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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进口废物管制的困局是源于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上的不足和缺位。我们应从加强废物进口、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环境管理入手,对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加以规制,从而降低进口废物对中国环境的危害。
【关键词】 进口废物 企业社会责任 环境管理
Abstract : The predicament of imported
waste control is stemming from the lack of imported waste processing enterprise's CSR and the insufficiency of related section's management. We should strengthen each link's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including the waste import, use, handling and so on, regulate the imported waste processing enterprise's CSR, then reduce the harms to Chinese environment brought by imported waste.
Keywords : Imported Waste;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进口废物是指能够用作原料的从国外进口的固体废物,常被人们通俗的称为“洋垃圾”。中国进口废物用作原料加工利用已有十几年历史,这对增加再生资源供给、缓解原材料供给不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尽管中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进口废物环境管理政策与机制,但是不可否认, 但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和对居民健康的损害,以及随着“垃圾”一同流入的虫害问题和走私等问题都日益严重。究其根本,进口废物管制的困局还是源于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上的不足和缺位。
1. 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企业的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
sibility,简称CSR),就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对社会应当承担的责任或者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在市场需求旺盛、原生资源供给不足、进口废物“质优价廉”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市场对进口废物需求不断增加的局面,从而也保障了进口废物加工业高额利润的形成。由于进口废物加工企业一定程度上追求赢利至上,这种急功近利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造成了其社会责任的缺失。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虽然和其他企业一样也表现在偷税漏税、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低劣、传递虚假信息、侵犯员工权益等方面,但比较突出的一点则是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漠视对环境的影响。分散经营的中小企业是从事进口废物加工的主体,加工工艺简单,而且大多会选择环境监管能力非常弱的乡村,污水横流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些企业环保意识差,为了追求最大化的效益,不惜污染环境、破环生态,造成了巨大资源的浪费和大量废弃物的排放。
中国的社会经济能否保持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环境保护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如何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企业在消除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中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资料显示,中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中国大气污染的程度和危害度丝毫不亚于中国的水体污染。固体废弃物的污染也很严重,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增长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长4%;而对于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又明显不足,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储存状态。在原本堪忧的环境污染的形势下,大量“洋垃圾”的進口以及进口废物加工企业加工过程中的造成的二次污染无疑是雪上加霜。
2. 造成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在多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进口废物加工业高额利润,是推动废物进口量持续增加的原动力。但造成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发达国家“洋垃圾”的国际大转移
全世界每年产生的危险有毒废物约有5亿多吨,大部分产生于工业发达国家。这些危险废物处理起来非常复杂,而且费用很高,国际间的垃圾转移便随之产生并逐年加剧。漂洋过海涌向法规相对不严、处理费用比较便宜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便是“洋垃圾”产生的原因。
2.2 进口废物管理上的不足与缺位
2.2.1缺乏进口废物中长期发展规划。进口废物的需求量会跟着经济发展速度和市场对资源的需求程度不同而进行调整的。由于缺少进口废物中长期发展规划,不仅使得对社会上错误观点的解释缺乏科学性和权威性,对于完善进口废物的管理也是非常不利的。此外,对于进口废物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工园区的建设、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等方面都缺乏一个长期的安排。
