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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管理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两种主要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重视成本效益分析的客观、量化的测量模式以及强调满意度等软指标的公众主观评价模式。伴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浪潮的兴起,公众评议政府模式备受重视和推崇。但是,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以斯蒂帕克、布朗、帕克斯和帕西为代表的学者掀起了一场关于公众主观评价效度的争论,他们在精细化的研究设计的基础上对这个命题进行了检验,并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为了回应这场争论,将研究问题界定为,公众主观评价的效度究竟如何?或者说,公众对公共服务质量的知觉与服务的实际质量本身在多大程度上是一致的? 论文的数据包括A市公安局38个派出所的客观绩效指标数据,以及针对各个派出所辖区居民的安全感及对派出所工作满意度的随机抽样调查。首先对两类数据进行相关分析,发现尽管两类数据之间的相关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但是相关性的方向符合研究假设。鉴于主要客观绩效指标之间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应用向前回归和向后回归的方法对进入模型的变量进行筛选。 结果发现,在通过向前回归构建的模型中,万人警力数和万人特行间数显著影响了公众的安全感以及他们对派出所工作的满意度。而在通过向后回归得到的模型中,显著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因素包括了万人警情数、万人治安案件查处宗数和万人警力数,且这些变量也影响了公众对派出所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因此,综合两种不同的变量筛选方法得到的证据倾向于支持这样的结论,即警察客观绩效指标显著影响了公众的安全感和对派出所工作的主观评价。因此,本项研究为公众主观评价是具有效度的提供了新的证据。 研究结论具有广泛的理论意涵和实践价值。在理论意涵方面,本文为蒂伯特的用脚投票模型提供经验支持。在实践价值方面,除了在经验上证实警力下沉的合理性外,公众主观评价与客观绩效之间的一致性也表明,一个平衡的绩效评估体系应当涵盖客观绩效指标与顾客的主观评价两类指标。 最后指出了今后研究的方向,如将可能影响公众主观知觉的个体层面因素与辖区特征变量同时纳入模型中以及应用结构方程模型揭示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