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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档案是伴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而产生的一种专门档案,是信用体系建设的物质基础。欧美、日本等国的信用档案管理经过上百年的发展,现已比较成熟。目前,中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对信用档案的认识、管理和利用等方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而且由于国情的差异,我国也不宜完全照搬发达国家的经验,还应从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档案管理方法。很多学者对我国信用档案管理中存在的覆盖面广、保存分散等问题的进行了分析,介绍了国外信用档案管理的管理模式,并对我国的信用档案管理进行了一些探索,然而对于信用档案建设及其管理模式还没有提出比较成熟的看法,对信用档案与信用社会的关系则很少涉及。
本文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信用档案和信用社会的建设进行了理论上的研究。文章从诚信与信用档案的关系入手,首先提出了信用档案的定义,即信用档案是指国家机构、企业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由信用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和保存的,真实反映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的,有价值的信息材料,是信用社会和信用制度的基础。论述了诚信与信用档案的关系,即诚信是信用档案的内涵,信用档案是诚信建设的载体。在对档案部门、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管理信用档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之后,提出了我国信用档案的管理模式,即以信用中介机构为主,政府引导扶持的信用档案管理模式,并且具体阐述了信用档案的建立、保管、提供利用的方法。建立信用档案是建立信用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信用档案建设水平是信用社会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信用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信用档案的建设,因此信用档案建设和信用社会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基于这样的关系,本文提出了信用社会的定义。所谓信用社会是指随着经济的发展阶段由实物阶段和货币阶段进入到信用经济阶段,社会成为以信用作为维系政治、经济和文化各领域正常运转的基础和纽带,以法律和道德为约束条件所构成的人类生活的共同体。信用档案必然在信用社会各领域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信用档案是档案学与社会学的交叉点,因此本文的研究立足于档案学基本原理,并涉及社会学相关理论,力求在观点上、知识上丰富档案学和社会学的理论,在技术上、形式上丰富档案学和社会学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