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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西方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也拥有了较为完备的法律继承制度。他们似乎从来不回避死亡这件事,也习惯了用法律来解决各种问题。对于西方人来说,把所有的财产留给子女,未必就是对他们疼爱的表现。而当人们老去的时候,不但要活得有尊严,还要把自己认为对的理念,通过遗嘱的形式得以更好地传递下去……
遗嘱,简单地说,就是人在死了之后,还想发挥些作用的一种表达。至于这种表达能不能真的达到想要发挥的作用,那就取决于这个人死的时候有没有把他的钱全部花完。还好,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死了,钱还没花完,于是我们看到形形色色的“生命延续”:
先从我们熟知的大哲学家开始。边沁,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他在遗嘱中将他的所有遗产都捐赠给了伦敦医院。但他同时也附加了一个看似极为奇怪而诡异的条件,那就是,医院必须保留他的尸身,并且每次都保证“他”可以参加医院的董事会。更令人惊奇的是,伦敦医院的确同意了他的要求,并且在未来的92年中一直让“他”参加董事会,虽然在他的座前总有一块注明“不表决”的牌子。
理智通达的西方与“帝王将相”的古老中国大有不同,生命延续不是名流的专利,遗嘱的故事在平凡的人中也有很多很多。
遗嘱可以有很多故事
S.桑伯恩(S. Sanborn),一位美国帽子制造商人,死于1871年。他的遗嘱除了将自己的遗体捐赠给科学事业之外,还委托自己的好友哈佛大学医学院奥利弗·文德尔·霍姆斯教授(Oliver Wendell Holmes, Sr.),在他死后用他的皮做两面小鼓,并交给他的另一个精通音乐的朋友沃仑·辛普森(Warren Simpson),恳请辛普森每年7月17日在班刻丘敲起独立战争时期英军军歌《扬基曲》。他还在遗嘱中说,当他的尸体被制作了鼓皮,并展示给解剖学学生观看之后,如果有可能,还可以为美国乡村的植物生长作出贡献。奇妙的是,他的这位医学朋友的儿子,在若干年之后成为了在美国最高法院叱咤风云三十年的大法官小奥利弗·文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只是不知道霍姆斯大法官对父亲“剥皮做鼓”的行为有什么法律上的高见。
乔纳森·杰克逊(Jonathan Jackson),一位热爱动物的人,死于1880年。他在生前可以说是动物的保护神,总是认为救助那些弱小的动物是他的责任。生前的爱心也留在了乔纳森的遗嘱中:他留下了一笔财产,专门用以建立一个“猫猫屋”。遗嘱中对“猫猫屋”有着良好的设计,它要有一间大而舒适的主卧,要有猫猫们自己的餐厅,还要有弥漫着悠扬音乐的休息室,当然为了猫猫们的健康,配备了攀岩项目的运动场也必不可少。
约翰·鲍曼(John Bowman),美国佛蒙特州的一位制革商人,死于1891年。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都先他而去。但是,痴情的约翰一直都相信鲍曼一家早晚有一天会在老屋中重聚,于是,他在遗嘱中留下了5万美元的信托资金来维护他的老房子,并叮嘱他的仆人每天要备好晚餐,以免鲍曼一家回来时没有东西吃。他的遗嘱自他去世时开始执行,直到60年之后,信托资金用完时才停止。
人性的善与恶都在遗嘱中延续
T.M.津克(T. M. Zink),美国爱荷华州的律师,死于1930年。可能是因为看了太多美国性别歧视的案例,而为男性打抱不平,津克对女性有着极度的仇视。于是,他在遗嘱中以5万美元设立了75年的信托,希望到时可以拥有300万美元的资金,足以启动一个“津克女性免入图书馆”。津克设想,在图书馆中,每一个门上都张贴“女性免入”的牌子,并且图书馆中也不会引入任何一本关于女性、女性撰写或由女性编辑、设计的图书。这种极端的遗嘱在美国当然不会得到执行,最终的结果是,他的家人在法庭上成功的更改了遗嘱,并继承了这5万美元的遗产。
玛莉·默菲(Mary Murphy),美国加州的一个寡妇,死于1979年。玛莉像乔纳森一样喜好动物,她在遗嘱中向一个非营利性动物保护组织捐助了20万美元,但却附加了一个可怕的条款,“死后让自己的爱犬希多陪葬”。这在当时引发了莫大的争议,最后动物保护组织在法庭上成功地挽救了这条德国纯种牧羊犬希多。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定希多的留养权,动物保护组织举行了规模庞大的选拔比赛,最后的冠军正是时任动物保护组织董事的理查德·阿维奇诺(Richard Avanzino)。
