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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因为是一种特殊的自然垄断产业,所以长久以来主要靠政府及由政府控制的公营部门负责公用事业的营运,但是政府垄断经营也产生了诸多弊端,比如效率低下,政府财政负担沉重,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等,影响了公共福利的提升。因此,大部分西方国家在推行新公共管理的大背景下,对公共事业实行了民营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加速了公用事业的改革,而改革的方式也主要是采用民营化,其中水务民营化的步伐较快。但是在观念上,还存在着将公用事业民营化混同于市场化的误区;在实践中,出现了将民营化简单地等同于变卖资产等不良趋势,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无法很好地适应民营化后的角色转变,缺乏对公用事业的有效监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营化改革的绩效与发展进程。
本文在系统梳理公用事业民营化理论及历史沿革的基础上,以WJ市水务改革为例,着重探讨了WJ市水务民营化改革的经济与社会绩效,并从监管机制的视角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进而对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政府监管体制创新作了系统的对策思考,以期进一步推进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规范性发展,从而实现经济效率与公共福利双赢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