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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享受了长达8年的路边免费停车福利之后,深圳进入了史上最严厉的交通处罚时期。政府为了治堵,推出全国首例政府接管停车位的实验,对市区全部路边泊位实施停车收费,然而半年之后,不少市民却反映路边停车收费贵,软件不易操作,其合法性、收费去向也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泊位划好 没人停车了
自今年1月份深圳施行路边停车位收费后,道交中心频繁秀出“成绩单”,以证明这项实验的治堵成效。截至今年4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福田区平均车速上升11.4%,南山区平均车速上升9.0%,罗湖区平均车速上升6.0%,盐田区平均车速上升12.2%。然而车速提升的同时也出现了路边停车泊位使用率偏低等情况。
有关调查称,在福田中心区、新闻路、商报东路等附近,划了泊位的路段,停放的车辆少了很多,泊位空置的现象较为常见。很多都是马路的一边划好了线的泊位,无车停放,但另一边没有划线,却整齐地停放了一溜的私家车。有车主表示,其他没地方停,泊位收费又贵,看到别的车停在路边,也就停了,其实并不清楚到底该怎么缴费,是不是要缴费,但是看到前后都有车停,也没有贴罚单,干脆自己就插个空停进去了。而一旦这样的问题发生在某些单行道或较为狭窄的路段,车停在路边,造成更多的拥堵。
另外,一些老住宅区并没有规划路边停车位,或小区停车场仅供业主使用,但也有部分停车场容纳外来车辆,路边停车位开始收费后,很多车辆因此转往小区停放,导致小区停车位紧张。在福田区的某小区,以前都允许外来车辆进入,之后却又告知外来车辆夜间不得进入。于是,好多业主晚上回家在小区里找不到车位,就把车停到离沃尔玛较近的停车场内,买点东西就可以免费停车了,9点多又开出去,然后在路边停到早上避免收费。
对此,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欧可继表示,50%是泊位占用的理想状态,既有利于短时停车,也有利于对动态交通的调节。而当前泊位占用率为30%,主要是费用杠杆起到的调节作用。
收不收费与收费很贵
具体到收费标准,深圳全市被划分为三类区域,一类区域为中心城区,工作日白天(7:30-20:00)首半小时5元,之后每半小时10元;非工作日白天(7:30-21:00)首半小时2元,之后每半小时4元,目前大部分车位属于一类区域。总体来看,短时路边停车并不会产生较高成本,而长时停车收费则远远高于路外停车场,这便产生了广为市民诟病的“全天停车费286元”的说法。

相比之下,部分可容纳外来车辆的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从10~15元/小时不等,全天60元封顶,反而还便宜一些。在路边休息的一位小车司机说,真要办什么事离开太久,他会找周围的小区停车场,如果是暂时离开或人在车上,也还是喜欢跟大家一样,停在不收费的路边。
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公共服务部部长范文忠称,收费的初衷在于用经济杠杆“治堵”。“道路停车就是允许你停,但其实我们规划的原理是不想让你停,你最好别停。”路边泊位提倡“临时”停车,若长时间占用车道,将影响正常交通。最初也有专家建议干脆禁止路边停车,但考虑到市民仍有停车需求,才没有彻底禁止。而另一种说法则认为路边停车位理应收费,因为道路属于紧缺的公共资源,如果部分人占据公共资源而不付费,对其他市民来说很不公平。
5月,市民薛斌已经因为违章停车被罚了两次,罚款总计1000元。他觉得在深圳开车是一项高风险的作业,被罚频率最高的三种情形:踩线、违章停车、闯红灯,其中违停已经上升到第一位。而且罚款规则也挺“任性”。在泊位内超时(超过预购买的停车时间)停车的,要在车辆驶离泊位后次日24时前补缴2倍停车费。未启动缴费程序的(停车十分钟内,没有在手机上预购停车时间),除须补缴停车费外,还要接受至少500元处罚。
谁是合适的管理者

