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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一直在高位运行,经济总量也在不断扩张,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产业技术水平却没能同步提高,这影响到了产业发展的绩效以及可持续性。这种总量与技术的“二元”结构使得我国产业缺乏竞争力,导致了我国在产业发展中话语权的丧失。对这一现象,许多人都归纳为“市场换技术”战略的失败。而对于为什么会失败的原因却缺乏更加深入的讨论。这究竟是“开始的偏差”还是“过程的扭曲”,抑或是二者兼而有之,这是我们认识问题的重点。毫无疑问,对于像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欲实现快速的工业化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就必须能够以较低廉的成本及较快的方式来获取技术的进步。但究竟以何种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呢?许多理论对此展开了分析,也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分析框架,但是大多数的分析都集中于对结果的评价,缺乏一个完整的分析框架,由此造成了对问题解释力的不足。首先,适宜的技术选择对提升产业的技术进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现有的理论对此并没有进行足够深入的研究;其次,用分析国外的理论框架来套中国的问题,可能会因为没有理清前提或者遗漏了重要的因素而存在较大的偏差,这需要从理论分析上给予补充完善,特别地,关于我国产业技术进步的很多研究都是借鉴国外研究的框架,这些研究框架的大多数研究对象都是发达国家,在这些国家中,有清晰的产权制度安排、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和完善的法治环境,因而,这些研究往往将重点放在各种投入等非制度因素上,但是,对正处于经济转型的我国来说,制度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因素;再者,对于实现适宜技术从而促进技术进步的两种途径,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现有的理论也对这二者的权衡关系没有给出一个很好的分析框架。
本文运用适宜技术的观点对以上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及实证检验,对我国产业的技术选择进行了实证检验,在分离出外资作用的前提下,运用DEA的方法测算了我国产业的生产率水平,与大多数没有排除外资因素的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发现最近几年我国工业的技术效率的增长为正,表明从时间的纵向来看,我国学习技术的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尽管我国在生产率上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与外资企业相比,其存在的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特别是在代表前沿技术变化的技术进步上,我国企业明显落后于外资企业,可见我国“市场换技术”的战略效果并不好,在技术上始终被外资所压制,这也证明了真正的先进技术是换不来的。实证发现我国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的偏差损害了我国产业的绩效水平。同时,本文的分析表明我国当前的技术选择并不是由技术进步与技术效率推动的,相应的制度扭曲起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探讨适宜技术的实现途径,本文建立了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的权衡模型,并综合讨论了不同的因素对二者动态关系的影响,最后对我国的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的绩效进行了实证评估,考察了相关制度政策的效果。通过以上的分析,本文得到了以下结论:
结论一:一国适宜技术的选择必须同时考虑横向的技术结构与纵向的技术差距,而自身的技术水平与劳动力结构是技术选择的基础,当技术选择发生偏离时,此时制度上的扭曲同样是内生的,没有这些制度扭曲保证,其偏离的技术结构没法维持下去。但是,这种扭曲不会使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效率达到最优。发展中国家最适宜的技术不一定是发达国家最先进的技术,因为发达国家在研发技术可能更多的考虑的是自身的劳动力的结构,发展中国家在采用这些技术时与导致技能与技术上的不匹配。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自主创新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只是在不同的阶段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在引进技术上的自主研发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结论二: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与技术差距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线性关系,技术差距较大并不意味着技术引进就能发挥较大的作用,差距较小也不必然导致技术进步率的降低,这与一国的人力资本、最终生产部门对国外技术的磨合程度等因素相关。技术选择的适宜性不仅有利于技术吸收效果,而且提高了稳态增长率。最终生产部门对国外技术的磨合能力只有短期的水平效应,并没有长期的增长效应,因为磨合能力会导致人力资本的流动,从而会形成研发部门人力资本的缺乏,影响长期的技术进步。因此,被动地提高最终产品部门的磨合能力并不是长久之计,只有加强研发部门的资本投入才能提高技术进步率。本文的分析也表明了制度政策因素对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因素的内生性,在权衡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时,制度因素的力度要受本国技术吸收能力、本国技术水平与国外技术的差距等的影响。
结论三:我国在技术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出现了过程的扭曲,而且技术选择的匹配性也出现了一定的偏差,这样的选择不仅没有提升我国产业的生产率水平,反而拉大了与外资企业的差距。而为了维持这样的技术选择,我国在制度上也形成了相应的扭曲,这些扭曲我们给予了外资企业足够多的优惠,造成了对外资过度“开放”、对内资不够“开放”的反差,缺乏对内资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不利于我国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在开放已经实施了近三十年的今天,我们的重点应该放在支持内资企业在技术上的发展,这样一方面可以提升内资企业研发新技术的能力,另外,这也会增强内资企业的竞争力,外资企业迫于竞争压力,为了保持在我国市场的地位,也会促使其不得不转移较为先进的技术。
结论四:在实证中本文发现拥有较大的市场份额有利于技术的进步,因为这样可以降低单位研发的成本,这表明了我国实行的“市场换技术”的单向战略是难以获得良好的绩效的,因为如果没有了市场,高额的研发费用将难以分摊,自主创新将会更加艰难。可见,单纯的“市场换技术”会导致失去更多的市场,对我国的技术进步存在着不利的影响。而且,这种用政策工具人为地加大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差距的做法,恰恰会降低外资的技术含量,这也许是我国近30年施行外资政策最大的经验和教训。从本质上看,我们追求技术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占领更多的市场,因此,我们的战略思路必须进行动态的调整,如果高技术能占领市场,我们就应该去追求和发展高技术;如果低技术能占领市场,我们同样不应放弃低技术。技术本身永远不应该是目的,我国产业的技术进步战略思维应该是通过技术的改进来占领更多的市场,即我们的战略应是“市场--技术--更多市场”的动态循环过程。
结论五:我国产业的技术进步上陷入了一种“内外交困”的窘况,技术引进的溢出效应并不显著,而自主研发的效率比较低,自主研发还未对我国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发挥作用,这表明增大研发投入并不是我们现阶段的首选方式,对阻碍提升研发效率的制度进行调整才是当务之急。而且,实证发现我国现阶段人力资本的基础明显跟不上技术升级的要求,阻碍了我国产业技术的升级。尽管我国的科技人员总量在全世界处于领先的地位(据科技部最近统计,我国科技人员资源达到了3500万人左右),但其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依然严峻,一是我国科技人员的相对比例仍然比较低(如果剔除其中包含的行政、党务、勤杂人员,这一比例更低),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存在明显的差距;二是我国统计中的科技人员存在“量多质不高”的特点,即科技人员的生产率处于相对较低的状况,相关的科技人员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层次与其身份不相称。这种人力资本结构上的劣势不仅成了外资企业固化我国技术结构的重要手段,而且也阻碍了我国自主创新的发展,使得我国的技术进步陷入了两难的困境。
结论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支持我国现阶段进行自主研发,而且对于不同的引进技术方式的作用不一样,处于调整期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不稳定的特征。政府的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存在这一定的差异,当前我国政府的直接研发支持政策的有效性不如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但这二者现阶段对我国自主研发都没有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加强政府研发投资的约束机制,增强其投入的效率,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改善现有的研发体制,加大内资企业在政治、法律、金融和市场进入方面的支持力度,扫除提升自主研发效率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