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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条件,而三农问题始终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现代农业面临着严峻的风险,包括自然风险、经营风险及外部竞争的风险,严重威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农业有序发展的保障工具,理应成为我国发展农业必不可少的制度保障。 农业的高风险性和基础性地位决定了,在农业保险的发展过程中强大的财政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国内农业保险的实践及国际上关于农业保险的法律规制都表明,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保障。 我国关于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在很长时期内处于空白。2007年起,我国开始试点农业保险政策。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农业保险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但是在法律规制上存在着具体的问题,如农业保险的推行模式、农业保险的定位、农业保险的经营组织、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等。本文通过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法律规制实践,分析适合我国发展的农业保险制度模式,进而提出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规制具体构想。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农业保险的概念、分类及其特征,进而分析对农业保险进行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及其必要性。 第二部分,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规制及实践模式,阐述《农业保险条例》生效前后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规制状况及评价,分析我国农业保险的实践模式及其困境。 第三部分,国外农业保险的法律规制借鉴,通过分析主要发达国家农业保险法律规制的状况、特点,寻找适合我国的制度启示。 第四部分,在《农业保险条例》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农业保险法律规制的具体制度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