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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行业协会在成员企业进行价格卡特尔活动中的频频亮相,我国法律对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行为的规范也日渐清晰,最重要的事件莫过于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有着“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在我国的制定和生效。然而,我国《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行为的规定并不尽善尽美,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之处。当然,这并不仅仅是立法技术的缺陷,而是和我国行业协会在市场中的地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本文试图从《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现行规定的评价出发,分析了行业协会在我国转型时期面临的特殊问题,并由此产生的价格卡特尔行为的中国特色。其中,重点阐释了我国政府对行业协会的培育和支持的原因和体现,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对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行为的三分法划分,即行业协会行使政府权力实施的价格卡特尔行为,行业协会意思自治实施的价格卡特尔行为和行业协会受政府支持实施的价格卡特尔行为。最后从反垄断法的视角分类型讨论了规制路径。具体来说,本文的行文思路大致如下:
绪论:首先对“行业协会”的特征进行简要介绍,辨析相关概念,并揭示我国行业协会的复杂性。其次提出本文的问题,即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不足。最后进行文献回顾,主要介绍国内学者在这一问题上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第一章: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的效应分析。主要介绍此行为的正面和负面效应,揭示了对行业协会规制设定原则和例外的必要性。
第二章:我国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规制的立法现状。分析《价格法》中相关规定在执法过程中遭遇的困境;评价《反垄断法》的立法进步和不足之处。
第三章:我国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重点阐释我国政府对行业协会进行培育和支持的原因及具体体现。
第四章:我国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的成因与特点。介绍这一行为存在于我国的形式,并剖析行为背后的经济原因和我国转型时期伴生的特别成因。
第五章:规制路径。主要从反垄断法的视角,分三种情形对我国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行为进行讨论,并提出需要解决的立法或司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