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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施行村民自治不但是党和国家的伟大创举,也是广大农民的伟大创举。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改革开放前90%的人口在农村,国民经济底子很薄,期间的“文革”十年,国民经济,国民思想处在崩溃的边沿。国民经济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慢慢走上正常发展轨道。与此同时,我国各地农村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农民的文化素质,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国家上层干部去管理农民力不从心,鞭长莫及。然而农村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问题,又只能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发挥农民自身积极性才能解决,于是村民自治势在必行。然而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是法律赋予村民的一项基本民主权利,绝对不是哪个机关或者哪级领导给予农民的恩惠。搞好村委会选举工作,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是村民自治和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在现代社会,选举应该是一项最基本的经常性的政治活动,是政治活动的核心,是政治实践中的民主,是人民控制其政府、选择忠于职守的公职人员、剔除不称职者的主要手段。
村民自治制度,确实保障了我国农村大部分农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但由于村民自治制度我国还处在起步和摸索阶段,会导致村委会与村党组织产生矛盾,村委会与当地县、乡政府理不清关系等问题。以及从古到今遗留下来的传统,比如以族选举,以姓选举的方法,让人质疑村民自治的真实性。所以在村民自治民主选举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村民选举中贿选泛滥,党组织关系左右选举,乡镇政权干预选举,历史遗留下来的家族势力,封建思想腐朽选举。
为了减少选举中违法事件的发生,推动村民自治中民主选举的健康发展。从理论上阐述民主选举的重要性和村民民主选举在法律上的地位。明确选举法中民主的概念。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不违背国家意愿的前提下,借鉴国外先进的农村民主选举理念及方法。针对中国地域辽阔,区域自治的国情,因地制宜,制定民主选举方针政策。为中国农民农村民主选举提供理论依据。从实践中以鄞州区咸四村村委会换届民主选举为例,通过田野调查和村庄真实的数据和鲜活的实例对影响村委会的因素进行分析对选举制度运行中存在的程序上的缺失进行分析,并挖掘梳理其问题产生的根源,系统探究对策思路,总结国内和国外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来完善我国村民自治下的村委会民主选举。
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最后介绍了研究主要采用的方法和论文的创新点。
第二部分相关概念的界定与自治制度的发展。首先界定了自治、基层自治、村民自治的概念;然后界定了村委会、村委会选举的概念;最后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深刻的中国特色。
第三部分村委会选举制度的现状和主要问题。主要分析了和村委会选举相关的关联组织,如:村党支部、县乡政府等如何影响村委会选举的;接着深入剖析了选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缺陷和主要问题。
第四部分鄞州区咸四村民主选举的实证分析。首先联系实际,简单介绍鄞州区咸四村经济状况和2010年选举的概况。根据村委会民主选举的五个流程对鄞州区咸四村选举过程进行详细分析;最后总结村委会民主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剖析。
第五部分完善村委会民主选举的建议。针对前述论及的诸多问题,从理顺与县乡和村党委的关系入手,提出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自权力和责任;接着在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不违背国家意愿的前提下,引进国外先进的农村民主选举理念及方法;最后从加强对村民的法制精神和权力意识的培养,提高村民民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