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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在政策法理层面与操作技术层面上研究解决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过低问题的办法。整篇文章围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这一结构展开,最终实现充分补偿,公正公平补偿原则的目的。 政策法理层面,通过分析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管理理念,以及其与被征收人之间涉及的公权和私权的抗衡,提出考虑到行政机关一方面担当维持社会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保护每个人权利的职能,但又会极易顺势打着各种旗号侵害人们利益,背离公益,因此提出,政府的行政权必须被严格控制,只有这样才能符合民主政治和目前社会经济的要求。同时,倡导政府应当科学合理地处理直接成本(拆迁补偿成本)和因拆迁引起的上访、复议和诉讼等额外增加的成本的关系。 操作技术层面,首先分析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机构与政府的人、财、物关系,再研究现行补偿评估方式的各种不合理,进而提出应该在程序上细化房屋评估标准规则,用规则来体现公平补偿的原则-----提出建立评估机构新“行业管理”模式,以及规范拆迁房屋评估考虑的各项因素和具体的评估方法。也就是把补偿标准的决策权收归评估行业协会,以市场评估司法鉴定为最后一道屏障,在操作过程中进行一些具体的程序规范。其次,通过拆迁成本分析,着重探讨应把土地使用权这一房屋评估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因素独立出来,构建一个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体系。在解决问题的具体过程中,同时参考域外各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以借鉴域外经验来完善本国拆迁补偿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