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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贷款难是制约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如何有效地进行信贷支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一些研究者提出,产权不明晰是导致贷款难的主要原因。农民并非没有资产,只是这些资产不能有效的成为他们获取资金支持的手段。例如,对于集体土地,农民不能自主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这一观点推动了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近几年中国某些地区已经逐渐放开对土地产权用于融资活动的限制。不过改革并未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在试点地区“银行不愿贷,农民不愿还”的局面往往没有根本变化。 从笔者的调查来看,产权问题确实是一个重要障碍,但仅仅强调产权界定是不够的。产权必须在社会系统中被表述、实施和交易。产权制度还需要其他制度的支撑,产权制度以及支撑它的其他社会制度一起组成了产权的社会支持系统。农民贷款难的症结就在于产权缺少社会支持。 完备的社会支持能以较低的交易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产权,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备的社会支持至少应该满足三点:第一,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对所有需要(或有潜在需要)的权利以及权利归属做出界定。第二,权利能通过有效的方式得到实施。第三,产权制度及支持其运行的各种制度之间应该保持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否则,社会支持就是不完备的。在现实中社会支持常常是不完备的,好在社会支持系统能进行一定的适应性调整。 从目前中国农村信贷的实践来看,产权缺少社会支持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如何才能为产权提供有效的社会支持?为什么有的地方对社会支持系统进行了成功的调整,有的地方则没有?这正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产权是在行动者及其所处环境的互动中被逐渐建构出来的。行动者既可以采取消极策略,也可以采取积极策略。本文考察了三个不同的案例:一个消极应对的(S县)和两个积极应对的(Q县和C市)。 笔者指出,中国渐进式改革导致的制度之间的不匹配和不协调是农村信贷问题的根源。总的来看,政府要推行支农政策;银行要讲求经济效益;农民要求生存和稳定,这是结构性的矛盾,在现阶段这三个目标不可能同时达成。从局部来看,行动者有一定的策略调整空间。采取何种策略取决于其自身的资源动员能力和面临的制度约束。不同的调整策略又会带来不同的后果。本文试图把经济活动放在更宏大的社会背景下来考察,笔者关注的重点不是市场交易,而在于政府、金融机构和农民之间前交易权利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