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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党纲
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中国共产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
二大党章
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三大党章
章程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大党章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五大党章
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体现了加强集体领导的精神。
六大党章
基本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七大党章
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八大党章
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写进党章。
九大党章
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在党章中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在总纲里充满了个人崇拜的错误。
十大党章
继续了九大“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败露,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继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并且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十一大觉章
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的修改。譬如: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等。
十二大党章
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
十三大党章
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最重要的一条是实行差额选举的制度。
十四大党章
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
十五大党章
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十六大党章
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修改或补充完善。
十七大党章
将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党章。
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中国共产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
二大党章
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三大党章
章程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大党章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五大党章
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体现了加强集体领导的精神。
六大党章
基本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七大党章
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八大党章
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写进党章。
九大党章
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在党章中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在总纲里充满了个人崇拜的错误。
十大党章
继续了九大“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败露,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继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并且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十一大觉章
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的修改。譬如: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等。
十二大党章
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
十三大党章
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最重要的一条是实行差额选举的制度。
十四大党章
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
十五大党章
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十六大党章
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修改或补充完善。
十七大党章
将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