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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听证制度的概念入手,讨论当前听证适用范围扩大后听证制度概念的内涵,探讨听证制度在我国公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中的适用性。
本文首先阐明了公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建立听证制度的必要性。公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适用听证制度的必要性除了在理论上可以解决听证在高等学校中是否适用的难题,在实践中有利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立高等学校管理的民主和公正,有益于学校法制建设,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公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效率和效益。然后,论文论证了公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适用听证制度的可行性:一是因为公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特点符合听证制度的宗旨和实质;二是公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中有关政策、校规的制定和学生的利益处分行为符合听证在决策性行为和裁决性行为这两种行为中适用的情形。
关于如何在学生管理中实施听证,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作了论述:一、公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听证制度的程序,包括正式听证程序和非正式听证的程序;二、公立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听证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如听证主体的作用、听证笔录在最终决定中的作用以及如何看待听证的成本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