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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体现笔者探索中国教师道德人性化思想方面所作的努力。讨论的内容是对阻碍教师道德人性化理论充分实现的教师道德神圣化现象进行批判性的尝试。长期以来,教师即是道德的楷模,为人之表率。社会普遍颂扬的也是教师作为“红烛”、“园丁”的光辉形象。公众对这一社会事实的极力阐发和倡导,在无形中强化了师德形象的神圣化色彩,使之成为评价教师道德状况的基准。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教师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 本研究的立足点是借鉴杜威的新个人主义理论(new-Individualism)中三个方面的内容——对个人自身需要的认识、对个人与环境关系的认识以及对个人发展需要的认识来解读中国教师道德,对其中的“超我情结”进行批判,并从中反思“超我情结”对教师个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论文除导论之外分为三个部分:导论部分主要是提出问题,阐释研究的意义,进行相关的文献梳理,介绍论文的分析框架;第一部分从分析师德规范文本入手,通过对中国1984、1991、1997年师德规范的纵向比较以及对中美师德规范的横向比较,展示“超我情结”的现象和特征;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师德规范中何以出现“超我情结”;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中国师德规范中的“超我情结”所产生的困境:过于强调表率性质,忽视教师自身需要;过于强调精神领域,忽视教师现实需求;过于强调社会角色,忽视教师个人发展。本研究认为,社会对教师以及教师对自身提出的道德高要求,是对一个“完美教师”角色的期待,具有“超我情结”。这对教师个人带来不利影响。教师职业被看作是由外部的责任义务构成的一种奉献型职业。 结论部分是对本研究所做的批判教师道德中“超我情结”现象的总结。教师道德不是“超我”的,不需要神圣化和理想化,不需要高标准和高要求,更反对非人性化的对待。中国教师道德对教师的关注不足。教师道德的核心是公平。教师在维护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同时,也需要合理地利己,维护自身现实生活的需要、自身与道德关系的需要、自身专业道德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