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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初步构建和运作,职能部门的深度参与以及社会的普遍动员成为反腐工作的趋势。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在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和运作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国家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腐败预防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预防工作不仅有赖于职能部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也要求全社会的普遍参与及共识建立。但由于各种原因,基层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上始终裹足不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运作和效应的实现。笔者结合基层检察机关的特点,以T县人民检察院为样本,分析基层检察机关在预防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立足基层检察机关优势,从专业化机制、社会化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三方面,对基层检察院工作机制提出改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