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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券信用风险的影响。信用风险本质在于企业无法履行其债务义务的可能性,这一点由财务报表反映出的偿债能力可见一斑。因此在债券信用风险的研究中,现有文献大多是针对财务层面信息,从宏观环境、经营状况、流动性风险等方面探讨债券风险溢价,更多关注的是财务数据、行业前景、政策动向等。然而在中国特色的金融市场环境中,以上方法不够理想。我国是公有制为主体、国有企业为主导,公司财务信息并不能完全决定公司的信用资质,实际控制人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在公司信用风险爆发、出现违约事件时,发债主体往往资不抵债,外部融资渠道阻断、自身造血功能失效,此时实际控制人的态度和能力,成为影响违约处置结果的重要因素。针对中国债券市场的特殊环境,本文认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信用风险有显著影响,一是影响债券定价和利差水平,二是在债务违约救助中发挥了有力作用。因此,研究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券信用风险的影响十分具有现实意义。经股权彻底穿透后,实控人可分为国资委、机关组织、个人和无实际控制人四类,同时各类内部也差异巨大,我们进行细分研究,对于无实际控制人的主体不做研究。研究表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其债券信用利差有显著影响。(2)发行人财务指标对其债券信用利差的影响一般,在主体信用评级可得时参考意义不大。(3)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债券违约救助、信用风险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注重国内市场“本土化”特色,借鉴传统量化分析的多元回归模型结合案例分析,突出实际控制人得分这一变量,验证其与债券信用风险的相关性,为债券投资交易和风险分析提供参考。首先,是研究背景,介绍了当前债券市场情况,总结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现状,分析了目前对于国内市场而言存在的局限性,提出应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因素。其次,对本文研究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明确定义,并对其建模以量化指标;同时,对债券信用风险的度量进行一定程度的简化,用信用利差来描述信用风险。再次,是基于信用利差的实证分析与案例讨论,在传统分析指标中加入实际控制人因素,作为实证分析的重要解释变量。以2019年7月存量的银行间公开债券(中期票据)为样本,以主体信用评级情况为参考,与信用利差等多个指标构成横截面数据进行多元回归,通过多次数据处理,分析实证结果,证明其在信用风险评价中的作用;同时,结合实践案例,论述实际控制人在信用风险评价、债务处置、违约救助等方面发挥的实质性作用。最后,总结了本文所得出的结论,对投资交易和相关政策提出了建议。
本文得出的结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债券违约救助、信用风险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其信用利差有较为显著的影响。相较之下,发行人财务指标对其债券信用利差的影响一般,在主体信用评级可得时参考意义不大。本文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基于信用利差是信用风险在市场环境下的重要体现,实际控制人因素更加符合国内信用债主体特点,为债券投资交易和风险分析提供参考,为金融政策制定提出合理建议。
本文的创新性在于直面中国特色债券市场,在财务信息和债项要素的基础上研究了实际控制人对债券信用风险定价产生的隐性影响(信用利差),以及其在违约救助、债务处置过程中发挥的显性作用。另外,本文利用以中期票据为代表的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为样本,使债务主体更加丰富,更加符合中国市场情况,结果更具有说服力。本文的不足在于:(1)实际市场情况错综复杂,因此模型指标的量化可能有所偏差,但相较于现有文献的研究,已在其基础上做到了更具现实意义的完善;(2)国内在2014年才真正意义上“打破刚兑”,因此案例和样本稍显不足;(3)对于无实际控制人或可能存在隐性实际控制人的主体没有纳入研究范围。
(1)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其债券信用利差有显著影响。(2)发行人财务指标对其债券信用利差的影响一般,在主体信用评级可得时参考意义不大。(3)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债券违约救助、信用风险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注重国内市场“本土化”特色,借鉴传统量化分析的多元回归模型结合案例分析,突出实际控制人得分这一变量,验证其与债券信用风险的相关性,为债券投资交易和风险分析提供参考。首先,是研究背景,介绍了当前债券市场情况,总结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现状,分析了目前对于国内市场而言存在的局限性,提出应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因素。其次,对本文研究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明确定义,并对其建模以量化指标;同时,对债券信用风险的度量进行一定程度的简化,用信用利差来描述信用风险。再次,是基于信用利差的实证分析与案例讨论,在传统分析指标中加入实际控制人因素,作为实证分析的重要解释变量。以2019年7月存量的银行间公开债券(中期票据)为样本,以主体信用评级情况为参考,与信用利差等多个指标构成横截面数据进行多元回归,通过多次数据处理,分析实证结果,证明其在信用风险评价中的作用;同时,结合实践案例,论述实际控制人在信用风险评价、债务处置、违约救助等方面发挥的实质性作用。最后,总结了本文所得出的结论,对投资交易和相关政策提出了建议。
本文得出的结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债券违约救助、信用风险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其信用利差有较为显著的影响。相较之下,发行人财务指标对其债券信用利差的影响一般,在主体信用评级可得时参考意义不大。本文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基于信用利差是信用风险在市场环境下的重要体现,实际控制人因素更加符合国内信用债主体特点,为债券投资交易和风险分析提供参考,为金融政策制定提出合理建议。
本文的创新性在于直面中国特色债券市场,在财务信息和债项要素的基础上研究了实际控制人对债券信用风险定价产生的隐性影响(信用利差),以及其在违约救助、债务处置过程中发挥的显性作用。另外,本文利用以中期票据为代表的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为样本,使债务主体更加丰富,更加符合中国市场情况,结果更具有说服力。本文的不足在于:(1)实际市场情况错综复杂,因此模型指标的量化可能有所偏差,但相较于现有文献的研究,已在其基础上做到了更具现实意义的完善;(2)国内在2014年才真正意义上“打破刚兑”,因此案例和样本稍显不足;(3)对于无实际控制人或可能存在隐性实际控制人的主体没有纳入研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