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0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并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所谓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大多出生于1980、1990年代,他们中的大多数会在16-25岁之间进入城市打工赚钱。与传统农民工一样,性质上仍旧属于农村人口,在城市中缺少很多权利的实现和保障,而和老一辈不同的是,他们以城市为家,迫切想要扎根落户。自“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称谓被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以来,我国政府已经转换视角,越来越重视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生代农民工也正逐渐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最有活力的一股力量和我国产业发展的支柱。因此,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但事实情况是,尽管国家、社会已经花了大决心、大力气去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但他们的合法权益仍然存在一定的缺失。现今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缺失问题是影响我国城市化的一个重要障碍,消除此障碍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首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重点论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他们务农经历少、文化水平高、维权意识强、消费观念开放。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的相似之处与不同之处。解释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内涵,全面阐述了现今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护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权益缺失的原因,从法律、政府、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出发,提出了适合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特点的权益保护对策,以期从实际上真正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缺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