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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档案是国家重要的资源之一,因此积极加强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对于企业以及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关部门积极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措施。然而,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过程中,相关措施的实际可操作性降低,相关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模糊性越来越强,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加强国有企业档案的管理与流向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 档案管理 流向分析
现阶段,国家的经济建设以及全面发展,必须对各种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因此,我国在积极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国有企业档案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资源,其管理、归属以及流向问题不容忽视。而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档案管理中,相关规定的实施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本文从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的现状入手,对企业档案归属与流向方案展开了探讨,希望对我国档案资源的充分利用及管理起到促进作用。
一、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的现状
1.国有企业自身设立内部档案室。在我国相关部门的规定下,国有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在我国的运行当中,都应当构建档案机构,即档案室。档案馆同档案是相比,通常对场地、设备以及管理人员等具有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国有企业运行过程中,很少会设立档案馆,相关档案资源的管理直接交由档案室来执行。与此同时,现阶段我国针对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规定当中,一部分内容缺乏可操作性,还有部分内容还具有较高的模糊性。这种现象导致国有企业档案室运行过程中,档案最终的流向具有较高的不明确性。根据我国《档案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同机关以及企业等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档案必须定期交由档案馆管理。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档案室管理的档案最终应当由档案馆来保管,然而却没有对具体的档案馆进行规定,因此导致国有企业相关档案产生流向不明的現状。
2.国家综合档案馆管理国有企业档案。我国在积极加强档案管理的过程中,曾积极建设了馆藏特色等项目,部分档案馆中开始对企业的特色档案进行接收和保管。但是从国家政策以及法律制定方面来看,国家综合档案馆对国有企业档案的管理没有被明确规定。因此,地区在加强档案管理的过程中,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下制定了不同的政策,在国家综合档案馆中对部分国有企业的档案进行了保管。例如,我国天津地区为加强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积极制定并实施了相关实施办法,其中明确指出在区事业国有企业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的档案应交由区档案馆管理,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测绘、气象、电力等多种内容。而针对破产的国有企业来讲,其传统的档案将由新任所有者以及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数量增加,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背景下,也拥有越来越多的破产企业,这些企业的档案收集和管理问题值得人们关注。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就已经拥有接近8000家破产国有企业,而相关档案的处理产生了多种形式,如转让、滞留以及寄存等,在对其流向进行观察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国有企业针对生产技术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档案多数都由当地的综合档案馆保管;产品以及设备的档案会交由新的企业所有人来保管。然而,从整体上来看,这些档案的流向无法得到有效把握和控制。
二、国有企业档案归属与流向方案
