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法律适用

来源 :浙江工商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qliveqq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成形与深入,加之科技与文化的进步,促发各类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继出现,市场主体同时身兼多种角色,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所规定的十一种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对其早已无法涵盖,因此,法律适用者们渐渐倾向于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将其作为一般条款以发挥兜底作用。与此同时,立法者也注意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滞后,开始着手修订该部法律,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问题则是立法者需要跨越的首道坎。然而,现今无论理论界或是实务界,对一般条款制度的相关问题尚存争议,甚至观点相悖。鉴于此,本文在结合案例分析、文献整理及国内外制度比较的基础之上,研究一般条款的必要性、构成要件和制度设计等内容,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进行概述。重点在于厘清一般条款的概念,以及分析一般条款的主要特征及其功能与作用,紧接此基础之上,分析其的存在必要性。  第二章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基础理论展开研究。探讨一般条款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存在可能性,定位一般条款的本质属性,以及界定“竞争关系”,辨明广义化的竞争关系更具现实操作性,而且对未来一般条款冲破原有限制提供了较大的动力。  第三章是本文的关键部分,主要集中于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实践适用。通过整合大量的司法案例,发现法律适用的短板,即在适用主体、构成要件及责任设置三方面的规定存在模糊与空白,进而挖掘适用短板背后的缘由真相,为今后适用一般条款奠定实践基础。  第四章提出未来《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设计一般条款的对策建议。明确一般条款的规范地位,肯定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兜底作用,接着,扩大适用主体范围,明确构成要件内容,以及健全配套责任规定,以助于强化一般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补充一般条款的适用弹性。  本文创新之处在于:一、通过比较国内竞争法理论界及实务界的不同观点、对比于两类主要的法律规范以及将“竞争关系”的广义与狭义相较,重点定位一般条款属于第三类法律规范,剖析广义竞争关系对于一般条款在实务操作更具实用性;二、运用案例类型化的研究方式,发现一般条款的适用短板,更提出以法益类型为标准,将一般条款案例分为三类竞争行为,继而加以完善其未来设计。  本文在写作中秉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真理,搜寻相关文献及案例,运用比较分析、逻辑推理、类型化研究以及经验总结等方法,力求使得本文的论证说理更加充分,以及法律构想更具说服力。
其他文献
传统侵权理论对损害赔偿责任采“结果面向”、“受害人面向”,以私法不同于刑法为由,贬低私法过错进一步区分为故意和过失之实质意义。本文通过论说故意与过失的质的不同,以
学位
国家与国家、地区之间基于一定的自由贸易协定成立自由贸易区,是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以自由贸易协定为法律依据而成立的自由贸易区就好比是一个“俱乐部组织”
住房权是一项体现着国家和政府责任的基本人权。然而,由于国家住房保障义务履行的不尽人意,我国城镇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权并没有得到较好的保障。因此,基于完善我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一个等级分明、呈层级结构的制度,下级服从上级命令是这一制度的基本组织原则,但如果上级命令违法,法治原则又不允许他服从上级命令,这时下级该怎么做是个需要审慎思考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赋予公务员抵抗权。公务员抵抗权即公务员为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为避免公共利益的损失和因盲目服从而承担个人责任,而对上级错误的决定或命令提出意见及对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拒绝执行的权利。要想使公务员
近年来,安徽省坚持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在突出查办党政机关腐败案件的同时,不断探索查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件的新办法。通过查办案件
夫妻财产制,按照适用情况的不同,可分为夫妻普通财产制和夫妻非常财产制。夫妻非常财产制是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的,在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中已渐趋成熟,但
告知义务的范围是告知义务的核心问题,正确理解和掌握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范围,对于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运用法解释学、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学的基本理论,试图从
学位
效能监察作为电力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促进企业稳健发展的必要环节.对于目前很多的电力企业而言,效能监察已经渐渐的渗透到了企业的核心业务当中,从而有效的提
农村民间组织是近年来农村社会兴起的一种草根组织,随着公民社会的兴起,村庄社会自治的空间日益扩展,农村民间组织对村民自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激发了农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