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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有组织的活动中,治理通过权利的分配、责任的分担、利益的分享,为集体行为提供控制、引导和协调机制,从而为组织运行提供所必需的秩序。公司治理是治理活动在企业层面的体现,是为企业组织内部的集体行为提供秩序安排,成为企业存续的基础性条件。
最近几十年以来,跨国公司在全球舞台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沟通和联系以及全球经济福利的增长对跨国公司的依赖性也日益增强。在跨国公司庞大的全球体系之内,来自不同国度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结构怎样,如何对这些行为主体进行协调和规范,如何保证其全球体系的秩序和效率,便成为本文主要研究的落脚点。在跨国公司治理体系内部诸多关系结构之中,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的关系,或者说东道国、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互动联系是整个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影响到其它行为主体间关系状态,直接关系到治理体系的稳定和效率。本文选取跨国公司与东道国这一核心关系作为研究视角,也为跨国公司治理体系内部其它行为主体间的关系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在全文的分析中,我们通过规范论证,结合案例分析,试图对跨国公司治理体系内部运作,特别是东道国对跨国公司治理体系的参与机理进行一番探讨。
在分析中,我们采用了制度分析的手段,将公司治理视为企业内部权力、责任和利益分配的制度性安排。而跨国公司治理一方面是这些来自不同国度的资源提供主体在跨国公司全球体系的框架内互动过程及其均衡状态,一方面是跨国公司全球体系内的权利、利益和责任分配过程的有关行为准则和制度规范。
首先,我们对有关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等企业理论进行了回顾和梳理。在第一部分研究中,我们发现,以往的研究中一直沿袭了股东单边治理的逻辑,公司治理也是围绕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主旨而展开。而随着企业内部要素地位对比的改变,人力资本专用性的增大,更多利益主体进入企业组织内部等因素的变化,环境因素推动了多边治理的应用。而跨国公司是一个更具开放性、动态性和复杂性的全球体系,由不同国度,不同利益要求,不同行为模式的主体形成网络化的多边治理体系,主体间的互动、依存、交换、自组织等治理因素就格外重要。
接着,我们以东道国与跨国公司的互动为核心,对东道国对跨国公司治理体系的参与机理进行了探讨。在第二部分中,我们沿用了传统理论对国家行为的守夜人假设,将东道国假设为没有自身利益的,公正无私,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使命。在这个分析模式中,东道国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接受全社会的委托,掌握着领土管辖范围内绝对的权力和权威。此时,东道国在跨国公司的治理体系中承担了外部监管的角色,引导和控制其行为,以实现东道国的利益最大化。此时,治理的关键是东道国和跨国公司双方整体利益的冲突和协调。
在第三部分中,我们按照经济人的假设来分析东道国在跨国公司治理体系中的行为模式。在这种假设下,东道国具有自身的利益诉求,以利益最大化作为行为的导向。东道国凭借自身掌握的资源,作为特殊资源的提供者进入跨国公司治理体系的内部,与体系内其它主体进行资源和利益的交换与共享。通过谈判、争夺和合作的过程,跨国公司治理体系形成了权力和利益配置的均衡状态。
第四部分提出,现实中东道国的治理行为在守夜人和经济人模式之间有着多种中间状态。因此,其具体行为模式是在多种状态之间,根据环境因素的不同而进行相机抉择的结果。从全球的视角来看,东道国的治理行为同样受到国际协定,母国参与等多种力量的制约。最后,在对全文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度优化的建议。
从总体来看,目前跨国公司治理体系的框架结构、运作机制、发展演化等研究还处于起步的阶段,对跨国公司与东道国关系的研究也多集中在宏观政策层面,而较少涉及双方在跨国公司微观组织框架内的互动关系的研究。本文以跨国公司治理为框架,对东道国与跨国公司其它主体特别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以治理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关系进行了探索性的创新研究,并为今后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做出了准备及确立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