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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性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蓬勃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当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企业也正面临着一种新的风险,即“企业社会风险”,因此世界各国纷纷以法令法规的形式对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出了相关要求。我国自2008年也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文件,较详细的规范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并将“风险控制能力”作为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评价标准之一。高管作为公司战略决策的制定者和经营管理的领导者,在控制企业社会风险的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一个优秀的高管团队,将会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运筹帷幄,推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控制企业社会风险。本文基于风险社会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高阶梯队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探讨了企业社会风险的性质、特征与度量方法,分析了高管特征与企业社会风险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而以2008年至2010年沪深两市A股央企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二者之间的相关关系。结果表明,高管特征对企业社会风险有一定的影响。具体而言,男性高管比例与企业社会风险显著负相关,高管平均年龄和董事会“二元”领导权结构与企业社会风险显著正相关,董事会规模与企业社会风险呈显著的“U”型关系,然而,高管平均学历和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社会风险呈负相关关系,但影响不显著。进一步区分公司地理位置后发现,在不同地区分布的公司中高管特征对企业社会风险的影响存在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高管性别比例、高管平均年龄和董事会规模三个特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