1.国有企业自身对档案进行永久保管。国有企业运行过程中,如果针对重要的档案是由自身进行保管的,那么该国有企业必须具备三项基本条件:首先,构建了专门用于档案保存的档案室;其次,构建适于档案长期存放的环境;最后,具备在特定的情况下,将档案向社会各界进行共享的能力。该档案管理方式在应用过程中,最首要的问题就是对档案馆的性质进行确定,该档案馆必须具备能够永久保存档案的能力。现阶段,我国社会各界针对档案馆的性质持有不同的观点,例如,部分专家学者指出,国家应当是档案馆的所有者,同时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重要的档案资料以及有益于社会发展的档案都应当交由国有综合档案馆进行管理,但是现阶段企业运行过程中可以对档案实施暂时性管理。而我国相关法律也没有针对档案馆的性质给出明确的规定。因此现阶段企业自行保管相关档案的过程中,必须明确档案馆建设的性质,在明确性质以后,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将得以提升。同时,还应当促使国家档案馆同企业档案馆进行融合。根据我国《档案法》相关规定,档案在向社会公布的过程中,只有国家档案馆才拥有这一权利和义务。而国有企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档案都是国家的重要资源,积极向社会进行公布能够将其价值进行最大程度的发挥。而企业在对这部分资源进行拥有保存的过程中,必须将企业档案馆纳入到国家档案馆的范围内,才能够保证档案可以向社会公开。值得注意的是,国有企业在构建自身的档案馆的过程中,应将其性质同档案室进行明确的区分,档案馆中管理的档案是应当向社会公开的。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运行过程中,应积极针对独立的档案馆的建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2.国有企业档案交由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现阶段,针对不具备构建独立档案馆的国有企业来讲,企业运行过程中无法促使重要的档案资源拥有较高的安全性,在这种情况下,档案资源的管理应由国家综合档案馆来执行。然而,国家综合档案在运行过程中,无法对国有企业的全部档案进行管理,管理中应突出重点,针对部分拥有永久保存价值以及可以服务业社会各界的档案应加强管理。国有企业在档案管理中拥有较高的自主权,其可以决定哪些档案由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并在一定条件下延长该档案馆接收以及保管档案的时间,最长可至30年。而在对档案进行接收的过程中,时间最少少于30年。国家档案馆在处理破产以及改制的国有企业过程中,应根据各个地区的具体需要进行管理。例如,河北省在处理破产企业的档案过程中,针对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接收方可以是破产企业也可以是企业的运行中的主管部门,当然也可以由地方档案馆来进行保管。而行政管理等档案的内容只能由当地国家档案馆以及企业主管部门来保管;而我国南京地区在积极进行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的过程中,为了提升相关档案的安全性,针对破产、关闭以及改制的国有企业来讲,档案馆应及时接收需要拥有保持以及拥有应用价值的档案。
三、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国有企业的贡献不容忽视。从未来发展的角度来看,现阶段我国必须及时加强对国有企业各项资源的利用程度,促使国有企业的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国有企业档案资源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一项重要的资源,在积极对其进行管理以及流向分析的过程中,能够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在这种情况下,本文针对国有企业管理的现状入手,重点探讨了档案管理的有效方案,希望对我国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金科. 规范工作 紧贴服务 部门联动 广东做好国企改制档案处置工作[J]. 中国档案,2014,No.40709:43-44.
[2]张梅林. 陕西省国有企业转制档案归属与流向情况的调研与对策[J]. 陕西档案,2015,06:18-19.
[3]王毅,赵淑梅. 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与档案大数据管理安全战略研究[J]. 档案学通讯,2014,No.21602:63-67.
关键词:国有企业 档案管理 流向分析
现阶段,国家的经济建设以及全面发展,必须对各种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因此,我国在积极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国有企业档案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资源,其管理、归属以及流向问题不容忽视。而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档案管理中,相关规定的实施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本文从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的现状入手,对企业档案归属与流向方案展开了探讨,希望对我国档案资源的充分利用及管理起到促进作用。
一、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的现状
1.国有企业自身设立内部档案室。在我国相关部门的规定下,国有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在我国的运行当中,都应当构建档案机构,即档案室。档案馆同档案是相比,通常对场地、设备以及管理人员等具有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国有企业运行过程中,很少会设立档案馆,相关档案资源的管理直接交由档案室来执行。与此同时,现阶段我国针对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规定当中,一部分内容缺乏可操作性,还有部分内容还具有较高的模糊性。这种现象导致国有企业档案室运行过程中,档案最终的流向具有较高的不明确性。根据我国《档案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同机关以及企业等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档案必须定期交由档案馆管理。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档案室管理的档案最终应当由档案馆来保管,然而却没有对具体的档案馆进行规定,因此导致国有企业相关档案产生流向不明的現状。
