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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南亚与西欧在地区一体化进程上存在巨大差异,这反映了两个地区在国际制度安排上的不同。从国际制度安排的角度入手,在东盟与欧盟框架下探究东南亚地区一体化滞后的原因,不难发现东南亚与西欧在具体需要何种国际制度和由谁提供制度的问题上存在重大差异。此外我们必须看到,在这些差异背后还有着更深层次的因素。
[关键词] 东南亚; 地区一体化; 国际制度; 东盟; 欧盟
[中图分类号] D5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7)04-0027-02
纵观世界,各个地区的一体化进程都是在主要的地区性国际组织的框架下推进的,与东南亚和西欧地区一体化密切关联的则是两个相应的地区性国际组织——东盟与欧盟。本文将主要从国际制度的安排角度入手,在东盟与欧盟这两个地区性国际组织的框架下分析东南亚地区一体化滞后的原因。
一
国际制度的本质作用在于通过降低达成和实施协议的成本(经济学家称为交易费用),能够使国家以相互获益的方式进行合作。从国际制度的这一功能出发,任何地区的任何国家理性的选择都会产生对国际制度的基本需求,在这一点上,东南亚地区与西欧地区并没有本质的差异,都存在这样的需求。事实上,东盟与欧盟(欧共体)的产生本身就反映了两个地区的这种需求。但是,具体到需要何种国际制度问题上,东南亚地区与西欧地区却出现了很大的差异,这反映在东盟与欧盟的公共目标设定与实际追求上。
从发展进程上看,在区域一体化这个大目标之下可大致分为建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统一大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五个层次,即五个阶段性目标。东盟与欧盟(欧共体)在目标的设定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例如,欧盟早在1957年的《罗马条约》第2条中就提出要“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而相对于欧共体明确的一体化目标,东盟则要含糊得多。1976年东盟举行第一次首脑会议,会后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而该条约的主要目标并非致力于地区的一体化,而是地区的中立化。东盟明确地提出一体化目标是在冷战结束之后——1992年签署《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和《共同有效普惠关税协定》(CEPT), 1995年发表《促进东盟一体化和形成东盟整体意识实施方案》,2000年通过了《东盟一体化倡议》。在冷战期间相当长的时间里,东盟更多的精力用于处理与地区安全密切相关的问题上,这反映出东盟在很长时间里的实际追求并非从关税、经济到政治的一体化,安全的考虑曾在几十年时间里是压倒一切的。需要指出的是,西欧地区并非从没有过安全的担心,事实上欧洲在冷战时期是美苏争夺的最重要的地区。但西欧存在的另一个强有力的制度安排——北约,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西欧的安全,至少是心理上的安全,这使得欧盟的前身欧共体在上世纪60年代合并成立后就能没有后顾之忧地迅速走上从经济一体化到政治一体化的发展道路。也就是说欧盟(欧共体)作为西欧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北约这一制度的保障之下,军事安全等考虑并非欧盟(欧共体)的优先目标。
二
在确定公共目标后就涉及制度的具体供给问题,即由谁提供制度的问题。由谁提供制度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交易费用的问题,而国际组织内部权力结构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一问题。分析东盟与欧盟(欧共体)这两个地区性国际组织的内部权力结构,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发现,东盟缺少核心国家,而欧盟(欧共体)则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德核心。从国际制度的供给来看,缺乏核心即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者,因此相对欧盟(欧共体)而言,东盟一直处于一种制度不足的状态之中。
从行为体数量而言,东盟与欧盟(欧共体)相比较,欧盟(欧共体)的国家数目要多于东盟。鉴于交易费用随行为体的增加而上升,欧盟(欧共体)的制度安排理应更困难,但是,从欧盟(欧共体)的历史发展来看,由于内部权力结构的原因,欧盟(欧共体)的发展,尤其是早期的发展,往往是法国和德国形成一种制度安排,然后辐射扩散到其他西欧国家,在每一个关键的发展关头,法德这两个核心国家的作用都是显而易见的。在法德联合这一问题上,国际制度的供给实际呈现出的状况是:在即将出现的国际制度所管理的领域,涉及的国家很少,法国和德国,而且两国的权力分配非常均衡,每个国家能从制度中收益,兼之交易成本较低,成本收益比使得国家从理性角度更有可能合作产生一种国际制度。但东盟一直缺乏这样的步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东盟不具备采取这一步骤的基本条件。这涉及东盟地区国家间的权力分配问题,即权力结构问题,相对而言,东盟的权力分配是比较均衡的,基本不存在核心国家。加上在有十个国家的情况之下,每个国家的收益份额是比较小的,那么每个国家的“搭便车”的动机会十分强烈且难以被有效威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强烈的刺激,很难产生国际制度。从这一意义上说,东盟在安全方面的合作之所以相对有成效也不得不“归功”于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东南亚地区长期持续不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
