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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从宏观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还是从微观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情况来看,政府信息公开都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受到各种相关阻力、动力因素的影响。可以说,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进程,正是所有制约因素较量和博弈的过程。
基于对中国民主事业发展和阳光政府建设的热切关注,本文作者综合运用文献研究、调查问卷和案例分析等方法,对我国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宏观历史发展进程和微观工作实践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现状,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研究发现:建国以来,中国的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在民主政治发展、市场经济完善、法制建设和信息技术进步等诸多动力因素的强力作用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国民的公民意识得到成长,政府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主动公开的范围日渐扩大,公开的渠道也逐渐拓宽。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施行,中国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开始迈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然而,由于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社会传统缺乏、法制保障和物质支持不足、信息安全威胁升级等内外阻力因素的制约,我国的地方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着局部地区受阻、整体推进不快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地区(部门)重视程度不一,工作进度差距较大;例外认定存在困难,重要信息发布留有真空;人财物配给不足,信息公开质量不高;部门(单位)各自为政,信息公开缺少统一和协调以及公众参与不够,依申请公开未能真正发挥作用等等。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建立,对于任何政府来说,都只是序幕,而不是尾声。针对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建设情况和实施现状,笔者认为,中国政府信息公开要想获得持续、健康的发展,中央政府须积极作为,地方政府更得努力探索与协调跟进。这里要重点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行政观念的转变,二是公民意识的培育,三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四是《条例》的规范、有效实施。只有这些现实问题得到充分解决,才能扫清政府信息公开的一切障碍,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在中国大地上的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