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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的财政工作也在改革中不断完善。但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改革却滞后多年。由于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造成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不全面,无法展现政府资产负债的准确情况。但这一局面随着《基本准则》的出台而被打破,政府会计核算体系迎来了一次全面而系统的改革。本文对就此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尝试给出落实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基本准则 政府会计 核算体系
一、新准则出台的背景
多年来,我国在政府会计体系一直实行单一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并以现金实际收付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收付实现制做为会计核算的基础。这一会计核算体系之所以沿用多年,主要是因为其适应当时历史条件下财政预算管理的发展与要求,并在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制度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局面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政府的经济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已经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形势和新常态下的政府经济局面。所以,国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将权责发生制引入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要求,并在2014年12月由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制定的改革方案,为2015年新政府会计准则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二、新准则的创新及意义
《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得到了财政部的高度重视,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新环境下的会计核算及政府工作需要,前期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及改革试点等一系列的工作,为最终新准则的落实提供了保障。《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出台,是我国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改革创新的重要标志,其创新意义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新准则建立了“双会计体系”、“双核算基础”、“双财务报告”的新标准。“双会计体系”即预算会计体系与财务会计体系相共存,“双核算基础”即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双财务报告”即政府决算报告与财务报告并用。这一新标准打破了我国长期以来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实施单一预算会计制度的旧有局面,规范了政府的会计行为,强化了政府财务管理基础,对政府未来的财政工作开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其次,《基本准则》明确、科学的规定了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及标准。新准则中规定了7个主要会计要素,其中预算会计体系下为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共3个;财务会计体系下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共5个。并首次引入了“收入”、“费用”两项全新的财务会计要素。这些会计要素的制定体现了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准确反映政府运行成本、全面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客观体现政府财政状况的财政工作需求。
最后,在《基本准则》中明确了权责发生制体系下资产和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并结合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建立起了全新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以往政府实施单一的预算会计体系,对一些资本性的支出无法客观的体现出来,也无法与单纯的成本性支出相区分,使得政府归属当期的运行成本不能客观的得到体现。而新准则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并对资产与负债加以明确,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同时,《基本准则》要求政府会计主体除了编制以往预算会计体系下的决算报表外,还应按准则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及现金流量表。新准则的这一规定使得政府财政报告更加全面,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同时,还能客观反映出政府资源及财政运行状况的财务信息,满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制度的需求。
三、新准则出台所带来的影响及变化
1.制定了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框架。在以往的会计核算制度下,各地区政府间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间,即使是同类业务所涉及到的财务处理标准往往也会存在差异,难以统一。这就对国家财政数据的采集、比较与分析造成了影响,同时也会对地区政府间及内部各部门间财务上的沟通造成障碍。《基本准则》的出台,针对目前政府会计工作中标准不一,制度繁多,执行差异较大的问题,从政府会计主体出发,在财务体系、核算基础、会计要素以及财务报告等多方面,明确了政府会计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构建起了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制度框架体系。
2.重新确定了政府会计核算的标准及模式。
2.1《基本准则》的出台确立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既分离又衔接的核算模式,这对完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具有重大意义。分离主要表现在连个方面,一方面是新准则改变了以往的单一预算会计体系,将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要素引入到政府会计体系中来,形成了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共同构成的全新核算体系。另一方面,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双轨并行,预算会计仍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适用于政府预算领域,财务会计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反映政府的财务运行状况。这样既满足了当前市场条件下政府财政工作的需求,又符合了未来改革发展的方向;既能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又能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信息。
2.2《基本准则》中还规定了政府财政报告要由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共同组成,并进一步明确了两种报告涉及的内容与适用范围。这一点主要体现了新准则下预算和财务两种会计要素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特点。两种报告相互结合共同反映政府的财政预算及财务信息,使得政府的财政状况体现得更加完善、更加透明,同时还能够有效提高政府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水平和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率。
四、针对新准则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培训与宣传,做好《基本准则》的学习贯彻工作。根据规定,《基本准则》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由于《基本准则》较以往的预算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账务处理原则等方面变化较大。在新准则实行前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学习、透彻理解《基本准则》的相关内容,积极转变财务观念,建立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理念,熟练掌握权责发生制下账务处理的相关方法,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同时,由于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的引入,就要求政府会计工作人员提高财务信息的分析能力,促进政府会计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2.规范财务工作制度,积极落实新准则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单位相关部门应当抓住《基本准则》出台这个机遇,强化财税改革意识,加速推动政府会计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只有规范了财务工作的流程和操作制度,才能在新准则正式实行时顺利完成过度工作。在组织《基本准则》学习的同时,积极做好新准则制度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完善会计信息系统,结合新准则和政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与更新。规范和加强单位的资产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切实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新准则下的财务会计工作打好基础。
五、结语
《基本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权衡了以往预算会计体系利弊的同时,结合我国政府财政制度的需要及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了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既分离又衔接的新会计核算体系,这是适应新市场经济形势下政府会计核算的重大进步与创新。新准则不但弥补了以往旧有会计核算体系中的不足,还对未来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完善提供了依据与基础。同时,新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的建立,增强了政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能满足更多报告使用者决策、监督以及管理的需要。總言之,新准则的出台为政府会计核算工作打开了全新的局面,也对政府财务部门的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财务体系定会向更加科学、规范、完善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熊超.我国政府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商业会计,2015(19).
