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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分四个部分来探讨:第一章主要是介绍东亚地区海难及漂流民研究现状。第二章则就明朝对朝鲜漂流民的救助与遣返办法展开具体的论述,第三章主要是探讨朝鲜政府对明朝遣返其国漂人的反应及朝鲜漂流人对中朝两国交流的作用与影响,第四章为结论部分。
明朝时期,中国政府对朝鲜漂流船只及难民的救助及遣返政策并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制度,多是以个案处理为主。明政府对朝鲜漂流民救助的第一步是首先确定朝鲜漂流民的身份,在身份确认后,再由地方官府派人护送至北京,暂时收容于会同馆。漂流民在地方及会同馆逗留期间,明朝会向其提供不同形式的抚恤与救助。至于向朝鲜漂流民提供何种救助物资以及提供的数量,明朝政府没有统一具体的规定,一般由中央及各级地方官府依据自身及具体情况而定。虽然明朝中央政府也曾就救助朝鲜漂流民做过一些专门的规定,但既不明确也不具体。对于朝鲜漂流民的遣返,明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遣返形式,比较正式的遣返办法有两种:一种是由赴明的朝鲜使节顺便带返,另一种则是由礼部及兵部差人护送至辽东,再由辽东官府送至中朝边境,交由朝鲜官员带回。漂到辽东的朝鲜难民,不再转送北京,而是由辽东地方官府直接送至中朝边境转交朝鲜官员。在某些情况下,辽东都司也会命朝鲜漂流人押解官直接将其送至朝鲜王京,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当然在救助朝鲜难船及漂流民的过程中,也会有一些不良事件的发生,如沿海居民对漂到当地的朝鲜人及财物的掠夺,救助官员隐匿朝鲜漂流难民的财产及护送人员趁机勒索等。对于这些不良现象,明政府一经查明,会给与严厉地惩处。
通过对朝鲜漂流民的救助与遣返,中朝两国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交流,而通过返国的朝鲜漂流民,中国的一些先进生产技术传到朝鲜,促进了朝鲜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