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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的食品是人类生命健康重要的物质支撑,体现了一国经济和法治文明发展的程度。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仍较为严峻,食品安全成为民众的关注热点,并屡屡将问题所在归结政府监管不力。然而,食品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单一的政府监管并不能有效解决。2015年,“社会共治”第一次被纳入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总则中,成为食品安全治理的原则之一,并规定了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及公众等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应承担的责任。诚然,法的实现并不能一蹴而就,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从提出到实现仍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本文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