当作出以上种种分析之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在这些差异的背后有着更深层次因素。一是西方与东方历史发展的不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南亚和西欧对民族主义形成不同的对照性的历史认识。在西欧,民族主义如同恶魔般的存在,如何封堵民族主义成了一大课题,答案就是欧洲主义。西欧是在“我们是欧洲人”这一有着数百年历史的共识基础上,通过政治的意识结成了西欧共同体,这种“地区主义”(欧洲主义)成为促进地区一体化的原动力。但在东南亚地区,民族主义被视为人民解放的力量,这为新独立国家的正统性、合法性提供了根据。东南亚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历史是从二战时期开始的,东南亚国家长期以来并没有结成共同体的意愿,也没有以“我们是东南亚人”这一认识为基础的共识,不存在类似西欧促进地区一体化的原动力,而是长期分散附属于美国在霸权下构筑的双边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日本为前导的雁阵式通商贸易体系之下。
其次,即国际组织本身的西方组织文化与东方实际的脱节。应该承认,当今世界主流的国际制度、国际组织理论带有浓厚的自由主义烙印。而无论政治自由主义或是经济自由主义理念,它们都是与东方的理念相差甚远的。在西方的理念以及由此产生的西方标准之下,我们说欧盟在一体化进程中发展是领先的。按照西方理念建立的欧盟是一个超国家的组织,既有国际组织的属性,又有联邦的特征——欧盟成员国自愿将部分国家主权转交欧盟,欧盟在机构的组成和权利的分配上,强调每个成员国的参与,其组织体制以“共享”、“法制”、“分权和制衡”为原则。而东盟是多样化而又分散的实体,它不可能像欧盟那样建立一种超国家形态的控制机制,它的政治结构是非机制性的,比较松散。它没有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那样的超国家机构来进行运作。它的运作方式也不是以超国家的法律形式,而是行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于成员国的社会制度不同,只能采取求同存异的协商制,从多样性中求得统一,这正是东盟的存在方式,即东盟方式。依照欧盟的标准,或西方的标准,东盟的发展无疑是滞后的。按照萨义德的观点,整个东方是被西方凝视,是被用西方的标准评估着,这是近代殖民的文化遗留。因此虽然我们可以借鉴西方的理论进行分析,但我们并不认为地区一体化的进程只能按照一种模式一条道路进行。不切实际的盲目追求一体化形式并不利于东南亚地区的发展,未来的东盟发展不能脱离东盟自身的发展基础与条件。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军情系)
责任编辑余岩
[关键词] 东南亚; 地区一体化; 国际制度; 东盟; 欧盟
[中图分类号] D5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7)04-0027-02
纵观世界,各个地区的一体化进程都是在主要的地区性国际组织的框架下推进的,与东南亚和西欧地区一体化密切关联的则是两个相应的地区性国际组织——东盟与欧盟。本文将主要从国际制度的安排角度入手,在东盟与欧盟这两个地区性国际组织的框架下分析东南亚地区一体化滞后的原因。
一
国际制度的本质作用在于通过降低达成和实施协议的成本(经济学家称为交易费用),能够使国家以相互获益的方式进行合作。从国际制度的这一功能出发,任何地区的任何国家理性的选择都会产生对国际制度的基本需求,在这一点上,东南亚地区与西欧地区并没有本质的差异,都存在这样的需求。事实上,东盟与欧盟(欧共体)的产生本身就反映了两个地区的这种需求。但是,具体到需要何种国际制度问题上,东南亚地区与西欧地区却出现了很大的差异,这反映在东盟与欧盟的公共目标设定与实际追求上。
从发展进程上看,在区域一体化这个大目标之下可大致分为建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统一大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五个层次,即五个阶段性目标。东盟与欧盟(欧共体)在目标的设定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例如,欧盟早在1957年的《罗马条约》第2条中就提出要“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而相对于欧共体明确的一体化目标,东盟则要含糊得多。1976年东盟举行第一次首脑会议,会后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而该条约的主要目标并非致力于地区的一体化,而是地区的中立化。东盟明确地提出一体化目标是在冷战结束之后——1992年签署《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和《共同有效普惠关税协定》(CEPT), 1995年发表《促进东盟一体化和形成东盟整体意识实施方案》,2000年通过了《东盟一体化倡议》。在冷战期间相当长的时间里,东盟更多的精力用于处理与地区安全密切相关的问题上,这反映出东盟在很长时间里的实际追求并非从关税、经济到政治的一体化,安全的考虑曾在几十年时间里是压倒一切的。需要指出的是,西欧地区并非从没有过安全的担心,事实上欧洲在冷战时期是美苏争夺的最重要的地区。但西欧存在的另一个强有力的制度安排——北约,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西欧的安全,至少是心理上的安全,这使得欧盟的前身欧共体在上世纪60年代合并成立后就能没有后顾之忧地迅速走上从经济一体化到政治一体化的发展道路。也就是说欧盟(欧共体)作为西欧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北约这一制度的保障之下,军事安全等考虑并非欧盟(欧共体)的优先目标。
