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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通过对“藏彝走廊”地区环境中生存的彝族与纳西族以“毕摩”与“东巴”为原生宗教符号的宗教艺术的存在方式及特殊性的描述与研究,运用唯物辩证法,探寻彝语支民族宗教艺术的共同特点与价值,解析作为人类社会血缘和地缘小群体(氏族、村社、宗族、家族、村寨)为自身现实生存和发展而自然引起的对“超自然力”的集体信念和相应实践活动的原始宗教艺术,仍然对地域文化生态的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东巴与毕摩所展示的原始宗教艺术不仅是民族的符号与记忆,也是纳西族与彝族艺术把握世界的方式;其原始宗教艺术的存在价值就在于实践了人的存在,充分体现了人类艺术的最高价值——创造审美对象、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的精神生产。当前我国的文化转型对于地理环境相对封闭的“藏彝走廊”地冲击及影响是巨大的,引发了我们对正在淡出的少数民族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与发展地忧虑。
论文首先观察并研究“毕摩”和“东巴”原生宗教艺术发展演变过程对本民族文化的影响,对与其原生宗教结合紧密的艺术进行考察与分类解析,认为宗教艺术的生命力就在于其民族宗教文化中蕴含的对人、世界、社会“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念的永恒。
然后对文化转型期毕摩与东巴宗教艺术的生存进行研讨。文化转型期,文化多元与宗教世俗化加剧了毕摩与东巴宗教艺术生存与发展空间的缩小,但这并不是一个值得担忧的问题,在历史发展演进过程中,纳西族与彝族通过南方丝绸之路与茶马古道与周边民族都很好地进行了艺术文化的交流。
笔者认为首先要从宗教艺术自身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去寻求其“生命点”,即毕摩与东巴宗教艺术的发展是动态的,不是“垂死”的;其次,毕摩与东巴宗教艺术是民族文化发展的结晶,是彝族与纳西族艺术把握世界的方式,再次,毕摩与东巴宗教艺术发展中要正确看待“平衡”问题,即“平衡”与“非平衡”就是一个动态发展的阶段问题;最后,文化转型期毕摩与东巴宗教艺术的生存与发展主要靠自身文化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