2.2.2监管权力分散。监管权力分散、执法主体多加大了监管“洋垃圾”的难度。目前,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涉及环保、工商、质检、海关等部门。由于涉及部门较多,信息难以及时沟通,无法集中力量监管,给违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2.2.3二次加工的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各级环保部门提升进口废物加工过程的环境监管能力面临着人员、经费、设备等多方面条件的制约。从现有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能分工、人员编制来看,许多县级环保局从事进口废物管理的行政人员只有1~2个,让如此有限的人力去监控分散、游击式的中小型进口废物加工企业几乎是不可能的。
3. 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
进口废物犹如一柄“双刃剑”,如何有效利用进口废物的资源性,避免和防范其引发的环境风险是进口废物管理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对于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也应以此为着眼点,从多方面加强监控措施,从而降低进口废物对中国环境的危害。 3.1着眼长远,制定进口废物中长期发展规划
相关部门应对中长期废物进口需求量和走势有科学的评估,同时要结合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周期,制定15~20年的进口废物中长期发展规划。在规划中应包括进口废物加工园区的建设规划,加工园区规划的制定有利于引导加工企业向园区聚拢,便于规模效益的出现。
3.2 改革管理体制,实现污染物源的削减
国家环保总局可以考虑建议国务院,将进口废物的检验工作由质检总局和环保总局联合开展,杜绝危险废弃物的夹带入境等问题,逐步削减废物进口所带来的环境风险。可建立直属于中央的环保机构,因為环境污染也具有地区之间的外部性,即一些地区的发展是以周边地区的环境污染为代价的,这就要求由超越狭隘地方利益的中央组织进行垂直管理。
3.3 依托圈区管理,强化加工过程环境监管
只有改变现有管理模式,依托圈区管理、企业自律、行业自律、依靠市场第三方等途径,才是当前提高进口废物加工环境监管能力的有效办法。引导对环境影响大的进口废物加工行业进入到园区开展生产活动,发挥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模效益,降低加工过程的二次污染,始终将推动圈区管理作为加强进口废物加工过程环境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
3.4 引入第三方约束机制,监督企业与规制者
第三方约束机制包括消费者、民间环保组织和新闻媒体等。环保事业,本质上是“公众事业”,离不开公众热情而有效的参与。建议有关部门在机制上、法律上为公众参与环保创造条件。采用第三方约束机制,不仅是企业,而且环境规制者都面临有效的监督与约束。这样有利于降低政府环境规制的成本,增强环境污染信息的透明度,使政府部门能更有效地规制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
参考文献:
[1] 李华友,冯东方.我国进口废物污染控制的制度困局.Environmental Economy. 2007,(5).
[2] 林泉,林志扬.国际金融危机下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探讨.湖北社会科学. 2010,(9).
[3] 刘细良.跨国公司在华环境污染及其规制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09,(6).
作者简介:杨慧瀛,女,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关键词】 进口废物 企业社会责任 环境管理
Abstract : The predicament of imported
waste control is stemming from the lack of imported waste processing enterprise's CSR and the insufficiency of related section's management. We should strengthen each link's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including the waste import, use, handling and so on, regulate the imported waste processing enterprise's CSR, then reduce the harms to Chinese environment brought by imported waste.
Keywords : Imported Waste;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进口废物是指能够用作原料的从国外进口的固体废物,常被人们通俗的称为“洋垃圾”。中国进口废物用作原料加工利用已有十几年历史,这对增加再生资源供给、缓解原材料供给不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尽管中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进口废物环境管理政策与机制,但是不可否认, 但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和对居民健康的损害,以及随着“垃圾”一同流入的虫害问题和走私等问题都日益严重。究其根本,进口废物管制的困局还是源于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上的不足和缺位。
1. 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企业的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
sibility,简称CSR),就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对社会应当承担的责任或者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在市场需求旺盛、原生资源供给不足、进口废物“质优价廉”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市场对进口废物需求不断增加的局面,从而也保障了进口废物加工业高额利润的形成。由于进口废物加工企业一定程度上追求赢利至上,这种急功近利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造成了其社会责任的缺失。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虽然和其他企业一样也表现在偷税漏税、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低劣、传递虚假信息、侵犯员工权益等方面,但比较突出的一点则是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漠视对环境的影响。分散经营的中小企业是从事进口废物加工的主体,加工工艺简单,而且大多会选择环境监管能力非常弱的乡村,污水横流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些企业环保意识差,为了追求最大化的效益,不惜污染环境、破环生态,造成了巨大资源的浪费和大量废弃物的排放。
