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清洁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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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近年,雾霾的袭来,严重的影响了公民的生命健康,并且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对此,我国各省市作出了积极的对策,以减少雾霾对大气的污染。同时我国也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尚未实施),该法的颁布对治理雾霾、减少大气污染起了重要的作用。各省市根据自己的情况,具体制定详细的规则,以更好的防治雾霾。通过分析美英国家对治理大气污染的先例,我国可以借鉴有利的经验,以正确的指导我国的治霾行动。然后是雾霾对于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影响及危害,及我们应作出相应的对策来缓解当下雾霾的情形。
  关键词 雾霾 大气污染 措施
  基金项目:本项目为2014年贵州民族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空气清洁立法研究--以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为视角”。
  作者简介:陈茹、张文静、张娜、刘静,贵州民族大学2012级法律硕士(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9-282-02
  一、空气清洁立法制定的背景
  当前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人民群众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最为突出的便是雾霾。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雾霾天气成因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雾霾天气出现在冬天的频率要大大的多于夏天,冬半年中的冬季霾日数占全年的比例为42.3%。针对雾霾,我国各省市都作出了积极的应对,其中,有山东省、辽宁省、天津市、石家庄市等等。首先是山东省对此作出的对策,山东省治理大气污染重在“调结构、促管理、搞绿化”。 其次是辽宁省作出的雾霾罚单。雾霾罚单这项举措具有非常高的创新力。辽宁省出台《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即对空气污染的市县开雾霾罚单,并且将罚款用于治理大气污染。这也为刚刚通过的《环境保护法》提供了切实有力的铺垫。其中,在《环境保护法》中,为了增强环保执法力量和保障,有一项规定,针对企业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严惩企业环境违法。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续计罚规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项举措和辽宁省的“雾霾罚单”相呼应。第三是关于天津市五措施治理雾霾,呼吁“同呼吸共行动”。主要是控制人口、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量;至2015年,淘汰11.3万辆高污染排放车辆。最后是讲讲石家庄市应对雾霾的措施。结合石家庄市实际,出台了《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该方案的制定,有效的指导了石家庄市防范、治理大气污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各省市根据各自的情况,作出了相对应的举措来应对雾霾的来袭。我国环保部也积极的制定了《环境保护法》从大局上给各省市以指导及法律依据。
  1952年英国的毒雾事件使得英国走上了治“雾”的道路。1956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清洁空气法》,该法的颁布,对于治理大气污染,有了法律依据。也为其他国家治理空气污染,起了指引的作用,大幅度的缓解了很多国家的大气污染。英国制定该法,主要从几个方面来实施:(1)通过立法来提高监管,设立统一的标准;(2)科学合理的规划交通路线,通过设限等途径来保障交通;(3)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4)加大了城市绿化带的建设。该法对伦敦城内的工厂也做了限制,包括电厂都必须迁移到大伦敦区重建,不得在伦敦城内经营。同时,英国的家庭传统壁炉的使用也有了限制,改用天然气灶具,因为家庭壁炉主要的燃料是木炭。根据英国的清洁空气法,控制家庭源烟尘,授权地方政府设置专门的无烟区。在无烟区如果不经政府的许可而排烟,均为犯罪行为。住户对于改装的费用,政府出70%,其余30%为自己承当。1968年以后,英国政府又颁布许多治理大气污染的法案,其中,包括一些惩罚措施,至此大气污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美国从1955年的《空气污染控制法》到1963年的《清洁空气法》,1967年的《空气质量控制法》,再到1970年的《清洁空气法》以及后来的1977年修正案、1990年修正案等多次修正而逐步完善,建立起来了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美国的《清洁空气法》中,“公民执行”的提法首次出现在了该法中。公民执行在该法中有很大篇幅,这也同时强调了公民的权利。
  二、 空气清洁立法制定对公民生命健康权保障的意义
  (一)生命健康权是人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
  雾霾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提出了“雾霾会导致肺癌”的医学观点。钟南山表示,灰霾对肿瘤的影响是肯定的。2001年至2013年,北京肺癌发病率增长56%,年平均增长率为2.4%。
  如果说人身权是人权的首要权利,那么生存权就是人权首要权利之中的首要权利。生存权是人维持或保存自身生命的权利,包含著获得温饱权和生命不被非法剥夺权两个主要内容 。而现下,雾霾严重影响了生存权的生命不被非法剥夺这项内容。人的生命被剥夺的原因可能是自然的,也可能是人为的。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存在被非法剥夺的问题,而人为原因导致的,则可能存在人的生命权被非法剥夺的问题,这显然也是对人权的侵犯。
  健康权是人在保存生命的前提下的重要权利。人的健康权能否得以保障,直接关系着人的生存权能否切实享有,在整个人权中有着基本而重要的意义 。人的健康权主要有两方面的威胁:一是疾病;而是伤害。上述提到,受雾霾的影响,人类得肺癌的机率增大,同时,也有其他的病受到了影响,比如支气管炎,哮喘等,对于这类病的发病率的增加,这都要“归功于”雾霾的推动。
