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我国住房改革成为国内外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一方面,它是一个经济问题,影响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它又是社会问题,关系着公平与和谐。同时,住房政策的变化更是中国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的缩影。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城镇住房的实物分配体制已经基本终止,住房货币化、市场化的供给体系也已大体建立,但是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反而加剧了。不断攀高的房价固然与城镇化进程带来的住房需求和土地供应等客观因素有关,但是房改之中的某些政策失当也难辞其咎,引人深思。 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都会受到价值取向的影响,本文将住房政策的价值取向作为具体研究对象,分析其历史演变。为便于探讨,将住房政策的变迁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传统住房制度实行时期,采取住房实物分配的形式,平均主义的价值取向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第二阶段,为了追求经济效率,对住房政策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却使得“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在很大程度上难以实现,普通民众购房压力极大。为了弱化住房市场化改革导致的利益失衡,住房问题被列入民生问题来解决,无论是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还是对保障性住房的探索性建设,都表明了价值取向开始了向社会公平的转变,也就是第三阶段对公平价值观的追求。 关心和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对我国居民住房供需结构失衡的调整,也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住房政策要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建立多层次的供给体系。在住房政策的渐进改革中,需要坚持的原则是市场主导效率,政府主导公平。具体而言,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政府要运用公共政策手段,进行有效引导和严格监管;而对于具有竞争性房地产市场的运行,则应由市场机制决定供需,按照市场规律,以达到均衡价格和实现高效的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