2.国家综合档案馆管理国有企业档案。我国在积极加强档案管理的过程中,曾积极建设了馆藏特色等项目,部分档案馆中开始对企业的特色档案进行接收和保管。但是从国家政策以及法律制定方面来看,国家综合档案馆对国有企业档案的管理没有被明确规定。因此,地区在加强档案管理的过程中,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下制定了不同的政策,在国家综合档案馆中对部分国有企业的档案进行了保管。例如,我国天津地区为加强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积极制定并实施了相关实施办法,其中明确指出在区事业国有企业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的档案应交由区档案馆管理,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测绘、气象、电力等多种内容。而针对破产的国有企业来讲,其传统的档案将由新任所有者以及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数量增加,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背景下,也拥有越来越多的破产企业,这些企业的档案收集和管理问题值得人们关注。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就已经拥有接近8000家破产国有企业,而相关档案的处理产生了多种形式,如转让、滞留以及寄存等,在对其流向进行观察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国有企业针对生产技术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档案多数都由当地的综合档案馆保管;产品以及设备的档案会交由新的企业所有人来保管。然而,从整体上来看,这些档案的流向无法得到有效把握和控制。
二、国有企业档案归属与流向方案
1.国有企业自身对档案进行永久保管。国有企业运行过程中,如果针对重要的档案是由自身进行保管的,那么该国有企业必须具备三项基本条件:首先,构建了专门用于档案保存的档案室;其次,构建适于档案长期存放的环境;最后,具备在特定的情况下,将档案向社会各界进行共享的能力。该档案管理方式在应用过程中,最首要的问题就是对档案馆的性质进行确定,该档案馆必须具备能够永久保存档案的能力。现阶段,我国社会各界针对档案馆的性质持有不同的观点,例如,部分专家学者指出,国家应当是档案馆的所有者,同时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重要的档案资料以及有益于社会发展的档案都应当交由国有综合档案馆进行管理,但是现阶段企业运行过程中可以对档案实施暂时性管理。而我国相关法律也没有针对档案馆的性质给出明确的规定。因此现阶段企业自行保管相关档案的过程中,必须明确档案馆建设的性质,在明确性质以后,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将得以提升。同时,还应当促使国家档案馆同企业档案馆进行融合。根据我国《档案法》相关规定,档案在向社会公布的过程中,只有国家档案馆才拥有这一权利和义务。而国有企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档案都是国家的重要资源,积极向社会进行公布能够将其价值进行最大程度的发挥。而企业在对这部分资源进行拥有保存的过程中,必须将企业档案馆纳入到国家档案馆的范围内,才能够保证档案可以向社会公开。值得注意的是,国有企业在构建自身的档案馆的过程中,应将其性质同档案室进行明确的区分,档案馆中管理的档案是应当向社会公开的。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运行过程中,应积极针对独立的档案馆的建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2.国有企业档案交由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现阶段,针对不具备构建独立档案馆的国有企业来讲,企业运行过程中无法促使重要的档案资源拥有较高的安全性,在这种情况下,档案资源的管理应由国家综合档案馆来执行。然而,国家综合档案在运行过程中,无法对国有企业的全部档案进行管理,管理中应突出重点,针对部分拥有永久保存价值以及可以服务业社会各界的档案应加强管理。国有企业在档案管理中拥有较高的自主权,其可以决定哪些档案由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并在一定条件下延长该档案馆接收以及保管档案的时间,最长可至30年。而在对档案进行接收的过程中,时间最少少于30年。国家档案馆在处理破产以及改制的国有企业过程中,应根据各个地区的具体需要进行管理。例如,河北省在处理破产企业的档案过程中,针对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接收方可以是破产企业也可以是企业的运行中的主管部门,当然也可以由地方档案馆来进行保管。而行政管理等档案的内容只能由当地国家档案馆以及企业主管部门来保管;而我国南京地区在积极进行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的过程中,为了提升相关档案的安全性,针对破产、关闭以及改制的国有企业来讲,档案馆应及时接收需要拥有保持以及拥有应用价值的档案。
三、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国有企业的贡献不容忽视。从未来发展的角度来看,现阶段我国必须及时加强对国有企业各项资源的利用程度,促使国有企业的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国有企业档案资源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一项重要的资源,在积极对其进行管理以及流向分析的过程中,能够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在这种情况下,本文针对国有企业管理的现状入手,重点探讨了档案管理的有效方案,希望对我国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金科. 规范工作 紧贴服务 部门联动 广东做好国企改制档案处置工作[J]. 中国档案,2014,No.40709:43-44.
[2]张梅林. 陕西省国有企业转制档案归属与流向情况的调研与对策[J]. 陕西档案,2015,06:18-19.
[3]王毅,赵淑梅. 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与档案大数据管理安全战略研究[J]. 档案学通讯,2014,No.21602:6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