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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传统的二元经济理论为基础,通过对日本城市化发展模式的实证研究和传统二元经济理论的修正,提出了新的城市化理论模型,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中国的城市化发展战略与模式问题。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1、关于城市化问题的理论界定 城市化是经济结构和人口结构的同步变化过程。把城市化的经济内涵界定为:从抽象层面看为产业结构不断高级化进程中要素在产业间转移的过程,即工业化构成了城市化的经济内涵;从空间层面看为要素从农村向城市不断集中乃至在城市间转移的过程,即产业和人口的空间转移成为城市化的具体表现。 同时认为,一个区域的城市化发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体应分为以下几个层面:(1)资源存量与结构为城市化发展的初始条件;(2)产业结构的内部演进与发展水平为城市化发展的内在发展机理;(3)政府的制度供给为城市化发展的制度条件;(4)区域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与分工水平为城市化发展的外部条件。因此研究具体的区域城市化问题应考虑多方面因素。 2、日本城市化发展及其城市化模式特点 日本的城市化起步于20世纪20年代,发展于二战后的高速增长时期,到70年代趋于成熟,为典型的“集中—分散—再集中”过程。日本的城市化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共同之处在于都以政府主导的工业化发展为先导,并在发展进程中出现城市经济的次二元结构、首位城市的高度集中等特点。但日本所以能够实现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同步发展和对经济发展的有效反馈,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在工业化进程中政府的职能限定于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民间资企业的发展成为工业化的基础和主要推动力量;第二,二元结构中的两部门之间形成紧密的专业化分工体系,即现代部门的发展始终与传统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得以共同推动城市化发展;第三,企业和人口向东京的高度集中主要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经济效率提高的表现,而不是政府行政力量影响的结果。同时在城市体系内部形成有机联系,使得大城市的扩散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带动更大范围的城市化发展;第四,政府在推进工业化的同时始终注意对传统部门的保护,使得产业之间能够协调发展,以此解决城市过度膨胀问题;第五,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的最主要作用在于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及其在城市的定居,使得大部分国民能够分享城市化带来的收益;第六,城市化的发展带有集约型特点,走出一条典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日本作为二战后从中等收入国家唯一步入发达工业化的国家,其城市化的成功经验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3、传统二元经济理论的完善与城市化模式设计 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过度城市化,我们认为在反思传统的二元经济模式的缺陷的同时,不应得出否定城市化的结论。对于托达罗模型,认为其目标主要是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而不是现代化问题。同时托达罗以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战略的失误就轻易否定工业化对解决城市就业问题的作用,没有看到制造业发展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及第三产业发展对增加就业的重要作用。而托达罗把发展中心置于农业和农村经济,没有考虑到农村失业的大量存在及农业发展对解决就业问题的局限性。如果按照托达罗的政策建议,发展中国家只能进行低水平的发展。所以我们应该结合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目标和现状,借鉴日本的成功经验,构建更有效的城市化模式。城市化模式的构想如下: (1)基本假设: 第一,多重的二元结构的存在。 第二,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第三,城乡劳动力的供给是充足的。 第四,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城市化的发展也受到外部要素流动的影响,区域的国际化水平影响城市化发展。 第五,首位城市规模和城市体系的形成是要素集聚的结果,劳动力在城市间的转移也是城市化发展的表现形式。 (2)模式内容: 第一,传统部门的发展是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的基础。传统部门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作用除了提供农业剩余(农产品、资本积累、劳动力)外,更重要的在于农村收入水平增加带来的非农产品市场的扩大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 第二,制造业的优先发展引发就业结构的变化,但制造业增加就业的关键在于其乘数效应。