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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中,我国民商法明确解释了有关于个人信用方面的问题,良好的信用不仅是保证市场良性发展的前提,还是促进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民商法之所以加强了对个人信用方面的规范,其也是为了尽量降低因为个人信用问题而导致的不良经济行为,其不仅可能影响到该领域的持续发展,还可能对广大群众造成一定的身心损害。因此,本文对民商法个人信用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融合的建议加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