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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以仰卧位拔伸整复手法治疗颈椎病为载体,研究分析得出不同手法操作者运用仰卧位拔伸整复手法治疗颈椎病产生不同疗效的影响因素。
方法:本试验为多中心临床试验研究,选择3家三级医院(1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2华东医院、3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1家二级医院(4上海市香山中医院)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徐家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取256例符合国内通行的颈椎病诊断标准和本研究纳入标准的非脊髓型颈椎病患者为研究对象,每家医院选择2-3名不同职称的医生来实施手法操作(为了研究需要,在此将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统称为高级职称医生:将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统称为中初级职称医生),以颈椎病临床总体疗效、症状体征积分等为指标,观察不同研究中心、不同手法操作者运用仰卧位拔伸整复手法治疗颈椎病的疗效差异对比分析,再结合每位手法操作者的背景、手法掌握熟练程度、医院环境、患者及医生的依从性等进行综合分析,从而达到试验目的。同时,进行卫生经济学分析。
结果:患者经过不同职称医生治疗后,高级职称组治疗患者后的积分减少幅度(积分改变率)平均为71.94%,中初级职称组的平均为59.90%,且患者经高级职称组医生治疗后积分改变率大于经中初级职称医生之后的积分改变率;总体显效率达63.00%,有效率为34.30%,高级职称医生治疗组显效率高于中初级职称医生治疗组,分别为69.30%、53.50%;高级职称医生治疗组有效率、无效率均低于中初级职称医生治疗组,分别为28.80%、2.00%和42.6096、4.00%。高级职称医生治疗组临床积分疗效无效率均低于中初级职称医生治疗组:高级职称医生治疗组治愈率、显效率均高于中初级职称医生治疗组,分别为:18.30%、45.80%和2.00%、43.60%。
五家医院分别做比较,各家医院患者治疗后总体疗效评定,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华东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香山中医院、徐家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显效率分别为:93.00%、87.00%、46.30%、62.20%、27.70%;有效率分别为7.00%、10.90%、50.70%、32.40%、68.10%;各家医院患者治疗后临床积分疗效评定,治愈率为:36.80%、8.70%、1.50%、2.70%、6.40%;显效率分别为:61.40%、71.70%、29.90%、35.10%、27.70%;有效率分别为:1.80%、17.40%、46.30%、56.80%、42.60%。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的疗效优于其他四家;华东医院的疗效优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香山中医院、徐家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结论:运用仰卧位拔伸整复手法治疗颈椎病,1、五家医院疗效之间有差异;2、不同职称的操作者之间疗效有差异;3、中初级职称操作者在手法掌握熟练度上欠佳;4、医院的均次费用、患者依从性、医生依从性、患者就医的选择性都成为影响手法治疗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