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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老龄化人数的迅猛增长,我国社会需要承担的养老包袱越来越重。面临如此严峻的挑战,我国各地的政府都为此积极寻找和探索新的出路。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实现购买,这种新的公共服务承接形式的出现,逐渐变成政府部门应付人口老龄化优先选取的方式。它也是破解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养老问题的最佳方式。本文首先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契约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等相关理论的综合运用作为理论依据。通过实地调研、访谈等研究方法,对目前南宁市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购买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其次,选取国外英国、日本、美国和国内昆明、南京、上海等地方典型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吸取其经验教训。最后结合当地实际,从政府的角色定位、规范制度建设、社会组织的培育、老年人权益的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如何落实南宁市政府竞标性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改进建议,以推动当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顺利展开。竞标性购买模式在我国虽然还处于萌芽阶段,但却是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最终要实现的最理想的购买模式。它在增强政府的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同时,也给社会组织的成长营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使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最终达到解决政府养老困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