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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结束后,世界总体上保持了和平与稳定的局面。但是,在原先两极格局掩盖下的各种矛盾不断爆发,一些国家和地区陷入了内部冲突与混乱。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的冲突大多数不是发生在国家之间,而是发生在国家内部。在内战频发的情况下,一些国家的内部陷入混乱、经济恶化、社会动荡、人民生活极端贫困、种族矛盾激化,社会陷入几乎无政府的状态。个别国家还出现了种族清洗导致了大规模的人道主义灾难。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给地区和平与稳定带来很大的威胁,并且给以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将上述的国家定性为“失败国家”。“失败国家”概念的提出,在学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尤其遭到第三世界国家的反对。但是作为一种现象的“失败国家”,在学界却是有着共同的认识。这些国家的存在不仅给本国和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造成很大的威胁,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侵蚀了现有的国际体系的稳定。因此,“失败国家”自身和国际社会都有义务去帮助这些国家脱离困境。
对“失败国家”的治理是一个巨大的复杂的工程,在当今国际格局下,针对不同的“失败国家”进行有效地治理,需要发挥不同因素的作用。回顾历史上“失败国家”的治理,根据理论界的分析,总结出了四种不同的治理模式,包括国家自救模式、地区组织干预模式、新帝国主义模式以及联合国维和模式。国家自救模式对于处于失败边缘的国家有很大的启发性,更加注重“失败国家”自身的国家构建,需要外部的援助较少;而地区组织干预模式是处于国家自救与大国及联合国干预不及时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反应,这种模式对于处于灾难之中的“失败国家”治理具有非常有效地作用,在历史上也得到过检验;而新帝国主义模式对于解决对国际安全稳定影响比较深重的“失败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而联合国维和作为后冷战时代最为有效地国际治理模式,则在法律和实践意义上都是非常必要的。以四种模式作为理论基础,分别以比较典型的几个国家为案例来检验各自模式的科学与局限。通过比较“失败国家”治理的四种模式,揭示出“失败国家”治理的可行性出路。
通过国家治理的案例分析,找出“失败国家”治理模式的可行性与局限性。分析在具体背景之下不同的治理模式如何发挥有效地作用,有效地整合各种模式的优点,通过失败国家内部和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完成“失败国家”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