  (二)雾霾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危害
  1.对呼吸道疾病的影响。雾霾的成分非常的复杂,这些一旦被吸入人的呼吸系统,对于人的呼吸道将带来严重的负担,也讲带来很大的威胁,对人的生命健康权都将带来极大的挑战。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出行中,这些物质会对人体的呼吸道产生影响,对于呼吸道患者可能要面临一个比较难捱的时期。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环境还会诱发肺癌。同时也不利于小孩的健康成才。   2.雾霾使人类致癌的机率增加。近年,我国公众的吸烟率下降,但是患癌的人数量却在增加。加上连续几年冬天雾霾天气只增不减的情形,及雾霾对人体的危害,可推出雾霾与公众患癌数量增加有一定的关系。上述,引用钟南山院士在两会上的讲话,他认为雾霾导致肺癌的言论。
  3.雾霾增加了心血管患者发病率的次数。首先雾天,能见度低,空气质量不好,污染物多,气压低,一些高血压、冠心 病患者从温暖的室内突然走到寒冷的室外,血管热胀冷缩,也可使血压升高,导致中风、心肌梗死的发生。以及人们在户外活动时,所排出的汗不易挥发掉,便会导致胸闷、气短,所以诱发心血管的机率比较大。
  4.对儿童的成长产生了影响。儿童需要通过日照获得的维生素D也将缺失,将严重影响儿童的成长。
  5.对人的心理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雾天,日照少,天气呈现灰霾的状态比较多,阳光也少,会让人的心理产生一定的抑郁,情绪低落、悲观、做事懒散、提不起劲。因此,对生活、工作也将带来不利的影响,生活中可能产生矛盾,工作上效率将会大大的降低。
  6.对交通也会带来不利的影响。雾天,能见度低,视距变短,车和车之间的距离稍有不慎,便有撞车的可能性。严重影响交通,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不便。
  基于上述可能出现的危害情形,我国针对雾霾,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来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形。好法的出台只是一半,关键是另一半执行力。例如贵州省为应对大气污染所带来的状告无门的情况,设置了相应的司法机构,分别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处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这表示了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及为缓解雾霾带来的影响作出的努力。
  (三)空气清洁法的制定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障
  新通过的《环境保护法》立法宗旨便是保护环境。例如,立法目的就是要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这次新修订的法律有一个亮点,便是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得到了扩展,其中,主体范围得到了很大的扩大,该法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可提起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主要是起两点作用:其一,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大气污染、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督作用。其二,有担任救济受害人的补充手段的功能。从一定程度上很好的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对于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也有了法律依据。
  三、 为治理雾霾天气,提出的建议
  (一)继续开展科学研究,制定达标规划
  明确各个企业排放清单和控制对策,对每个阶段的空气改善的情况和阶段目标作出分析,强化每个城市的PM2.5值,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作出特别的限制,落实到各个企业法人,切实的为改善大气污染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组织村民、市民定期检查身体
  上述提到,雾霾对人体生命健康的影响,尤其是对患有呼吸道疾病和心血管的患者影响比较严重,对于这类患者要定期的去醫院做检查;对于儿童,学校也要定期的做相应的检查,儿童的呼吸道鼻、 气管、支气管黏膜柔嫩,且肺泡数量较少,弹力纤维发育较差,间质发育旺盛,容易受到雾霾的影响,患病几率大,所以对儿童,学校更要重视定期体检。
  (三)切实的加强资源的运送力度,达到以电代煤
  英国在治理雾的过程中,对于其传统的家庭壁炉的使用,作出了限制,作出限制的原因便是,家庭壁炉使用的燃料是木炭,排放的污染对大气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我国现阶段,主要减少煤炭的燃烧,以减少对大气的排放,在同等热量比较,煤排放的二氧化碳要多很多,用电代替煤炭,在解决污染和雾霾的同时,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不仅节约了资源,保护了我国的植被,美化了环境,净化了空气,这对于保护环境和减少雾霾的出现起了双重的作用。但是,我国现在即使是东南部发达的地区,也并没有大面积的使用电能,还是以燃煤为主,尤其是在一些传统的行业,比如钢铁、冶金、化工、水泥等行业。要使雾霾得到根本上的解决,必须在传统行业起先锋作用,通过使用电力或是天然气来代替煤炭,以减少对大气污染的排放。
  (四)通过空气清洁法的实施,对各企业形成约束
  最近刚刚通过的《环境保护法》其中,便有对企业的警示。使企业不敢污染环境,否则会增加他们违法的成本。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考虑到排污的后果,便会谨慎的经营。
  注释: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的讲话.
  卓泽渊.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62-463页.464-465页.
  参考文献:
  [1]朱成章.我国防止雾霾污染的对策与建议.中外能源.2013.
  [2]周涛,汝小龙.北京市雾霾天气成因及治理措施研究.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3]王曦.美国《清洁空气法》的公民执行规定.上海环境科学.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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