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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8月,甲以按揭方式购买商品住房1套,按购房总价的30%支付首笔房款后,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11年9月,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屋将于2012年8月交付使用。2011年12月,甲与乙登记结婚。甲欲增加乙为房屋的共同购买人,可否?