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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很多高校实行大类招生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凸显出其优势,但也势必存在着不足的地方。因此,必须设计出可行的本科生导师制以保障其顺利实施。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实施:(1)导师、学生分别分组,形成组对组的指导;(2)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指导有所侧重;(3)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
【关键词】大类招生,本科生导师制,有效运行,保障机制。
一、研究背景
所谓按大类招生就是按照学科门类招生,而不是按照具体专业招生。实行“按大类招生和培养”,已成为我国高校招生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国内很多高校开展了这方面的尝试。尽管大类招生优势明显,但也难免存在着一些小问题,比如学生在入學前两年主要学习基础理论课程,没有机会接触专业教师,因此在大三选择专业时存在对所选专业认识不足,会随大流地选择专业,如此将使大类大招的初衷大打折扣。如果将大类招生和本科生导师制相结合,那么学生选择专业时对专业认识不足的问题将会有所改观。
本科生导师制自牛津大学首创以来,由于其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国内外很多学者都对其进行了研究,并在高校中逐渐推广应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如何在在大类招生的背景下,设计出科学、可行的本科生导师制,是有效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关键问题。
二、大类招生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的设计
针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诸如由于扩招严重,致使优质师资相对缺乏;对导师制认识不深,部分导师缺乏责任心;激励和评价机制缺失,致使本科生导师制形式化等问题,以及由于大类招生背景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所产生的一些新问题,需要设计出一套行之有效,且易于操作的方案来解决。基于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措施。
(一)导师、学生分别分组,形成组对组的指导。
将本科生导师按照某种规则进行搭配分组,如按照学术方向、学术能力、学术团队、年龄层次等,使各组整体学术水平基本相当、年龄老中青搭配、性别均衡;将学生按照性别均衡、兴趣结合的原则分成和导师相同数目的组别,然后使导师组和学生组一一对应。导师组定期和对应的学生组进行专业交流、思想沟通等,让学生们畅所欲言,并将每次的交流活动如实地记录在案。同时,积极吸引有兴趣的学生参加到导师的科研项目中,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由于大类招生将大学四年的学习分成了两个阶段:基础课学习阶段和专业课学习阶段,因此在基础课阶段就要求将学科大类中的各专业本科生导师均衡分布在各导师组里,而到了大三以后的专业课学习阶段,则导师、学生需要按同一专业重新分组。
这项措施的优点在于使学生在大学前两年的基础课程学习的同时,及早地接触到学科大类里各个专业的知识,加深了解,培养兴趣,消除大三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同时客服了由一名本科生导师指导若干名学生时,存在视野狭窄的缺点。
(二)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指导有所侧重
不同年级的本科生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需要有侧重地指导。针对新生及低年级的学生,帮助他们尽快适应由高中到大学生活的转变,掌握大学学习方法,做好专业引导,帮助学生适应学分制的学习要求,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选择学习课程,确立个性化的学习目标,同时各个专业的导师可以定期以学术讲座、专题讲座的形式开展专业指导和宣传,加深低年级学生对本专业的认识,培养兴趣;针对高年级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研究性学习,培养严谨的治学态度,并正确面对困难、压力和挫折,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三)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
本科生导师制由于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导师制工作有较大的随意性,不能取得理论上和主观上所期望的效果[1]。因此,需要建立与本科生导师制相配套的激励机制, 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在建立激励机制的同时,也需建立相应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形成一个由学生、学院、学校三方组成的监督体系。为了监督的有效性,还要确定评价指标、构建评价体系,这样才能保证这一制度的良性运行。
(1)建立激励机制
目前运行的导师制没有体现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对于导师的“责”规定较为明确,但对“权”和“利”方面的规定较为含糊,尤其是“利”不明确,这势必影响导师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在实施导师制的过程中,要“放权”给导师,导师应在免试研究生推荐、学生党员的发展、就业推荐、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等方面享有一定的权力;要多层次地体现导师的“利”,如发放导师的岗位津贴,给予优秀导师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以政策上的倾斜等,充分肯定导师的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导师,也要予以解聘。
(2)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以学生培养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作为评价主要内容的导师制评价体系,不仅是对学生经过培养后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的价值判断,也是对导师所做工作的有效性评价。
本科生导师制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坚持以正确的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目的为前提,以导师的工作实践为基础,全面考察导师的教育质量。评价指标应尽可能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本科生导师工作,全面反映学生的培养状况,尽可能做到简单明晰、信度高、可测量。
三、结语
大类招生是高校学生培养制度的一次有益探索,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大类分流前无专业教师指导,对各个专业没有具体的认识;大类分流时,随大流选择专业。如果能结合良好设计的本科生导师制,则可以使学生们在大类分流前通过导师对各专业有个基本的认识,分流时可以结合自身的兴趣选择专业,从而使大类招生优势凸显。因此,随着进行大类招生高校的增多,设计出高效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本科生导师制势在必行。本文认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实施:
(1)导师、学生分别分组,形成组对组的指导;
(2)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指导有所侧重;
(3)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
【关键词】大类招生,本科生导师制,有效运行,保障机制。
一、研究背景
所谓按大类招生就是按照学科门类招生,而不是按照具体专业招生。实行“按大类招生和培养”,已成为我国高校招生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国内很多高校开展了这方面的尝试。尽管大类招生优势明显,但也难免存在着一些小问题,比如学生在入學前两年主要学习基础理论课程,没有机会接触专业教师,因此在大三选择专业时存在对所选专业认识不足,会随大流地选择专业,如此将使大类大招的初衷大打折扣。如果将大类招生和本科生导师制相结合,那么学生选择专业时对专业认识不足的问题将会有所改观。
本科生导师制自牛津大学首创以来,由于其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国内外很多学者都对其进行了研究,并在高校中逐渐推广应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如何在在大类招生的背景下,设计出科学、可行的本科生导师制,是有效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关键问题。
二、大类招生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的设计
针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诸如由于扩招严重,致使优质师资相对缺乏;对导师制认识不深,部分导师缺乏责任心;激励和评价机制缺失,致使本科生导师制形式化等问题,以及由于大类招生背景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所产生的一些新问题,需要设计出一套行之有效,且易于操作的方案来解决。基于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措施。
(一)导师、学生分别分组,形成组对组的指导。
将本科生导师按照某种规则进行搭配分组,如按照学术方向、学术能力、学术团队、年龄层次等,使各组整体学术水平基本相当、年龄老中青搭配、性别均衡;将学生按照性别均衡、兴趣结合的原则分成和导师相同数目的组别,然后使导师组和学生组一一对应。导师组定期和对应的学生组进行专业交流、思想沟通等,让学生们畅所欲言,并将每次的交流活动如实地记录在案。同时,积极吸引有兴趣的学生参加到导师的科研项目中,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由于大类招生将大学四年的学习分成了两个阶段:基础课学习阶段和专业课学习阶段,因此在基础课阶段就要求将学科大类中的各专业本科生导师均衡分布在各导师组里,而到了大三以后的专业课学习阶段,则导师、学生需要按同一专业重新分组。
这项措施的优点在于使学生在大学前两年的基础课程学习的同时,及早地接触到学科大类里各个专业的知识,加深了解,培养兴趣,消除大三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同时客服了由一名本科生导师指导若干名学生时,存在视野狭窄的缺点。
(二)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指导有所侧重
不同年级的本科生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需要有侧重地指导。针对新生及低年级的学生,帮助他们尽快适应由高中到大学生活的转变,掌握大学学习方法,做好专业引导,帮助学生适应学分制的学习要求,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选择学习课程,确立个性化的学习目标,同时各个专业的导师可以定期以学术讲座、专题讲座的形式开展专业指导和宣传,加深低年级学生对本专业的认识,培养兴趣;针对高年级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研究性学习,培养严谨的治学态度,并正确面对困难、压力和挫折,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三)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
本科生导师制由于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导师制工作有较大的随意性,不能取得理论上和主观上所期望的效果[1]。因此,需要建立与本科生导师制相配套的激励机制, 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在建立激励机制的同时,也需建立相应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形成一个由学生、学院、学校三方组成的监督体系。为了监督的有效性,还要确定评价指标、构建评价体系,这样才能保证这一制度的良性运行。
(1)建立激励机制
目前运行的导师制没有体现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对于导师的“责”规定较为明确,但对“权”和“利”方面的规定较为含糊,尤其是“利”不明确,这势必影响导师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在实施导师制的过程中,要“放权”给导师,导师应在免试研究生推荐、学生党员的发展、就业推荐、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等方面享有一定的权力;要多层次地体现导师的“利”,如发放导师的岗位津贴,给予优秀导师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以政策上的倾斜等,充分肯定导师的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导师,也要予以解聘。
(2)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以学生培养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作为评价主要内容的导师制评价体系,不仅是对学生经过培养后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的价值判断,也是对导师所做工作的有效性评价。
本科生导师制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坚持以正确的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目的为前提,以导师的工作实践为基础,全面考察导师的教育质量。评价指标应尽可能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本科生导师工作,全面反映学生的培养状况,尽可能做到简单明晰、信度高、可测量。
三、结语
大类招生是高校学生培养制度的一次有益探索,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大类分流前无专业教师指导,对各个专业没有具体的认识;大类分流时,随大流选择专业。如果能结合良好设计的本科生导师制,则可以使学生们在大类分流前通过导师对各专业有个基本的认识,分流时可以结合自身的兴趣选择专业,从而使大类招生优势凸显。因此,随着进行大类招生高校的增多,设计出高效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本科生导师制势在必行。本文认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实施:
(1)导师、学生分别分组,形成组对组的指导;
(2)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指导有所侧重;
(3)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