中国的社会经济能否保持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环境保护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如何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企业在消除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中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资料显示,中国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中国大气污染的程度和危害度丝毫不亚于中国的水体污染。固体废弃物的污染也很严重,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增长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长4%;而对于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又明显不足,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储存状态。在原本堪忧的环境污染的形势下,大量“洋垃圾”的進口以及进口废物加工企业加工过程中的造成的二次污染无疑是雪上加霜。
2. 造成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在多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进口废物加工业高额利润,是推动废物进口量持续增加的原动力。但造成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发达国家“洋垃圾”的国际大转移
全世界每年产生的危险有毒废物约有5亿多吨,大部分产生于工业发达国家。这些危险废物处理起来非常复杂,而且费用很高,国际间的垃圾转移便随之产生并逐年加剧。漂洋过海涌向法规相对不严、处理费用比较便宜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便是“洋垃圾”产生的原因。
2.2 进口废物管理上的不足与缺位
2.2.1缺乏进口废物中长期发展规划。进口废物的需求量会跟着经济发展速度和市场对资源的需求程度不同而进行调整的。由于缺少进口废物中长期发展规划,不仅使得对社会上错误观点的解释缺乏科学性和权威性,对于完善进口废物的管理也是非常不利的。此外,对于进口废物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工园区的建设、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等方面都缺乏一个长期的安排。
2.2.2监管权力分散。监管权力分散、执法主体多加大了监管“洋垃圾”的难度。目前,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涉及环保、工商、质检、海关等部门。由于涉及部门较多,信息难以及时沟通,无法集中力量监管,给违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2.2.3二次加工的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各级环保部门提升进口废物加工过程的环境监管能力面临着人员、经费、设备等多方面条件的制约。从现有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能分工、人员编制来看,许多县级环保局从事进口废物管理的行政人员只有1~2个,让如此有限的人力去监控分散、游击式的中小型进口废物加工企业几乎是不可能的。
3. 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
进口废物犹如一柄“双刃剑”,如何有效利用进口废物的资源性,避免和防范其引发的环境风险是进口废物管理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对于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也应以此为着眼点,从多方面加强监控措施,从而降低进口废物对中国环境的危害。 3.1着眼长远,制定进口废物中长期发展规划
相关部门应对中长期废物进口需求量和走势有科学的评估,同时要结合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周期,制定15~20年的进口废物中长期发展规划。在规划中应包括进口废物加工园区的建设规划,加工园区规划的制定有利于引导加工企业向园区聚拢,便于规模效益的出现。
3.2 改革管理体制,实现污染物源的削减
国家环保总局可以考虑建议国务院,将进口废物的检验工作由质检总局和环保总局联合开展,杜绝危险废弃物的夹带入境等问题,逐步削减废物进口所带来的环境风险。可建立直属于中央的环保机构,因為环境污染也具有地区之间的外部性,即一些地区的发展是以周边地区的环境污染为代价的,这就要求由超越狭隘地方利益的中央组织进行垂直管理。
3.3 依托圈区管理,强化加工过程环境监管
只有改变现有管理模式,依托圈区管理、企业自律、行业自律、依靠市场第三方等途径,才是当前提高进口废物加工环境监管能力的有效办法。引导对环境影响大的进口废物加工行业进入到园区开展生产活动,发挥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模效益,降低加工过程的二次污染,始终将推动圈区管理作为加强进口废物加工过程环境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
3.4 引入第三方约束机制,监督企业与规制者
第三方约束机制包括消费者、民间环保组织和新闻媒体等。环保事业,本质上是“公众事业”,离不开公众热情而有效的参与。建议有关部门在机制上、法律上为公众参与环保创造条件。采用第三方约束机制,不仅是企业,而且环境规制者都面临有效的监督与约束。这样有利于降低政府环境规制的成本,增强环境污染信息的透明度,使政府部门能更有效地规制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
参考文献:
[1] 李华友,冯东方.我国进口废物污染控制的制度困局.Environmental Economy. 2007,(5).
[2] 林泉,林志扬.国际金融危机下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探讨.湖北社会科学. 2010,(9).
[3] 刘细良.跨国公司在华环境污染及其规制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09,(6).
作者简介:杨慧瀛,女,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