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都明确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需要改善它的发展环境。2005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尤其是在十八大召开前后,因市场经济理论的要求,为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各级政府频频制定出台相关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但是,一项好的法律和政策实施效果如何关键在于执行,执行是政策从制定到结束全过程最关键的部分,也是将政策文字变为现实的唯一途径。本文以人均GDP曾超越过香港的地市级城市——鄂尔多斯市为例,分析从中央到地方制定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在盟市一级的执行情况,并分析这些政策中相关条例不能实施的问题所在,探讨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建议。本文首先对现行的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主要应用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纳;然后,根据梳理出的这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分析了鄂尔多斯市的执行情况;最后,对鄂尔多斯市执行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相对应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