人世有善恶美丑,但总也缺不了一些奇怪的人。詹姆斯·基德(James Kidd),亚利桑那州的一位修道士,死于1956年。詹姆斯的死亡经历可谓传奇,他于1949年失踪,七年后被在法律上宣告死亡,而他的遗嘱在1963年才得以发现。在这份遗嘱中,詹姆斯决定将留下的27.5万美元的遗产用于资助寻找“人死后还留有灵魂”的证据。为了执行这一遗嘱,亚利桑那州法院拒绝了一百多份申请,甚至申请者中还有人声称自己从事了37年的灵魂研究。但法院最终还是将这笔钱交给了纽约市物理研究协会。但不幸的是,协会在太平间进行了数年的观察和研究,却始终没能证明灵魂的存在。
一笔钱、一个托付——西方的方式
当看到这些或充满爱心,或令人生厌,或有些怪异的遗嘱,也许我们更多地像是在读一则则故事,并不会将它们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在我们看来,一谈及遗嘱,都是些身后事,多少有些不吉利,或者因为根本不想去提及自己的死亡,而避讳不谈。但是美国人却不这么想,他们认为遗嘱就像是处分自己房产、汽车一样普通,因为那是“我”的权利。
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生活在危险中,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下一秒失去生命。而没有人希望在自己死后,因为遗产的争夺一家人反目成仇。所以,很多美国人生前都立有遗嘱。一项调查显示,45%的成年美国人立有遗嘱,如果排除了没有财产和刚刚成年的年轻人,这个比例将会非常可观。不但我们文中提到的边沁、霍姆斯等等都立有遗嘱,现在的诸多名人,比如,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戴安娜王妃(Diana, Princess of Wales)、沃伦·博格大法官(Warren Burger)、沃尔特·迪斯尼(Walt Disney),都立下了自己的遗嘱,并且公布在了互联网上。
这些国外的名人富豪之所以如此钟情于遗嘱,主要原因不仅仅是为了行使自己财产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为了让自己的财产帮助自己在死后完成更多未了的心愿,而不单单成为子孙享乐的工具。所以,有钱的美国人,即使只有一个孩子,也从不当然地认为“我的所有早晚都是你的”。在这一点上,美国的“富爸爸”们显然比中国的“老爷子”们更为苛刻。调查显示,在美国50%拥有1000万美元资产和42%拥有500万至1000万美元资产的受访者,要求受遗赠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年龄、教育程度或获得一份令人满意的工作等;而30%的人则打算向慈善团体捐赠遗产。
而这并不代表美国父母没有人情味,恰恰相反,像中国人一样,绝大多数的美国人十分疼爱自己的子女,只是,他们并不认为将所有财产毫无保留地留给子女是一种好的方式。
信托——西方发达的继承制度模式
美国在继承制度方面是非常发达的,这些富人想达到自己的目的也有充分的法律保障。比如,他们可以将自己的一部分遗产留作家人生活必需,之后选定一个受托人。将其他的遗产设立一个信托基金,并在信托协议中详细规定财富的分配方式和取得条件。
在美国的信托基金公司中,有着大量家庭遗产信托协议,其中的条款更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有些人因为儿子曾经喜欢喝酒,害怕其因为酗酒而损害身体、耽误前程,就在遗嘱中规定在死后的10年里,如果儿子戒酒成功便可以得到50万美元的遗产。有人不满意子女的婚姻状况,就在遗嘱中规定,如果有朝一日女儿与现在的丈夫离婚,就可以得到她现在所住的房产等等。
当然,用信托来实现生命精神的延续也需要一定的条件,用简单的话概括就是,你需要一笔足够多的钱和一个可靠的人或机构。那笔钱在信托中叫基金,那个人或机构叫受托人。信托的逻辑就是,用你的钱委托一个你相信的人去为你的目的而工作。于是,这笔钱就打上了你人格的印记,并且在资金用完之前,你的人格就一直与它同在。
虽然,在我国没有遗产信托的相关法律,但我们至少可以用一纸遗嘱为我们的生命寻找一个寄托。不管你是想为科学事业多做一些贡献,还是希望自己的子女免于赌博和吸毒,甚至只是试图让自家的老房子多存留几年,都可以将它写进遗嘱。留下一笔钱和一个自己信赖的人,让这一切在身后真实地实现。