既然,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那谁是最合适的管理者呢?很多人认为是政府。“深圳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它通过专门立法,专门成立事业单位,使整个收费项目变成了纯粹的政府行为。
其他城市把路边停车收费权让给企业,的确不利于交通秩序的改善。比如,部分车辆乱停车就会影响城市交通秩序,收费企业与执法部门之间不一定会建立协作关系。此外,即便政府规定了收费标准,要求企业公开收费账目,也难以保证公共资源管理带来的收益不会流失。
对于收支公开的问题,范文忠坚称将“每年公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若要提前,必须向政府提交申请,“也不是所有信息都能公开”。官方称收费的钱进财政专户,但市民其实更想知道,这笔款项具体花在哪,花得是否合理合法。
深圳一家停车管理公司的总裁杨义平称,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仍然通过政府招投标,将路边停车管理全权外包给私人企业,采取人工收费或咪表收费。“这叫做政府甩包袱的游戏,政府也会配套执法,也会有不作为。”某种程度上,道交中心担起了这个“包袱”。
一位业内人士称,目前深圳共有100多万个停车位,路边泊位即使全部建成也仅占到整个停车市场的近3%。现在最流行的方式是“PP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达到共享技术和政策资源的目的,“其实这也就回到了政府是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问题。”
深圳收取路边停车费的想法实际上已经酝酿了3年,其间除了技术研发,更经历了漫长的立法准备。不过,政府接管停车位后,等于是政府垄断了路边停车位经营权和收费权,这是否符合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且深圳路边停车收费在垄断经营的情况下,缺少竞争机制,独此一家的事业单位能否提供合格服务,收支如何彻底公开透明……这些问题,仍是“深圳模式”需要解答的问题。
泊位划好 没人停车了
自今年1月份深圳施行路边停车位收费后,道交中心频繁秀出“成绩单”,以证明这项实验的治堵成效。截至今年4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福田区平均车速上升11.4%,南山区平均车速上升9.0%,罗湖区平均车速上升6.0%,盐田区平均车速上升12.2%。然而车速提升的同时也出现了路边停车泊位使用率偏低等情况。
有关调查称,在福田中心区、新闻路、商报东路等附近,划了泊位的路段,停放的车辆少了很多,泊位空置的现象较为常见。很多都是马路的一边划好了线的泊位,无车停放,但另一边没有划线,却整齐地停放了一溜的私家车。有车主表示,其他没地方停,泊位收费又贵,看到别的车停在路边,也就停了,其实并不清楚到底该怎么缴费,是不是要缴费,但是看到前后都有车停,也没有贴罚单,干脆自己就插个空停进去了。而一旦这样的问题发生在某些单行道或较为狭窄的路段,车停在路边,造成更多的拥堵。
另外,一些老住宅区并没有规划路边停车位,或小区停车场仅供业主使用,但也有部分停车场容纳外来车辆,路边停车位开始收费后,很多车辆因此转往小区停放,导致小区停车位紧张。在福田区的某小区,以前都允许外来车辆进入,之后却又告知外来车辆夜间不得进入。于是,好多业主晚上回家在小区里找不到车位,就把车停到离沃尔玛较近的停车场内,买点东西就可以免费停车了,9点多又开出去,然后在路边停到早上避免收费。
对此,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欧可继表示,50%是泊位占用的理想状态,既有利于短时停车,也有利于对动态交通的调节。而当前泊位占用率为30%,主要是费用杠杆起到的调节作用。
收不收费与收费很贵
具体到收费标准,深圳全市被划分为三类区域,一类区域为中心城区,工作日白天(7:30-20:00)首半小时5元,之后每半小时10元;非工作日白天(7:30-21:00)首半小时2元,之后每半小时4元,目前大部分车位属于一类区域。总体来看,短时路边停车并不会产生较高成本,而长时停车收费则远远高于路外停车场,这便产生了广为市民诟病的“全天停车费286元”的说法。

相比之下,部分可容纳外来车辆的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从10~15元/小时不等,全天60元封顶,反而还便宜一些。在路边休息的一位小车司机说,真要办什么事离开太久,他会找周围的小区停车场,如果是暂时离开或人在车上,也还是喜欢跟大家一样,停在不收费的路边。
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公共服务部部长范文忠称,收费的初衷在于用经济杠杆“治堵”。“道路停车就是允许你停,但其实我们规划的原理是不想让你停,你最好别停。”路边泊位提倡“临时”停车,若长时间占用车道,将影响正常交通。最初也有专家建议干脆禁止路边停车,但考虑到市民仍有停车需求,才没有彻底禁止。而另一种说法则认为路边停车位理应收费,因为道路属于紧缺的公共资源,如果部分人占据公共资源而不付费,对其他市民来说很不公平。
5月,市民薛斌已经因为违章停车被罚了两次,罚款总计1000元。他觉得在深圳开车是一项高风险的作业,被罚频率最高的三种情形:踩线、违章停车、闯红灯,其中违停已经上升到第一位。而且罚款规则也挺“任性”。在泊位内超时(超过预购买的停车时间)停车的,要在车辆驶离泊位后次日24时前补缴2倍停车费。未启动缴费程序的(停车十分钟内,没有在手机上预购停车时间),除须补缴停车费外,还要接受至少500元处罚。
谁是合适的管理者

既然,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那谁是最合适的管理者呢?很多人认为是政府。“深圳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它通过专门立法,专门成立事业单位,使整个收费项目变成了纯粹的政府行为。
其他城市把路边停车收费权让给企业,的确不利于交通秩序的改善。比如,部分车辆乱停车就会影响城市交通秩序,收费企业与执法部门之间不一定会建立协作关系。此外,即便政府规定了收费标准,要求企业公开收费账目,也难以保证公共资源管理带来的收益不会流失。
对于收支公开的问题,范文忠坚称将“每年公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若要提前,必须向政府提交申请,“也不是所有信息都能公开”。官方称收费的钱进财政专户,但市民其实更想知道,这笔款项具体花在哪,花得是否合理合法。
深圳一家停车管理公司的总裁杨义平称,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仍然通过政府招投标,将路边停车管理全权外包给私人企业,采取人工收费或咪表收费。“这叫做政府甩包袱的游戏,政府也会配套执法,也会有不作为。”某种程度上,道交中心担起了这个“包袱”。
一位业内人士称,目前深圳共有100多万个停车位,路边泊位即使全部建成也仅占到整个停车市场的近3%。现在最流行的方式是“PP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达到共享技术和政策资源的目的,“其实这也就回到了政府是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问题。”
深圳收取路边停车费的想法实际上已经酝酿了3年,其间除了技术研发,更经历了漫长的立法准备。不过,政府接管停车位后,等于是政府垄断了路边停车位经营权和收费权,这是否符合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且深圳路边停车收费在垄断经营的情况下,缺少竞争机制,独此一家的事业单位能否提供合格服务,收支如何彻底公开透明……这些问题,仍是“深圳模式”需要解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