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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二十一条”交涉期间,由民间发起,旨在“藉民力为政府后盾”的救国储金运动,在短时间内获得了较为迅速的发展。这表现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收储数额的日益增长和全国各地救国储金团事务分所的广泛建立。这一结果是多方面原因促成的:日本“二十一条”侵略要求的提出,激发出强烈的民族感情,民族主义情绪高涨;运动的组织者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官方对运动态度从消极到积极的转变。然而,运动在经历了迅速发展后,急剧衰落。为总结经验、共商良策,1915年9月9日,全国储金团各省代表联合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做出了继续推进储金运动的决定,但这没有得到上海民众的支持。民众要求发还到期储金,上海储金团陷入两难困境。衡量利弊后,储金团决定发还到期储金。然而,储金发还波澜横生,各地对上海此举褒贬不一。面对指责,上海储金团与民众做出不同回应。北京、天津等储金团试图力挽狂澜,但终归失败。1916年8月各地储金相继发还,运动宣告结束。这一结局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1915年频发的自然灾害和内国公债的发行影响了储金存储;袁世凯帝制自为,使运动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坍塌;储金自愿原则的背离为运动的失败埋下了伏笔;这场运动的社会参与特点决定了民众认储数额的有限;政治热情与经济理性间的内在冲突决定了运动无法持久、深入开展。运动虽失败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