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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将于2010年4月16日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然而在此之前,新加坡交易所已经推出了以我国A股股价指数为标的的股指期货。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境外股指期货先于本土股指期货上市交易的情形。在1986年,新加坡交易所就曾经抢在日本前面推出了日经225指数期货,并且取得了对日本股市的部分定价权。虽然日本大阪证券交易所在两年之后推出了本土日经225指数期货,但是,新加坡交易所的日经225股指期货上市交易的最早,一直具有很强的市场影响力。大阪证券交易所通过不断改善交易制度、提高交易技术等措施,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夺回定价权。那么对于面临类似状况的我国A股市场,定价权是否也受境外股指期货影响呢?影响力程度又有多大呢?本文将通过考察新加坡A50指数期货与沪深300指数期货之间的定价权以及收益率传导效应,来回答上述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这种状况的具有实践及指导意义的政策意义。
本文采用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国内外文献,首先定性分析境外股指期货产生的因为、历史发展状况及其对本土股市影响,其次对新加坡A50股指期货对我国股市收益率传导效应进行实证研究,最后在实证研究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首先是绪论部分,介绍文章的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意义等内容。其次,是介绍境外股指期货产生的因为以及目前世界上主要境外股指期货的发展状况及其对本土股市、股指期货的影响情况。再次,对新加坡A50指数期货对我国股市现货市场的影响情况进行实证检验。确认两市场的定价权,考察新加坡A50股指期货收益率与我国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长短期均衡关系以及新加坡A50股指期货对我国沪深300指数的影响程度。最后,根据第三章实证检验的结论以及第二章的定性分析,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主要分为完善现货市场、股指期货市场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监管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个层面的建议。
本文的实证过程中选取2007年1月4日到2009年11月30日696个估计样本数据,利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模型以及最小二乘回归模型分析了新加坡A50股指期货与沪深300指数定价权的决定以及收益率传导问题。在此之后,选取2009年12月1日到2010年1月7日25个预测样本数据,对上述模型结果进行检验,以判断模型的有效性。最后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新加坡A50股指期货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之间具有短期和长期的均衡关系。不仅长期均衡,而且这种均衡关系在短期内依然成立,均衡误差项resjd并没有对新加坡A50股指期货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之间的短期均衡造成干扰。第二,通过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本文发现新加坡A50股指期货与沪深300指数之间的定价权在于新加坡A50股指期货,新加坡A50股指期货的收益率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的单方向格兰杰因为。第三,新加坡A50股指期货对沪深300指数乃至整个中国A股市场具有很强烈的收益率传导效应。
我国能否改变这种外部定价权的问题,减弱外部市场对我国A股市的收益率传导,关键就在于我国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的发展情况。因此,本文最后提出了我国沪深300指数期货健康发展的具有实践意义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