制造业的总体规模扩张不仅会直接带来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还通过上下游的关联效应带动其他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所以城市就业的增加往往表现为第三产业就业的增加和比重的上升。 第三,劳动力流动不受到行政等方面的强制性限制,而主要出于技术方面的原因。劳动力从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的转移不仅取决于现代部门的增长带来的劳动力需求的扩大,还取决于劳动力本身的素质。 第四,在劳动力流动不受到来自行政等方面的强制性限制条件下,影响劳动力流动的最终因素在于乡城间实际福利水平的差异,而不是托达罗所说的对城市收入的预期。劳动力的流动不仅取决于农业收益与非农产业收益的比较,还取决于农村福利与城市福利的双重比较。 第五,非农产业部门中次二元结构之间若形成合理的分工体系,对促进城市化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第六,部门规模及其内部结构决定城市发展规模和城市体系的形成,产业结构的变动会引起城市规模和功能发式变化,城市发展的回波效应和扩散效应大小也取决于产业结构及发展水平。 (3)政策主张: 第一,产业协调发展政策。在促进工业化发展的同时应保持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的协调发展,使影响劳动力转移的(农业发展带来的)推力与(工业化发展带来的)拉力趋于均衡,实现流入城市的劳动力充分就业。 第二,促进城市劳动力就业政策。为满足现代部门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政府应以提高劳动力知识技术水平为中心,一方面要增加对农村的教育投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另一方面要增加对城市劳动力的技术培训,以提高劳动力的技能。 第三,促进人口在城市的定居政策。一方面政府必须承担人口迁移中的社会成本,应扩大公共投资,加强城市生产和生活基础的建设;另一方面应分担人口迁移的部分个人成本,包括廉价住宅的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就业信息的提供等。 第四,促进非正规部门的发展政策。在正规部门发展规模和水平有限的情况下,非正规部门有利于增加就业,从而推动城市化发展。因此政府应加强对非正规部门发展的支持,包括税收的减免、信息提供等。 4、中国城市化模式的构建 基于中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制约城市化发展的硬约束条件和国际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设想从产业支持体系、空间结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等方面构建中国的城市化模式。 (1)中国城市化水平的判定: 对于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认为基本与工业化水平同步发展。理由在于:第一,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制造业)化水平的关系并非直接反映在统计数据上,单纯计算二者的差距并不能说明问题;第二,从国际比较看,尽管我国城市化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10个百分点以上,若考虑到我国的收入水平,目前的城市化水平基本与工业化发展水平相当。 (2)中国城市化的约束条件 中国城市化的发展主要受到来自三方面的约束。 其中硬约束条件为资源条件、环境资源、结构条件(经济结构的二元结构及其刚性)、粮食安全、就业规模(充分就业与提高工业化)、效率条件(城市化水平和经济效率的二难选择)和国际经济环境等。 工业化条件约束包括工业化发展的“弱质化”与“拉美化”、工业化与城市化相关关系的“弱质化”等。 制度条件约束包括四方面:一是城市化的进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二是公共政策的负外部性,对农民的制度性排斥从硬性排斥转向软性排斥,由中央政府统一排斥的软化到城市地方政府自我排斥机制的强化;三是对农民的强制性剥夺仍然存在,加速扩大的失地农民正成为一个新的弱势群体;四是地方城市保护主义的存在。中国社会的突出特点就是严格的等级结构决定经济秩序和人口流动趋势。这种等级结构不仅存在于人与人、行业与行业之间,还存在于地区之间和城市之间。正是这种制度化因素的制约,使中国的二元结构不仅没有尽快走向一元化,相反却有进一步拉大和制度化的趋势。 (3)城市化发展的目标、理念 城市化发展的近期目标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保持经济继续稳定高速增长。城市化发展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加速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构建中国城市化模式应转换四个基本理念:一是从单纯促进城市发展向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转换。二是从单纯促进乡城人口流动向促进其充分就业和在城市的定居转换。三是从鼓励城市个人能力的发挥向以保障城市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中心转换。四是从经济增长为中心向提高社会福利为中心转换。 (4)中国城市化模式设计 以新型工业化为基础构建中国城市化的产业支持系统。 以大城市为中心构建中国城市化的多元空间支持系统。 以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为中心构建中国城市化的政策支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