或许,我们都无法永生,但我们可以以自己的方式,让世界留下一点印记。于是,生命真实地延续,以“我”之名。■
编辑:黄灵yeshzhwu@gmail.com
遗嘱,简单地说,就是人在死了之后,还想发挥些作用的一种表达。至于这种表达能不能真的达到想要发挥的作用,那就取决于这个人死的时候有没有把他的钱全部花完。还好,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死了,钱还没花完,于是我们看到形形色色的“生命延续”:
先从我们熟知的大哲学家开始。边沁,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他在遗嘱中将他的所有遗产都捐赠给了伦敦医院。但他同时也附加了一个看似极为奇怪而诡异的条件,那就是,医院必须保留他的尸身,并且每次都保证“他”可以参加医院的董事会。更令人惊奇的是,伦敦医院的确同意了他的要求,并且在未来的92年中一直让“他”参加董事会,虽然在他的座前总有一块注明“不表决”的牌子。
理智通达的西方与“帝王将相”的古老中国大有不同,生命延续不是名流的专利,遗嘱的故事在平凡的人中也有很多很多。
遗嘱可以有很多故事
S.桑伯恩(S. Sanborn),一位美国帽子制造商人,死于1871年。他的遗嘱除了将自己的遗体捐赠给科学事业之外,还委托自己的好友哈佛大学医学院奥利弗·文德尔·霍姆斯教授(Oliver Wendell Holmes, Sr.),在他死后用他的皮做两面小鼓,并交给他的另一个精通音乐的朋友沃仑·辛普森(Warren Simpson),恳请辛普森每年7月17日在班刻丘敲起独立战争时期英军军歌《扬基曲》。他还在遗嘱中说,当他的尸体被制作了鼓皮,并展示给解剖学学生观看之后,如果有可能,还可以为美国乡村的植物生长作出贡献。奇妙的是,他的这位医学朋友的儿子,在若干年之后成为了在美国最高法院叱咤风云三十年的大法官小奥利弗·文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只是不知道霍姆斯大法官对父亲“剥皮做鼓”的行为有什么法律上的高见。
乔纳森·杰克逊(Jonathan Jackson),一位热爱动物的人,死于1880年。他在生前可以说是动物的保护神,总是认为救助那些弱小的动物是他的责任。生前的爱心也留在了乔纳森的遗嘱中:他留下了一笔财产,专门用以建立一个“猫猫屋”。遗嘱中对“猫猫屋”有着良好的设计,它要有一间大而舒适的主卧,要有猫猫们自己的餐厅,还要有弥漫着悠扬音乐的休息室,当然为了猫猫们的健康,配备了攀岩项目的运动场也必不可少。
约翰·鲍曼(John Bowman),美国佛蒙特州的一位制革商人,死于1891年。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都先他而去。但是,痴情的约翰一直都相信鲍曼一家早晚有一天会在老屋中重聚,于是,他在遗嘱中留下了5万美元的信托资金来维护他的老房子,并叮嘱他的仆人每天要备好晚餐,以免鲍曼一家回来时没有东西吃。他的遗嘱自他去世时开始执行,直到60年之后,信托资金用完时才停止。
人性的善与恶都在遗嘱中延续
T.M.津克(T. M. Zink),美国爱荷华州的律师,死于1930年。可能是因为看了太多美国性别歧视的案例,而为男性打抱不平,津克对女性有着极度的仇视。于是,他在遗嘱中以5万美元设立了75年的信托,希望到时可以拥有300万美元的资金,足以启动一个“津克女性免入图书馆”。津克设想,在图书馆中,每一个门上都张贴“女性免入”的牌子,并且图书馆中也不会引入任何一本关于女性、女性撰写或由女性编辑、设计的图书。这种极端的遗嘱在美国当然不会得到执行,最终的结果是,他的家人在法庭上成功的更改了遗嘱,并继承了这5万美元的遗产。
玛莉·默菲(Mary Murphy),美国加州的一个寡妇,死于1979年。玛莉像乔纳森一样喜好动物,她在遗嘱中向一个非营利性动物保护组织捐助了20万美元,但却附加了一个可怕的条款,“死后让自己的爱犬希多陪葬”。这在当时引发了莫大的争议,最后动物保护组织在法庭上成功地挽救了这条德国纯种牧羊犬希多。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定希多的留养权,动物保护组织举行了规模庞大的选拔比赛,最后的冠军正是时任动物保护组织董事的理查德·阿维奇诺(Richard Avanzino)。
