,丰富阅历,打开视野,增长见识,拓展思维,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志愿服务促使学习学习处理人际关系
从人的本质看,人成长本质就是人际关系的处理,人际关系正是做人和成才的重要部分。志愿服务过程中,学生能够接触不同的人群,不再局限于同学间、师生间,人际关系的扩大与变化,可以大大促进学生的成长。志愿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不同,会处理不一样的人际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地发展和人格的完善。
3、志愿服务中可有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基础》课的主线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志愿服务恰恰是对自身修养的提高,和对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志愿服务精神即,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学生在志愿服务中体验奉献、互助的成就感和愉悦感,从中也能带动周围人,营造友善的、和谐的氛围,起到榜样的作用。志愿服务本身也贯穿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爱,通过自己的微薄之力,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
4、志愿服务促进学生深入践行道德法律
志愿活動本身即彰显了一个人的道德水准,是提升自身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绝佳时期。
可以通过不同主题,不同形式,宣传法律、践行法律,进行法律帮扶、援助和合作,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深入法律相关的机构和部门,深入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二)选择余地大,容易达成
1、可选性强
志愿活动由于覆盖性强,各领域都可以进行志愿服务,因为需要遍布各个领域,活动难易程度不一,学生可以各尽所能,参与自己感兴趣的和有条件参与的,并且和自己能力相匹配的志愿活动。这样学生都容易找到合适的实践项目。
2、门槛低
志愿服务是多层次的,总有适合自身条件和能力的。因为志愿服务自愿、无偿的特点,所以只要符合所服务岗位的职业道德,都不会如正式职工一般要求严苛。所以,学生只需在课业以外就能完成,也因此达到优秀的空间比较大,利于增强学生的自信和成就感。
四、二者匹配需要的条件
虽然《基础》课和志愿服务,内在目标一致,内容匹配度高,志愿服务更加适合《基础》课实践,但是二者自身是不会自动融合和渗透的。这就需要教师将两者有机衔接。
要进行有效的实践活动,需要精心安排和计划。如果选择志愿服务作为《基础》课的实践途径,它就是《基础》课实践教学的一部分,必须纳入《基础》课的教学计划中,进行动员、指导、管理、评价和追踪。任何教学都有自身规律,教与学是一种互相融合的复杂关系,如果只是简单布置,坐等学生上交成果,实质就是割裂教与学的机械运作,学生可能会草草应付,这样就收效甚微,甚至流于形式了,不能达到教学目标。所以,志愿服务要作为《基础》课的实践方式,需要将二者有机链接,制定科学的教学方案。
1、制定科学的课标
通过研究《基础》课和志愿服务的内在统一性,将志愿服务写入课程标准,为课程的每一部分内容选取合适的志愿服务内容,确定志愿服务要达到的课程教学目标,把握课程的教学方向,确保志愿服务达到《基础》课的教学要求。
2、需要制定实施方案
任何活动和项目,都需要制定实施方案,有的放矢,有序安排,周密统筹。要将《基础》课的内容和实践教学目标与志愿服务有机融合,根据《基础》课的内容和教学目标制定志愿服务方案,确保志愿服务形式和内容对《基础》课目标的覆盖性和指向性,确保学生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也能有的放矢,注重这方面的体验和目标的达成。
3、对志愿服务进行动员和指导、管理、评价和追踪
方案制定之后,需要严格实施,从目标出发,设计详尽的、严密的教学过程。首先要进行志愿服务的培训与动员,让学生知晓志愿服务的意义,以及对于课程的衔接,明白接下来的志愿服务如何进行;二,在志愿活动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有效指导,不能酿成“放羊”模式,要随时能够把控整个过程和每位学生,知晓他们实践的情况,并对学生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这就是整个教学过程的管理;三,学期结束,要对志愿服务成果验收并认真评价,这也是学生自我总结、反思、进步的过程,确保形成学习闭环;最后,对于典型的志愿服务和部分继续坚持服务的学生进行追踪,并作研究,以更好地进行今后的志愿服务实践教学。
4、需要规范化、制度化
在实践过程中,注重总结和积累经验,形成良好迭代和良性循环。教师要从中抓典型,树榜样,从中选取能够更好达成教学目标的志愿服务和相关学生,进行典型化、精英化,树立榜样,并且以此为典型先例,做到成熟、规范,从而对其他志愿服务进行辐射。同时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激发学生更积极地、更深入地进行志愿服务,甚至终身的坚守。
志愿服务是《基础》课合适的实践途径,但是要通过志愿服务实现《基础》课教学目标,任重道远,需要深入研究二者的结合,尤其要完善实践的各环节,提高实践的实效。
参考文献
[1]刘晓芳 笪红薇 孟祥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模式探析——以美国大学志愿服务为例[C].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实证研究(一).2019.9.13,214.
[2]https://baike.sogou.com/v7793248.htm?fromTitle=%E5%BF%97%E6%84%BF%E6%9C%8D%E5%8A%A1.
