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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制度中的一种基本公司制度,具有数量大、规模小、股东人数少、投资主体多元、管理模式多样的特点。经过多年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了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经济力量,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成为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社会经济组织。维护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健康有序发展,对于促进投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股东权问题是公司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股东权的保护,一直都是公司制度发展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完善、规范、可操作性强的股东权利保障机制,是完善公司结构治理过程中的一项基础工作。而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的股权保护问题,是我国股权保护制度中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基础性问题。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的权益长期以来被侵害而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一直是有限责任公司结构治理过程中一个带有普遍性而难以解决的法律难题。产生这样的结果的原因,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公司制度本身的原因,同时也有立法和保护机制建设不足的原因。长期以来,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的股权保护问题一直没有引起立法届、学术界、司法实务届的充分重视,导致对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的保护理论研究不足、立法不完善、司法保障机制建设不科学,社会现实中小股东的权利被侵害的情况严重而普遍,但是小股东却难以寻求到充分而有效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量的股权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损害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价值信念,严重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为了有效保护有限公司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必须努力借鉴国外公司制度发达的国家的公司制度建设的经验和理论,结合我国公司制度发展的实际状况,通过完善公司股权治理结构、建立股东诚信义务制度、健全和完善股权诉讼保障机制,从而建立和完善与我国公司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小股东股权维护保障制度。
由于公司制度本身是从国外引进我国的一种企业制度,我国发展公司制度的时间不长,经验不多,公司制度本身与中国的文化传统相融合一直没有彻底完成,因此,小股东股权保护的问题需要法学届人士不断地深入研究下去。虽然随着2005年新《公司法》的修订并施行,对小股东股权的保护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是,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和欠缺,小股东股权保护不力的现象仍然存在,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探索有效保护小股东股权的理论和机制建设,仍然有着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进一步把当前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股权保护的局限揭示出来,并进一步揭示小股东股权保护不力的理论、历史和机制建设原因,并针对性提出完善小股东股权保护机制的建议和设想,从而为我国公司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尽一名学界基础探索者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