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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围绕着法院管理核心“人和组织”,提出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与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基础性改革举措。法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中重要的国家公共部门,其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直接作用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了基层法院的人力资源管理作为研究课题。 鲤城区基层法院处于历史悠久的老城区,是泉州市的文化中心,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必需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来适应局势。本文通过在鲤城区基层法院工作实践和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理论,得出鲤城区基层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管理思想陈旧、招聘方式与培训体系不完善、人员流失现象严重、薪酬和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管理隐性规则影响管理效力的问题,全面剖析问题成因的本质在于法院行政化色彩浓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及伦理机制不完善。在此基础上,提出基层法院亟需通过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构人力资源管理伦理、重视法院人力资源的管理利用来提升司法效率。 建立高效的法院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基层审判机关的工作效率,需要结合实践进行探索,研究结果可以为其他法院和政法机关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参考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