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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对人的生命权的基本体现,因此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非常重要。本文作者主要针对目前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现状,从宏观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议措施。
[关键词] 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X9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建筑业的施工生产由于露天及高处作业多、现场交叉作业环节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生产工艺和方法多样、施工条件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场内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使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增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建筑业都是属于最危险的行业之一,建筑业的事故率也都远高于其他行业事故率的平均水平。建筑业的伤亡人数在我国生产性行业中列居第二位,仅次于煤炭行业。据建设部统计,2009年全年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总共发生687起,死亡人数717人,其中五大安全事故类型仍是主要高发事故。
在此背景下,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研究,分析和掌握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发
展、分布规律与特征,探究事故与人、机械设备、环境及管理之间相互关系,弄
清事故的生成规律,提出行之有效的安全对策,成为建筑管理管理部门和施工主提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建筑施工事故致因模式
事故致因模式可分为事故诱因模式和事故类型模式两种,本文作者主要介绍其中的事故类型模式。建筑领域主要的事故类型为: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坍塌五大类,简称为“五大伤害”。
(1)高处坠落
从脚手架或垂直运输设施坠落;从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天井口和坑口坠落;从楼面、屋顶、高台边缘坠落;从施工安装中的工程结构上坠落;从机械设备上坠落;其它因滑跌、踩空、拖带、碰撞、翘翻、失衡等引起的坠落。
(2)坍塌
沟壁、坑壁、边坡、洞室等的土石方坍塌;因基础掏空、沉降、滑移或地基不牢等引起的墙体和建筑物的坍塌; 施工中的建筑物坍塌; 施工临时设施的坍塌;堆置物的坍塌;脚手架、井架、支撑架的倾倒和坍塌;强力自然因素引起的坍塌;支撑物不牢引起的物体坍塌。
(3)物体打击
空中落物、崩块和滚动物体的砸伤;触及固定或运动中的硬物、反弹物的碰伤、撞伤;器具、硬物的击伤;碎屑、破片的飞溅伤害。
(4)触电
起重机械臂杆或其它导电物体搭碰高压线事故伤害;带电电线断头、破口的触电伤害;电动设备漏电伤害;雷击伤害;拖带电线机具电线绞断、破皮伤害;电闸箱、控制箱漏电和误触伤害;强力自然因素致断电线伤害。
(5)机械伤害
起重机械设备的折臂、断绳、失稳、倾翻事故的伤害;吊物失衡、脱钩、倾翻、变形和折断事故的伤害;操作失控、违章操作和载人事故的伤害;加固、翻身、支撑、临时固定等措施不当事故的伤害;其它起重作业中出现的砸、碰、撞、挤、压、拖作用伤害。
据统计,在2009年各类事故的的情况如下:高处坠落,发生354起,死亡380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2.6%和47.9%。坍塌:发生96起,死亡162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14.3%和20.4%。物体打击:发生85起,死亡89人,分别占事故總数和死亡人数的12.6%和11.2%。触电:发生28起,死亡3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2%和4.2%。起重伤害:发生44起,死亡5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6.5%和6.7%。下图1.1清晰地反映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次数和造成的死亡人数。
图1.1 2009年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统计图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国家建筑安全法制建设越来越健全,大多数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也越来越规范,但每年仍发生不少建筑安全事故,甚至是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当前的建筑安全管理现状如下:
1、建筑安全法规执法不力,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法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但与各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仍存在着一定差距,许多方面的管理仍然无章可循,对施工安全事故的查处不力,法律的警戒和约束作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2、建筑市场秩序混乱施工单位越级承包工程,一个项目有多个分包商。许多规模小、能力低的承包商靠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低价抢标,对技术规范、安全规范所知甚少,资金上舍不得投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给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留下了极大隐患。
3、安全硬件投入不足。施工机具质量不合格,防护设施不齐全如塔吊、提升机等机械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钢索、缆绳或者安全防护网质量太差,不按期进行检验,甚至超过使用寿命年限的仍然使用,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或者在较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现场及建筑物内部不设安全标志或在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处不设置防护设施等。
4、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我国目前从事各种建筑施工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安全操作知识缺乏,施工中经常因贪图方便和快捷等而违反操作规程。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3.1加强安全法制建设
(1)建立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度就是明确企业一把手是职业安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综合管理,不同职能机构有特定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如一个企业,要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度,需要对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制定出具体的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并通过实际工作得到落实。
(2)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安全生产必须实行政府强制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政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项重要工作, 也是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法规、 治理事故隐患、降低伤亡事故的有效手段。
(3)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建设