人世有善恶美丑,但总也缺不了一些奇怪的人。詹姆斯·基德(James Kidd),亚利桑那州的一位修道士,死于1956年。詹姆斯的死亡经历可谓传奇,他于1949年失踪,七年后被在法律上宣告死亡,而他的遗嘱在1963年才得以发现。在这份遗嘱中,詹姆斯决定将留下的27.5万美元的遗产用于资助寻找“人死后还留有灵魂”的证据。为了执行这一遗嘱,亚利桑那州法院拒绝了一百多份申请,甚至申请者中还有人声称自己从事了37年的灵魂研究。但法院最终还是将这笔钱交给了纽约市物理研究协会。但不幸的是,协会在太平间进行了数年的观察和研究,却始终没能证明灵魂的存在。
一笔钱、一个托付——西方的方式
当看到这些或充满爱心,或令人生厌,或有些怪异的遗嘱,也许我们更多地像是在读一则则故事,并不会将它们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在我们看来,一谈及遗嘱,都是些身后事,多少有些不吉利,或者因为根本不想去提及自己的死亡,而避讳不谈。但是美国人却不这么想,他们认为遗嘱就像是处分自己房产、汽车一样普通,因为那是“我”的权利。
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生活在危险中,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下一秒失去生命。而没有人希望在自己死后,因为遗产的争夺一家人反目成仇。所以,很多美国人生前都立有遗嘱。一项调查显示,45%的成年美国人立有遗嘱,如果排除了没有财产和刚刚成年的年轻人,这个比例将会非常可观。不但我们文中提到的边沁、霍姆斯等等都立有遗嘱,现在的诸多名人,比如,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戴安娜王妃(Diana, Princess of Wales)、沃伦·博格大法官(Warren Burger)、沃尔特·迪斯尼(Walt Disney),都立下了自己的遗嘱,并且公布在了互联网上。
这些国外的名人富豪之所以如此钟情于遗嘱,主要原因不仅仅是为了行使自己财产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为了让自己的财产帮助自己在死后完成更多未了的心愿,而不单单成为子孙享乐的工具。所以,有钱的美国人,即使只有一个孩子,也从不当然地认为“我的所有早晚都是你的”。在这一点上,美国的“富爸爸”们显然比中国的“老爷子”们更为苛刻。调查显示,在美国50%拥有1000万美元资产和42%拥有500万至1000万美元资产的受访者,要求受遗赠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年龄、教育程度或获得一份令人满意的工作等;而30%的人则打算向慈善团体捐赠遗产。
而这并不代表美国父母没有人情味,恰恰相反,像中国人一样,绝大多数的美国人十分疼爱自己的子女,只是,他们并不认为将所有财产毫无保留地留给子女是一种好的方式。
信托——西方发达的继承制度模式
美国在继承制度方面是非常发达的,这些富人想达到自己的目的也有充分的法律保障。比如,他们可以将自己的一部分遗产留作家人生活必需,之后选定一个受托人。将其他的遗产设立一个信托基金,并在信托协议中详细规定财富的分配方式和取得条件。
在美国的信托基金公司中,有着大量家庭遗产信托协议,其中的条款更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有些人因为儿子曾经喜欢喝酒,害怕其因为酗酒而损害身体、耽误前程,就在遗嘱中规定在死后的10年里,如果儿子戒酒成功便可以得到50万美元的遗产。有人不满意子女的婚姻状况,就在遗嘱中规定,如果有朝一日女儿与现在的丈夫离婚,就可以得到她现在所住的房产等等。
当然,用信托来实现生命精神的延续也需要一定的条件,用简单的话概括就是,你需要一笔足够多的钱和一个可靠的人或机构。那笔钱在信托中叫基金,那个人或机构叫受托人。信托的逻辑就是,用你的钱委托一个你相信的人去为你的目的而工作。于是,这笔钱就打上了你人格的印记,并且在资金用完之前,你的人格就一直与它同在。
虽然,在我国没有遗产信托的相关法律,但我们至少可以用一纸遗嘱为我们的生命寻找一个寄托。不管你是想为科学事业多做一些贡献,还是希望自己的子女免于赌博和吸毒,甚至只是试图让自家的老房子多存留几年,都可以将它写进遗嘱。留下一笔钱和一个自己信赖的人,让这一切在身后真实地实现。
或许,我们都无法永生,但我们可以以自己的方式,让世界留下一点印记。于是,生命真实地延续,以“我”之名。■
编辑:黄灵yeshzhw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