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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加处在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本质的要求对生态环境进行治理,持续恶化的生态环境说明生态治理在很多方面都亟待改善。如何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下立足我国实际,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之路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面前的重大课题。本文正是出于这样的思考,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下对我国生态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从多元主体治理的角度分析可知我国在生态治理中存在政府失灵、企业污染严重、环保民间组织的作用发挥有限以及公众参与无序等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政府部门在法律等制度建设方面有所欠缺;企业污染环境成本过低;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缺少来自政府部门以及公众的支持;公众本身又没有树立起正确的生态自觉意识。无独有偶,许多发达国家在现代工业化进程中也出现过与中国类似的生态环境问题。美国的生态补偿机制、德国的生态民主、日本的生态产业以及对国民的生态教育、新加坡在法制建设和政企合作方面的先进经验等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都有借鉴意义。在此基础上,我国可以走出一条自己的生态治理之路,即政府部门加强法律等制度的建设,对企业要实行合理的奖惩制度,对环保民间组织进行更大程度的扶持,同时加强公众生态自觉意识的培养。政府、企业、环保民间组织、公众各个生态治理主体之间只有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相互协调,相互合作,相互支持,才能做好生态治理的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