基金项目:2020年院级课题《志愿服务为载体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研究》。
作者简介:刘丽琴(1980-),女,汉,山西吕梁柳林人,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副教授,哲学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 志愿服务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思政课虽然是理论课,但是也有很强的实践性,学生只有结合相应的实践活动,才能达到对理论的理解以及在生活中的运用。这点已然达成思政课教师的共识,寻求《基础》课的实践方式和途径成为近年来思政课教师和学术界不懈努力的方向。如何能通过形式简单、内容科学、内涵深刻、容易操作、结果有效的实践方式,促进学生对《基础》课内容的吸收,真正达到《基础》课的教学目标,就成为研究和探索的焦点。
近年来,思政课的实践教学模式研究很热,各式各样,丰富多彩,高等学校都在研究适合自身的、紧扣思政教育内容的、能收到实效的实践教学模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可谓百花齐放,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深化了学生的认识,但基本处于自成一家的摸索状态,不少学校存在看上去丰富多彩,但缺乏融合度和渗透性,学生负担重,收效不一定高的问题,急需思政課内容向实践内容的转化,需要研究思政课内容与实践方式的匹配性、适当性,达到二者深度融合、有机统一,以此选择合适的实践途径。
本人结合在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改革经验,以及目前多种《基础》课实践方式,通过提取其对《基础》课的匹配性和内在融合性,从中发现社会志愿活动恰恰能覆盖这些匹配点。志愿活动历史悠久,内容丰富,与《基础》课目标存在统一性,能对《基础》课内容全覆盖,而且实践起来可选性强,容易操作,内容真实,体验深刻。二者内在具有统一性,志愿活动可以成为《基础》课的一种实践途径。
1、二者目标存在统一性
《基础》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的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情操,坚定理想信念,做忠诚爱国者;树立正确三观,促进心智发展;塑造高尚的道德品质,树立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增强道德素质,提升文明修养;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精神,尊重法律权威;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不断完善自我,塑造健全人格,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总之,《基础》课从国家、社会、时代出发,围绕“做人”和“人的发展”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的培养,培养人格完善、积极进取、为社会和国家做贡献的人。
人的发展无外乎通过与社会的相处促进自身的发展和完善,在提高自身能力和素养的同时,也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进步。所以,志愿服务正是提供人与社会相处的极好途径,“可以调动学生课外自我教育的积极性”。[1]
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2]《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二条规定: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可见,志愿服务是指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所做的服务工作。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能提高自身的各项能力,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志愿服务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培养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极好途径。通过志愿服务,可以直接为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保障分忧,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进步,也可以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还可以起到动员社会的作用。同时自身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志愿服务既是“助人”,也是“自助”,既是“乐人”,也是“乐己”。
志愿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这也正是《基础》课要培养的人才目标。
从上述可见,《基础》课与志愿服务,二者都是为了让个人一方面适应社会,提升自身素养,另一方面服务社会,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成就有意义的人生。所以,二者的目标内在一致。
二、志愿活动对《基础》课内容全覆盖
《基础》课以新时代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为主线,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旨在通过教学,使得学生能够很好适应大学生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内容涵盖人与社会、人生意义、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及其要求、中国精神、道德、中华优良传统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法律制度、法治理念等。这些方面的实践在志愿服务中皆可进行。
志愿服务本身就是个人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对祖国的热爱、对同胞的手足情、对自身价值的实现而做出的行动。所以志愿服务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穿和体现,每一项志愿服务都在一定程度体现一个人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
而且志愿服务项目不论从地域、领域还是途径上都能满足学生多方面的需要,学生希望在哪方面、哪个领域成长和服务,志愿服务都能满足。从地域和范围上看,志愿服务各地皆可,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不论是落后地区还是发达城市,都始终有志愿服务的需求,甚至还有国际援助;从领域上看,志愿服务有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等,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途径上,志愿服务门槛层次很多,有的要求较高,也有要求很低的,只要愿意,总有一款适合自己的。志愿服务都是自觉自愿不计报酬,所以可以选择适合自身的、力所能及的服务项目。
