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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和控制我国严峻的腐败犯罪,立法机关在贪贿犯罪中增设了“不得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制度,旨在从立法角度严惩腐败犯罪,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体系。笔者以此为题开展讨论,通过比较国内外终身监禁制度,表达笔者对我国刑法引入终身监禁制度的思考,并就终身监禁在实行过程中的溯及力问题和全国统一罪犯处遇标准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