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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是中国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产生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经过60年的发展,正在逐步成为承担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但是,在第三部门理论视阈下,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定位、产权关系、法律支持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论文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为主线,阐述了第三部门与第三部门理论,论述了供销合作社相关概念和发展历程,并运用第三部门理论将供销合作社重新定位为第三部门组织。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成效与不足之处,以四川省达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为例子进行典型分析。最后,提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建议。全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包括选题背景及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框架与研究方法,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第二部分是第三部门理论与供销合作社的重新定位。首先介绍了第三部门与第三部门理论,包括第三部门的定义,界定第三部门的方法(“机构特征”定义、法律定义、资金来源定义等方法)以及政府/企业失灵、契约失灵、第三方管理、新经济制度学等第三部门理论概述。其次,介绍了供销合作社相关概念和发展历程。最后,运用萨拉蒙教授对“第三部门”的界定方法,界定合作社是第三部门组织,从历史渊源、组织性质和功能等方面进行分析,把供销合作社重新定位为第三部门组织。 第三部分是第三部门理论视阈下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分析。在第三部门理论视阈下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进行分析,指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成效与不足之处,并以四川省达县供销合作社为例进行典型分析。 第四部分是加快中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建议。主要包括:(1)强化“第三部门”职能——形成三级联动合作组织。(2)完善供销合作社制度体系——增强“第三部门”特征。(3)发挥联合合作优势——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4)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营造改革发展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