二
在确定公共目标后就涉及制度的具体供给问题,即由谁提供制度的问题。由谁提供制度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交易费用的问题,而国际组织内部权力结构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一问题。分析东盟与欧盟(欧共体)这两个地区性国际组织的内部权力结构,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发现,东盟缺少核心国家,而欧盟(欧共体)则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德核心。从国际制度的供给来看,缺乏核心即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者,因此相对欧盟(欧共体)而言,东盟一直处于一种制度不足的状态之中。
从行为体数量而言,东盟与欧盟(欧共体)相比较,欧盟(欧共体)的国家数目要多于东盟。鉴于交易费用随行为体的增加而上升,欧盟(欧共体)的制度安排理应更困难,但是,从欧盟(欧共体)的历史发展来看,由于内部权力结构的原因,欧盟(欧共体)的发展,尤其是早期的发展,往往是法国和德国形成一种制度安排,然后辐射扩散到其他西欧国家,在每一个关键的发展关头,法德这两个核心国家的作用都是显而易见的。在法德联合这一问题上,国际制度的供给实际呈现出的状况是:在即将出现的国际制度所管理的领域,涉及的国家很少,法国和德国,而且两国的权力分配非常均衡,每个国家能从制度中收益,兼之交易成本较低,成本收益比使得国家从理性角度更有可能合作产生一种国际制度。但东盟一直缺乏这样的步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东盟不具备采取这一步骤的基本条件。这涉及东盟地区国家间的权力分配问题,即权力结构问题,相对而言,东盟的权力分配是比较均衡的,基本不存在核心国家。加上在有十个国家的情况之下,每个国家的收益份额是比较小的,那么每个国家的“搭便车”的动机会十分强烈且难以被有效威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强烈的刺激,很难产生国际制度。从这一意义上说,东盟在安全方面的合作之所以相对有成效也不得不“归功”于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东南亚地区长期持续不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
当作出以上种种分析之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在这些差异的背后有着更深层次因素。一是西方与东方历史发展的不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南亚和西欧对民族主义形成不同的对照性的历史认识。在西欧,民族主义如同恶魔般的存在,如何封堵民族主义成了一大课题,答案就是欧洲主义。西欧是在“我们是欧洲人”这一有着数百年历史的共识基础上,通过政治的意识结成了西欧共同体,这种“地区主义”(欧洲主义)成为促进地区一体化的原动力。但在东南亚地区,民族主义被视为人民解放的力量,这为新独立国家的正统性、合法性提供了根据。东南亚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历史是从二战时期开始的,东南亚国家长期以来并没有结成共同体的意愿,也没有以“我们是东南亚人”这一认识为基础的共识,不存在类似西欧促进地区一体化的原动力,而是长期分散附属于美国在霸权下构筑的双边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日本为前导的雁阵式通商贸易体系之下。
其次,即国际组织本身的西方组织文化与东方实际的脱节。应该承认,当今世界主流的国际制度、国际组织理论带有浓厚的自由主义烙印。而无论政治自由主义或是经济自由主义理念,它们都是与东方的理念相差甚远的。在西方的理念以及由此产生的西方标准之下,我们说欧盟在一体化进程中发展是领先的。按照西方理念建立的欧盟是一个超国家的组织,既有国际组织的属性,又有联邦的特征——欧盟成员国自愿将部分国家主权转交欧盟,欧盟在机构的组成和权利的分配上,强调每个成员国的参与,其组织体制以“共享”、“法制”、“分权和制衡”为原则。而东盟是多样化而又分散的实体,它不可能像欧盟那样建立一种超国家形态的控制机制,它的政治结构是非机制性的,比较松散。它没有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那样的超国家机构来进行运作。它的运作方式也不是以超国家的法律形式,而是行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于成员国的社会制度不同,只能采取求同存异的协商制,从多样性中求得统一,这正是东盟的存在方式,即东盟方式。依照欧盟的标准,或西方的标准,东盟的发展无疑是滞后的。按照萨义德的观点,整个东方是被西方凝视,是被用西方的标准评估着,这是近代殖民的文化遗留。因此虽然我们可以借鉴西方的理论进行分析,但我们并不认为地区一体化的进程只能按照一种模式一条道路进行。不切实际的盲目追求一体化形式并不利于东南亚地区的发展,未来的东盟发展不能脱离东盟自身的发展基础与条件。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军情系)
责任编辑余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