应尽快出台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生产厂家的各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各方的行为。并且还应抓紧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使建筑安全生产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3.2 积极推行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
安全管理的任务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经济条件, 建设具有最佳品质的人机环境本质安全化的生产系统,实现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归纳我国现有的一些安全管理方法,就建筑业而言,标准化管理是一项适合我国国情的先进方式。安全标准化管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以控制事故隐患为直接目的,达到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2)按人机环境系统本质安全化的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标准及安全工作标准;(3)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协调系统中各方面的关系,实行标准控制,保证目标的实施。
3.3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的重点是两头。一是对决策层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认识。再者是对作业层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另外,也不能忽视职工家属的安全教育。
3.4 全面发展安全科学技术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安全技术明显落后,已不能适应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特别是脚手架、模板、塔吊等机械设备的科技含量很低,几十年一贯使用传统陈旧的材料和机械设备。发达国家已实现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而我们仍处在手工操作阶段,与其相比差距很大。我们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安全生产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同时还应在建筑科研单位或大专科研院校设立安全技术研究机构, 形成一批专门从事建筑安全技术研究的专家队伍, 使建筑业的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良性轨道上来从而实现生产的本质安全化,或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的安全性。如,对于火灾的防范,可以采用防火工程、消防技术等技术措施;对于尘毒危害,可以采用通风工程、防毒技术、个体防护等技术措施;对于电气事故,可以采取能量限制、绝缘、释放等技术方法;对于爆炸事故,可以采取改良爆炸器材、改进炸药等技术措施等。
3.5 建立和完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国外多年的实践证明,安全状况仅依靠外部法律制度强压的被动做法,其效果有限,要彻底扭转被动局面,必须借助市场经济杠杆的巨大调节作用,通过经济手段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由于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包含积极的经济激励机制,因此,职业意外伤害保险是当今世界各国改善建筑业安全状况的一种最为有效、普遍使用的经济手段。
我国建筑业也采用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两种制度并存。但我国的这些制度都不够完善,还需积极探索。目前,我国主要应积极推行以工伤保险为基础,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模式,通过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三种保险模式,促进建筑企业以及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l】方东平、黄薪宇:“建筑业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研究”,建筑经济,2000.3
【2】华燕、王际芝:“建筑企业需要怎么样的安全管理”,《土术工程学报》,2003,137
【3】郝生跃、正兴:“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思考”,《中国软科学》,2006第六期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
[关键词] 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X9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建筑业的施工生产由于露天及高处作业多、现场交叉作业环节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生产工艺和方法多样、施工条件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场内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使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增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建筑业都是属于最危险的行业之一,建筑业的事故率也都远高于其他行业事故率的平均水平。建筑业的伤亡人数在我国生产性行业中列居第二位,仅次于煤炭行业。据建设部统计,2009年全年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总共发生687起,死亡人数717人,其中五大安全事故类型仍是主要高发事故。
在此背景下,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研究,分析和掌握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发
展、分布规律与特征,探究事故与人、机械设备、环境及管理之间相互关系,弄
清事故的生成规律,提出行之有效的安全对策,成为建筑管理管理部门和施工主提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建筑施工事故致因模式
事故致因模式可分为事故诱因模式和事故类型模式两种,本文作者主要介绍其中的事故类型模式。建筑领域主要的事故类型为: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坍塌五大类,简称为“五大伤害”。
(1)高处坠落
从脚手架或垂直运输设施坠落;从洞口、楼梯口、电梯口、天井口和坑口坠落;从楼面、屋顶、高台边缘坠落;从施工安装中的工程结构上坠落;从机械设备上坠落;其它因滑跌、踩空、拖带、碰撞、翘翻、失衡等引起的坠落。
(2)坍塌
沟壁、坑壁、边坡、洞室等的土石方坍塌;因基础掏空、沉降、滑移或地基不牢等引起的墙体和建筑物的坍塌; 施工中的建筑物坍塌; 施工临时设施的坍塌;堆置物的坍塌;脚手架、井架、支撑架的倾倒和坍塌;强力自然因素引起的坍塌;支撑物不牢引起的物体坍塌。
(3)物体打击
空中落物、崩块和滚动物体的砸伤;触及固定或运动中的硬物、反弹物的碰伤、撞伤;器具、硬物的击伤;碎屑、破片的飞溅伤害。
(4)触电
起重机械臂杆或其它导电物体搭碰高压线事故伤害;带电电线断头、破口的触电伤害;电动设备漏电伤害;雷击伤害;拖带电线机具电线绞断、破皮伤害;电闸箱、控制箱漏电和误触伤害;强力自然因素致断电线伤害。
(5)机械伤害
起重机械设备的折臂、断绳、失稳、倾翻事故的伤害;吊物失衡、脱钩、倾翻、变形和折断事故的伤害;操作失控、违章操作和载人事故的伤害;加固、翻身、支撑、临时固定等措施不当事故的伤害;其它起重作业中出现的砸、碰、撞、挤、压、拖作用伤害。
据统计,在2009年各类事故的的情况如下:高处坠落,发生354起,死亡380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2.6%和47.9%。坍塌:发生96起,死亡162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14.3%和20.4%。物体打击:发生85起,死亡89人,分别占事故總数和死亡人数的12.6%和11.2%。触电:发生28起,死亡3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2%和4.2%。起重伤害:发生44起,死亡5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6.5%和6.7%。下图1.1清晰地反映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次数和造成的死亡人数。
