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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官制度建立于隋唐,沿用至明清,在这个过程中,地位逐渐衰落,金元时期是散官制度发展变化的转折点。 金代散官表以大定十四年为界,前后期颇为不同。根据《揽辔录》和金代前期碑刻传记史料可以恢复出金代前期散官表,其不规则形态显示出对宋代寄禄官制度的继承。散官表形态的变化是散官制度地位下降的关键步骤。 金代散官的授予有两个特点:第一,获得散官是获得职事官的必要非充分条件。第二,科举出身授文散官,其他出身授武散官。不同出身者职事官迁转途径有别,大部分初获散官者需担任一段时间吏员、流外职、承应人等准备性职务才能获得流内职事官。金代散官的迁转制度有六个特点:一,独立升迁。二,逐阶升迁。三,散官品级通常高于职事官品级。四,有出身者任吏员、承应人、流外职等时亦带散官。五,超迁现象频繁。六,降散官可以作为对官员过犯和政绩不佳的惩罚措施。金代散官品级在任官方面意义微小,与应举、赋役、致仕后的俸禄、犯徒罪官当、衣服、封赠、荫叙、朝参、班位、除拜等方面有关。 元代散官制度初建时,散官与职事官品级绑定,同升同降。至元五年官制改革,使散官品级脱离职事官品级,成为官员应得职事官品级的标志。元代官员需先任正从八品以上职事官,才能获得相应品级散官。获得散官的途径纵横交错,实际上是一张入仕之网。求仕者可在网里排列组合出各种途径,入仕的灵活性大大增加。元代获得散官的途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先担任准备性职位,渐次迁转入流。一是白身入流。 元代散官升迁有如下特点。第一,与职事官同时升迁。第二,逐级升迁。元代铨选遵循官职对品原则。但实际上散官和职事官的品级不可能完全对应。散官的主要意义是标志官员应得职事官的品级,以便于铨选部门相对灵活地授予官员较高或较低品级职事官,再次铨选时参考其散官品级,考量其应得职事官。此即元代特有的“理算法”。理算法实现了散官本来应该承担的功能,增加了元代铨选制度的灵活性。由于元代散官丧失独立性,单独超迁或散官降品的情况比较少,奖励和惩罚的功能都转移到职事官之上。前代与散官相关的荫叙、封赠、服色等权益,在元代变为“散官、职事从一高”,即变为与散官和职事官中品级较高者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