三、志愿服务能使得《基础》课实践更加深入、便捷 (一)志愿服务能使得《基础》课实践更加深入
1、志愿服务促进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
志愿服务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走出学生群体、走出学业,直面社会、深入社会,而且志愿服务是直接的、实实在在的实践,而不是间接的或者模拟实践,这是对校内实践和课堂实践的重大弥补。利于学生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将所学知识有效运用,加深理解,促进知识的内化和吸收,提升自我效能感,激发学习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和闭环学习。在服务过程中,因为领域和活动内容不同,会吸收不一样的知识,接触不一样的人,可以了解社会,丰富阅历,打开视野,增长见识,拓展思维,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志愿服务促使学习学习处理人际关系
从人的本质看,人成长本质就是人际关系的处理,人际关系正是做人和成才的重要部分。志愿服务过程中,学生能够接触不同的人群,不再局限于同学间、师生间,人际关系的扩大与变化,可以大大促进学生的成长。志愿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不同,会处理不一样的人际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地发展和人格的完善。
3、志愿服务中可有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基础》课的主线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志愿服务恰恰是对自身修养的提高,和对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志愿服务精神即,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学生在志愿服务中体验奉献、互助的成就感和愉悦感,从中也能带动周围人,营造友善的、和谐的氛围,起到榜样的作用。志愿服务本身也贯穿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爱,通过自己的微薄之力,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
4、志愿服务促进学生深入践行道德法律
志愿活動本身即彰显了一个人的道德水准,是提升自身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绝佳时期。
可以通过不同主题,不同形式,宣传法律、践行法律,进行法律帮扶、援助和合作,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深入法律相关的机构和部门,深入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二)选择余地大,容易达成
1、可选性强
志愿活动由于覆盖性强,各领域都可以进行志愿服务,因为需要遍布各个领域,活动难易程度不一,学生可以各尽所能,参与自己感兴趣的和有条件参与的,并且和自己能力相匹配的志愿活动。这样学生都容易找到合适的实践项目。
2、门槛低
志愿服务是多层次的,总有适合自身条件和能力的。因为志愿服务自愿、无偿的特点,所以只要符合所服务岗位的职业道德,都不会如正式职工一般要求严苛。所以,学生只需在课业以外就能完成,也因此达到优秀的空间比较大,利于增强学生的自信和成就感。
四、二者匹配需要的条件
虽然《基础》课和志愿服务,内在目标一致,内容匹配度高,志愿服务更加适合《基础》课实践,但是二者自身是不会自动融合和渗透的。这就需要教师将两者有机衔接。
要进行有效的实践活动,需要精心安排和计划。如果选择志愿服务作为《基础》课的实践途径,它就是《基础》课实践教学的一部分,必须纳入《基础》课的教学计划中,进行动员、指导、管理、评价和追踪。任何教学都有自身规律,教与学是一种互相融合的复杂关系,如果只是简单布置,坐等学生上交成果,实质就是割裂教与学的机械运作,学生可能会草草应付,这样就收效甚微,甚至流于形式了,不能达到教学目标。所以,志愿服务要作为《基础》课的实践方式,需要将二者有机链接,制定科学的教学方案。
1、制定科学的课标
通过研究《基础》课和志愿服务的内在统一性,将志愿服务写入课程标准,为课程的每一部分内容选取合适的志愿服务内容,确定志愿服务要达到的课程教学目标,把握课程的教学方向,确保志愿服务达到《基础》课的教学要求。
2、需要制定实施方案
任何活动和项目,都需要制定实施方案,有的放矢,有序安排,周密统筹。要将《基础》课的内容和实践教学目标与志愿服务有机融合,根据《基础》课的内容和教学目标制定志愿服务方案,确保志愿服务形式和内容对《基础》课目标的覆盖性和指向性,确保学生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也能有的放矢,注重这方面的体验和目标的达成。
3、对志愿服务进行动员和指导、管理、评价和追踪
方案制定之后,需要严格实施,从目标出发,设计详尽的、严密的教学过程。首先要进行志愿服务的培训与动员,让学生知晓志愿服务的意义,以及对于课程的衔接,明白接下来的志愿服务如何进行;二,在志愿活动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有效指导,不能酿成“放羊”模式,要随时能够把控整个过程和每位学生,知晓他们实践的情况,并对学生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这就是整个教学过程的管理;三,学期结束,要对志愿服务成果验收并认真评价,这也是学生自我总结、反思、进步的过程,确保形成学习闭环;最后,对于典型的志愿服务和部分继续坚持服务的学生进行追踪,并作研究,以更好地进行今后的志愿服务实践教学。
4、需要规范化、制度化
在实践过程中,注重总结和积累经验,形成良好迭代和良性循环。教师要从中抓典型,树榜样,从中选取能够更好达成教学目标的志愿服务和相关学生,进行典型化、精英化,树立榜样,并且以此为典型先例,做到成熟、规范,从而对其他志愿服务进行辐射。同时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激发学生更积极地、更深入地进行志愿服务,甚至终身的坚守。
志愿服务是《基础》课合适的实践途径,但是要通过志愿服务实现《基础》课教学目标,任重道远,需要深入研究二者的结合,尤其要完善实践的各环节,提高实践的实效。
参考文献
[1]刘晓芳 笪红薇 孟祥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模式探析——以美国大学志愿服务为例[C].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实证研究(一).2019.9.13,214.
[2]https://baike.sogou.com/v7793248.htm?fromTitle=%E5%BF%97%E6%84%BF%E6%9C%8D%E5%8A%A1.
基金项目:2020年院级课题《志愿服务为载体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研究》。
作者简介:刘丽琴(1980-),女,汉,山西吕梁柳林人,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副教授,哲学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