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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已走过不断发展与变化的61年,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取得巨大的成就,基础教育走上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众关于公平、民主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不断激化,我国现行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被赋予更高的时代要求。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随后公布了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基本原则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并于2010年底展开新一轮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切实提高我国地方基础教育管理的效能与水平,如何把握有利的教育体制改革大环境,探索分层级实施扁平化基础教育管理的模式,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文先对国内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有关研究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然后通过对企业扁平化管理、政府组织扁平化的相关研究进行分析和评述,进而将教育管理体制扁平化的概念界定为是将现有多层级的教育管理体制减少中间管理层级,同时让某些管理层级增加管理幅度,且能达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的效果的教育管理过程。其主要特点是:(1)尽量减少中间管理层;(2)增加管理幅度。接着,对国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研究进行评述,提出我国可借鉴国外基础教育管理较为扁平化的优点对基础教育进行管理的观点。再根据教育管理的一般理论,重点分析东莞市“三转二”办学体制改革及改革后管理中产生的效益和问题,从而探讨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中基层管理实践扁平化的有效路径与模式,以解决现行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存在“分级办学”与“分级管理”错位、教育管理层级间职责不清、区域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重点探寻分层级对学校进行扁平化教育管理的特点和模式,并提出建议:(1)撤销村级办学与教育管理,加强乡镇级教育管理,同时所有管理层级均选择一定数量的学校直接进行扁平化管理;(2)精简机构,理顺各教育管理层级间“统筹”与“管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