图1.1 2009年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统计图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国家建筑安全法制建设越来越健全,大多数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也越来越规范,但每年仍发生不少建筑安全事故,甚至是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当前的建筑安全管理现状如下:
1、建筑安全法规执法不力,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法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但与各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仍存在着一定差距,许多方面的管理仍然无章可循,对施工安全事故的查处不力,法律的警戒和约束作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2、建筑市场秩序混乱施工单位越级承包工程,一个项目有多个分包商。许多规模小、能力低的承包商靠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低价抢标,对技术规范、安全规范所知甚少,资金上舍不得投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给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留下了极大隐患。
3、安全硬件投入不足。施工机具质量不合格,防护设施不齐全如塔吊、提升机等机械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钢索、缆绳或者安全防护网质量太差,不按期进行检验,甚至超过使用寿命年限的仍然使用,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或者在较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现场及建筑物内部不设安全标志或在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处不设置防护设施等。
4、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我国目前从事各种建筑施工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安全操作知识缺乏,施工中经常因贪图方便和快捷等而违反操作规程。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3.1加强安全法制建设
(1)建立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度就是明确企业一把手是职业安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综合管理,不同职能机构有特定的职业安全健康职责。如一个企业,要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度,需要对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制定出具体的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并通过实际工作得到落实。
(2)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安全生产必须实行政府强制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政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项重要工作, 也是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法规、 治理事故隐患、降低伤亡事故的有效手段。
(3)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建设
应尽快出台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生产厂家的各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各方的行为。并且还应抓紧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使建筑安全生产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3.2 积极推行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
安全管理的任务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经济条件, 建设具有最佳品质的人机环境本质安全化的生产系统,实现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归纳我国现有的一些安全管理方法,就建筑业而言,标准化管理是一项适合我国国情的先进方式。安全标准化管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以控制事故隐患为直接目的,达到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2)按人机环境系统本质安全化的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标准及安全工作标准;(3)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协调系统中各方面的关系,实行标准控制,保证目标的实施。
3.3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的重点是两头。一是对决策层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认识。再者是对作业层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另外,也不能忽视职工家属的安全教育。
3.4 全面发展安全科学技术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安全技术明显落后,已不能适应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特别是脚手架、模板、塔吊等机械设备的科技含量很低,几十年一贯使用传统陈旧的材料和机械设备。发达国家已实现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而我们仍处在手工操作阶段,与其相比差距很大。我们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安全生产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同时还应在建筑科研单位或大专科研院校设立安全技术研究机构, 形成一批专门从事建筑安全技术研究的专家队伍, 使建筑业的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良性轨道上来从而实现生产的本质安全化,或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的安全性。如,对于火灾的防范,可以采用防火工程、消防技术等技术措施;对于尘毒危害,可以采用通风工程、防毒技术、个体防护等技术措施;对于电气事故,可以采取能量限制、绝缘、释放等技术方法;对于爆炸事故,可以采取改良爆炸器材、改进炸药等技术措施等。
3.5 建立和完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国外多年的实践证明,安全状况仅依靠外部法律制度强压的被动做法,其效果有限,要彻底扭转被动局面,必须借助市场经济杠杆的巨大调节作用,通过经济手段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由于职业意外伤害保险包含积极的经济激励机制,因此,职业意外伤害保险是当今世界各国改善建筑业安全状况的一种最为有效、普遍使用的经济手段。
我国建筑业也采用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两种制度并存。但我国的这些制度都不够完善,还需积极探索。目前,我国主要应积极推行以工伤保险为基础,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模式,通过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保或企业联合自保三种保险模式,促进建筑企业以及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l】方东平、黄薪宇:“建筑业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研究”,建筑经济,2000.3
【2】华燕、王际芝:“建筑企业需要怎么样的安全管理”,《土术工程学报》,2003,137
【3】郝生跃、正兴:“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思考”,《中国软科学》,2006第六期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