[2]财政部第78号令.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S].2015-10-23.
关键词:基本准则 政府会计 核算体系
一、新准则出台的背景
多年来,我国在政府会计体系一直实行单一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并以现金实际收付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收付实现制做为会计核算的基础。这一会计核算体系之所以沿用多年,主要是因为其适应当时历史条件下财政预算管理的发展与要求,并在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制度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局面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政府的经济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已经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形势和新常态下的政府经济局面。所以,国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将权责发生制引入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要求,并在2014年12月由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制定的改革方案,为2015年新政府会计准则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二、新准则的创新及意义
《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得到了财政部的高度重视,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新环境下的会计核算及政府工作需要,前期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及改革试点等一系列的工作,为最终新准则的落实提供了保障。《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出台,是我国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改革创新的重要标志,其创新意义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新准则建立了“双会计体系”、“双核算基础”、“双财务报告”的新标准。“双会计体系”即预算会计体系与财务会计体系相共存,“双核算基础”即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双财务报告”即政府决算报告与财务报告并用。这一新标准打破了我国长期以来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实施单一预算会计制度的旧有局面,规范了政府的会计行为,强化了政府财务管理基础,对政府未来的财政工作开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其次,《基本准则》明确、科学的规定了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及标准。新准则中规定了7个主要会计要素,其中预算会计体系下为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共3个;财务会计体系下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共5个。并首次引入了“收入”、“费用”两项全新的财务会计要素。这些会计要素的制定体现了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准确反映政府运行成本、全面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客观体现政府财政状况的财政工作需求。
最后,在《基本准则》中明确了权责发生制体系下资产和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并结合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建立起了全新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以往政府实施单一的预算会计体系,对一些资本性的支出无法客观的体现出来,也无法与单纯的成本性支出相区分,使得政府归属当期的运行成本不能客观的得到体现。而新准则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并对资产与负债加以明确,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同时,《基本准则》要求政府会计主体除了编制以往预算会计体系下的决算报表外,还应按准则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及现金流量表。新准则的这一规定使得政府财政报告更加全面,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同时,还能客观反映出政府资源及财政运行状况的财务信息,满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制度的需求。
三、新准则出台所带来的影响及变化
1.制定了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框架。在以往的会计核算制度下,各地区政府间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间,即使是同类业务所涉及到的财务处理标准往往也会存在差异,难以统一。这就对国家财政数据的采集、比较与分析造成了影响,同时也会对地区政府间及内部各部门间财务上的沟通造成障碍。《基本准则》的出台,针对目前政府会计工作中标准不一,制度繁多,执行差异较大的问题,从政府会计主体出发,在财务体系、核算基础、会计要素以及财务报告等多方面,明确了政府会计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构建起了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制度框架体系。
2.重新确定了政府会计核算的标准及模式。
2.1《基本准则》的出台确立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既分离又衔接的核算模式,这对完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具有重大意义。分离主要表现在连个方面,一方面是新准则改变了以往的单一预算会计体系,将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要素引入到政府会计体系中来,形成了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共同构成的全新核算体系。另一方面,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双轨并行,预算会计仍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适用于政府预算领域,财务会计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反映政府的财务运行状况。这样既满足了当前市场条件下政府财政工作的需求,又符合了未来改革发展的方向;既能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又能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信息。
2.2《基本准则》中还规定了政府财政报告要由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共同组成,并进一步明确了两种报告涉及的内容与适用范围。这一点主要体现了新准则下预算和财务两种会计要素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特点。两种报告相互结合共同反映政府的财政预算及财务信息,使得政府的财政状况体现得更加完善、更加透明,同时还能够有效提高政府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水平和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率。
四、针对新准则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培训与宣传,做好《基本准则》的学习贯彻工作。根据规定,《基本准则》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由于《基本准则》较以往的预算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账务处理原则等方面变化较大。在新准则实行前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学习、透彻理解《基本准则》的相关内容,积极转变财务观念,建立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理念,熟练掌握权责发生制下账务处理的相关方法,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同时,由于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的引入,就要求政府会计工作人员提高财务信息的分析能力,促进政府会计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2.规范财务工作制度,积极落实新准则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单位相关部门应当抓住《基本准则》出台这个机遇,强化财税改革意识,加速推动政府会计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只有规范了财务工作的流程和操作制度,才能在新准则正式实行时顺利完成过度工作。在组织《基本准则》学习的同时,积极做好新准则制度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完善会计信息系统,结合新准则和政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与更新。规范和加强单位的资产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切实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新准则下的财务会计工作打好基础。
五、结语
《基本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权衡了以往预算会计体系利弊的同时,结合我国政府财政制度的需要及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了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既分离又衔接的新会计核算体系,这是适应新市场经济形势下政府会计核算的重大进步与创新。新准则不但弥补了以往旧有会计核算体系中的不足,还对未来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完善提供了依据与基础。同时,新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的建立,增强了政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能满足更多报告使用者决策、监督以及管理的需要。總言之,新准则的出台为政府会计核算工作打开了全新的局面,也对政府财务部门的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财务体系定会向更加科学、规范、完善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熊超.我国政府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商业会计,2015(19).
[2]财政部第78号令.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S].201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